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家有房,但户口不在农村,宅基地政策会有哪些影响吗?

对于户口不在农村老家的人,农村老家能一栋房子,那是一件幸事,因为有了她在,就有我们的根在,我们什么时候回农村,那里都是我们落脚的地方,即使我们平日无暇回去,那也是我们挥之不去的念想,或者说,那就是我们牵肠挂肚的乡愁。

但是,户口不在老家了,那老房子成为无人管理的旧宅,总是让人担心和挂念,这历尽沧桑的老屋,会不会有一天在风雨中倒下,我们户口不在农村,失去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这留在农村的老屋,会不会有一天被失回宅基地使用权,老屋在某个运动中被拆迁,使农村成为我们再也回不去的老家?

其实,这些担心真的不是多余的。就农村没人管理的房屋来说,确实败坏的比较快,往往只几年便会面目全非,十几年便会摇摇欲坠,变成影响村容村貌的危房。而我们户口不在农村的人,老家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确实是发生了变化,到这房屋倒塌时,真有可能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这栋农村的老房子,就只能留在我们的回忆中了。

那么,户口离开农村,我们在农村的老房子,宅基地政策会有哪些影响,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留住我们农村的根呢?

农村推行一户一宅,并且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有权使用农村的宅基地,这条政策是毫无疑问的。不过,并不是户口一离开农村,农村的宅基地就会被收回。因为宅基地上往往留存着我们的房屋,那是我们的私有财产,而农村的宅基地政策有一条,就是“地随房走”,所以,只要房子在,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会被收回的。

户口不在农村,而农村老家有房子,通常有几种现象,一是自己原先是农村村民,在农村依法建了房屋,以后到城市务工经商,在城市又买了房屋,而将户口转发到城市;二是农村子女,通过升学、参加、招工等方式离开农村,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城市子女通过继承获得了农村的房子。

不管是哪种方式,我们要明白,因为我们的户口不在农村,我们在农村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根据我们所拥有的房屋而来的。这种使用权,和普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年限上是有区别的,普通农民的宅基地是使用权年限是永久,而我们的宅基地使用权期限是长期,那么这个长期是什么概念呢?就是到我们的房屋不在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没了,因为我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本来就是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得来了,房没了,地也就不归我们使用了。而且,为了使我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不会变相从“长期”改为“永久”,国家的宅基地政策限制了我们对我们所有的农村房屋进行翻建!我们只可以维修使用,翻建是不会获得批准的。

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使我们的房屋存在时间更长,使我们在农村的根,留存更多的时间呢?晏子以为,如果农村有亲戚或朋友,最好将这房屋委托亲戚朋友管理使用,让他们免费住着也好,让他们免费用做仓库啥的也好,只要有人经管,就会及时发现房屋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小修小补,使我们的房屋免受大的伤害。如果农村没有人给我们管理,那我们就要按时回农村看看,及时进行小修小补,按照进行规模大一点的维修。如果农村人缘好关系广,可以进行较大规模的修缮,对老房进行一次彻底的加固,民不告官不究,这房子是你的,老街旧邻的都知道,只要你不得罪人,修缮的规模再大,也不会有人以翻建为由举报你,这一点要自己掌握哟!不过,为了不违犯法规,最好还是别触动“翻建”的限制,因为即使农村人口翻建旧房,也是需要审批的。

柯灵先 说:“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方魂牵梦绕的土地,得意时想到它,失意时想到它……辽阔的空间,悠邈的时间,都不会使这种感情褪色:这就是乡土情结。离开农村越久,乡土情结越浓,这种淡淡的乡愁,总会让人挥之不去。所以,尽最大的努力,留住我们的农村的老房吧!

笔者在乡镇从事村建国土工作,宅基地的管理正是工作内容之一,也借此平台宣传一下宅基地的相关政策。

第一、户口不在农村的人员,不能再新申请宅基地,具体到本问题来说,不能再增加宅基地面积,直接导致对现有农房不能进行扩建。

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一项重要福利,户口已迁出人员已不是该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以不具备申请宅基地的资料。即使现有农房宅基地面积实在过小,也只是保住它,而不能申请扩大面积对现有房屋进行扩建。

第二,户口不在农村的人员,其在农村的房屋除了不能扩建外,也不能重新进行翻建或改建,只能进行维修修缮。

因推倒现有房屋进行翻建或改建,也涉及宅基地使用资格的问题,所以只能按原宅基地面积原地址原房屋结构进行维修修缮,说直白点,户口不在农村人员的房屋就不能按时下的趋势改建成别墅,这也是许多人关心这个问题的出发点。

第三,户口不在农村的人员,其在农村的房屋在拆迁时享受的住房安置政策与该集体组织农业户口人员不同。

农房拆迁时的住房安置是重头戏,若安置政策中涉及修建在集体土地上的还建房的,或可让群众另行选择宅基地建房的,因户口不在农村的人员无使用宅基地的资格,不能再选择另行修建农房。若是限价商品或货币安置的,户口不在农村的人员也会在农业户口人员安置的基础上打折。不少地方是打半折,也就是说农业户口人员若是每人享受限价商品房30平方米或14万元,非农人员就是25平方米或7万元。

当然,户口不在农村的人员,其农村的房屋灭失后,宅基地会被集体组织收回,农村的宅基地就没有半点关系了。为了保住农村的“根”,留一点对农村的念想,最好是尽可能维护好农村的房屋,保留住宅基地,以确保进退有据。欲感受“三农微耕机”犁开土地的更多乡土气息,敬请关注@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衷心感谢阅读和点赞。(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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