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护市旅游景点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

导读:名护市旅游景点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 1.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 2.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是什么 3. 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有哪些内容 4.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和意义 5. 风景名胜区保护法 6. 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7. 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有关规定 8. 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原则 9.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有哪些 10.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怎么写

1.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 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是什么

主管全国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部门是国家文化和旅游部

省一级的部门是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3. 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有哪些内容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

1.建立自然保护区

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把包含保护对象在内的一定面积的陆地或水体划分出来,进行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还具备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生态旅游的重要功能。例如我国的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

2.迁地保护

迁地保护是在生物多样性分布的异地,通过建立动物园、植物园、树木园、种子库、基因库、等不同形式的保护设施,对比较珍贵的物种、具有观赏价值的物种或其基因实施由人工辅助的保护。例如水杉种子带到南京的中山陵植物园种植等;

3.建立基因库

人们已经开始建立基因库,来实现保存物种的愿望。比如,为了保护作物的栽培种及其会灭绝的野生亲缘种,建立全球性的基因库网。大多数基因库贮藏着谷类、薯类和豆类等主要农作物的种子。

4.制定法律

人们还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来保护生物多样性。比如,加强对外来物种引入的评估和审 ,实现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基金制度,保证国家专门拨款,争取个人、社会和国际组织的捐款和援助,为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持等。

5.宣传教育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每年的5月22日是“生物多样性国际日”,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湖南是我国生物多样性的不可替代的关键地带。湖南生物多样性国际日的宣传活动主题就是“我们的生物多样性,我们的食物,我们的健康”。

4.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和意义

正确处理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活动,首先对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同时,搞好旅游开发,是一个对立又统一的矛盾,解决好这个矛盾,一是在注意旅游的同时,也注意保护,二者要兼顾,就是在利用的同时搞开发,在旅游收入中拿出资金加以保护,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和提高。

5. 风景名胜区保护法

自然保护法 广义的自然保护法与环境法、环境保护法基本相同,指调整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和,其特点是强调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但同时也注意对环境污染的防治。

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习惯使用这种自然保护法概念。

狭义的自然保护法是环境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分支,指调整有关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珍惜动物物种、自然和文化遗产等特殊自然环境的法律规范之总和。

这种意义的保护法,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当完备的各种自然保护法律法规。

6. 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1、第一层意义是提高自身修养。

2、第二层意义是现实的社会意义。

3、第三层是自然资源保护(尤其是不可再生能源)。

勤俭节约形容工作勤劳,生活节俭。出自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五卷第一章:“因而形成了既敢山吃海喝,又能勤俭节约的双重生活方式。”历史上有许多名人都有关于勤俭节约的感人小故事。勤俭节约可以是,节约吃穿用度。

节约是美德,不管是对于个人,还是家庭,或是国家,这个美德都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我们的生活应该提倡节约,不仅仅是为了我们自己,更是为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或许我们节约那么一碗水,一块布或是半碗饭,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并没有多少影响,但是其意义依然是重大的。

从个人角度来说,节俭的生活习惯,不是我们用来谈论的工具,而是自我修养的一种体现。要把节约的习惯用在每一个需要节约的地方,而不是作秀给别人看,别人夸赞的节俭不是真正的节俭,自我思想意识中的节俭才是。把节俭放在灵魂中,去学习,去思考,去实践,努力成为一个高尚的人,把优良的传统继承下去,传播开来。

从家庭角度来说,节俭的习惯可以减少很多家庭的开支。精打细算未必就是小肚鸡肠,需要的东西该买就买,不需要的东西坚决不要,这就是经营家庭的一个重要理念,也是节俭的生活态度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好处。不浪费食物,不浪费生活必需品,不浪费钱财,不浪费资源,不浪费时间。我们并不富裕,很多东西都是我们消耗不起,浪费不起的,行动起来,从节约点滴开始努力经营家庭,享受和美的家庭生活。

从国家民族的角度来说,节俭是国家持续发展的动力,是民族永葆青春的秘方。在任何一个国家,或许都会有的人富可敌国,但是也有人一日三餐都得不到保证。我们的生活虽不富庶,但是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节约下来的食物,衣服,钱财捐献给困难地区的 胞们,那么他们的生活将会得到大大的改善,那将是国之大幸,也是民族之大幸。与其浪费掉,不如捐给更加需要的人,如果每个人都心怀天下,心怀他人,用节俭的品德筑起民族精神的长城,那么国家将更有前途,民族将更有希望。

节俭看似很普通,但是做起来却又很难。坚持下去,只是因为太重要。

7. 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有关规定

园林法规,属国家经济技术法规,是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法规的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城市绿化、园林和风景名胜区三个方面,性质上分为行政管理法规和技术法规两种。

中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82年12月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是中国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依据。这个《条例》规定了城市园林绿地包括的内容、范围、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标准,管理机构的设置和权限等。各个城市根据国家法规的精神,分别颁发本市的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国国务院于1985年 6月颁发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是中国进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依据。它规定中国的风景名胜区按其资源的价值和规模大小实行国家、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方针和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奖惩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风景名胜区,根据国家规定和本身的情况、特点制定本地区的管理条例或办法。

8. 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原则

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五项原则。

(1)保护优先原则,其基本含义是要避免“先污染、后治理”,防止“先破坏、后修复”,要从源头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这些规定,都是保护优先原则的体现。

(2)预防为主原则,是指在整个环境治理过程中,要事前预防与事中事后治理相结合,并优先采用防患于未然的方式。环境一旦被污染,治理和修复的成本很大,而且有些破坏是不可逆转的,如土壤、水体生态系统的破坏。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监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环境影响评价、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等制度,都体现了预防为主原则。

(3)综合治理原则,包括了四个层次的涵义:一是水、气、声、渣等环境要素的治理要统筹考虑,如治理土壤污染的同时,要考虑地下水、地表水、大气的环境保护;二是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治理环境;三是形成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公民提升环保意识,社会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的环境治理格局;四是加强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由点上的管理扩展到面上的联防联治。

(4)公众参与原则。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法律来建立公众有序参与的机制,以满足公众环境利益冲突协商的需要,畅通公众表达环境利益诉求的渠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如,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

(5)损害担责原则。环境损害包括了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损害者要为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环境保护法对损害者的责任作出了规定,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重点排污单位有主动公开信息的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此外,还规定了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9.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第三条 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10.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内容怎么写

就地保护:建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迁地保护:建立动、植物园,濒危生物繁殖中心,建立精子库、种子库等保护基因,人工受精、组织培养和胚胎移植。|

关键是在全球范围内协调好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对生态环境进行合理利用,并加强立法、执法和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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