10个以“三农”问题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

1982―1986:谱写中国改革进程的五个辉煌篇章 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事业,发端于农村。研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不能不研究农村改革,不能不知道一个专用名词――“五个一号文件”。 “五个一号文件”是指从1982年到1986年,党中央制定和颁布的关于农村工作的五份文件。这五个一号文件,记录了中国共产党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指导中国农村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对实现农村改革率先突破、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解放农村生产力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深深地印在亿万中国农民的心坎。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总结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改革,进一步放宽了农村政策,肯定了“双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制。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文件从理论上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一号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文件使农民吃了“长效定心丸”。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即第四个一号文件,中心内容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国家还将农业税由实物税改为现金税。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文件进一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2004―2008:统筹城乡进程中的五座新丰碑 历史的车轮驶入21世纪,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势头不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已成为现实。同时,为中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强大动力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却陷入滞后窘境。 1997年至2003年,农民收入连续7年增长不到4%,不及城镇居民收入增量的五分之一。粮食主产区和多数农户收入持续徘徊甚至减收,农村各项社会事业也陷入低增长期。 面对“三农”严峻形势,党中央审时度势,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对城乡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做出重大调整:党的十六大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更多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得到再三强调。 2004年2月8日,新世纪的第一个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公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六个涉农的一号文件。自此,中央一号文件重新锁定“三农”问题。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公布,要求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要求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 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提出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 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公布,提出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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