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单位意见 对旅行社的要求

导读:旅行社单位意见 对旅行社的要求 1. 对旅行社的要求 2. 旅行社工作要求 3. 旅行社必备条件 4. 关于旅行社的问题 5. 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 6. 旅行社需要什么条件 7. 旅行社应该按 8. 设立旅行社的必要条件

1. 对旅行社的要求

首先对于旅行者:

我们分析一下这个群体:

首先饭店要能满足其最基础的功能,为旅行者提供餐饮。

其次对于旅行者最希望你能够介绍当地的小吃,所以对于这些客人应该有加以介绍性的宣传产品。

再次:旅行者还希望能够处处看到当地的人文文化所以服务是很重要的,热情的服务

最后;店面整体的标识设计,装修风格等能够含有浓郁的本地特色。

希望能够帮到你。

2. 旅行社工作要求

1,导游的话要考导游证,这需要背书和笔试面试,不过要是考到了那就随便去哪个旅行社基本都会要的,现在旅行社缺导游和销售。

2,如果要做计调,那要从导游做起了,因为计调的职位是最要求经验的,线路上的很多东西都要有所了解,还要有过和车队、旅行社、酒店打过交道的经历,最起码没个几年的导游经验一般是做不来的。出境计调有些还要外语不错才能做。

3,如果要做销售的,部分旅行社的要求应该不高,但工资的话也给得不会很高,也是看业绩吧。部分旅行社则对经验要求很高,要做过销售行业。

3. 旅行社必备条件

一、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外旅游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必要的业务设施;

  3.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二、营业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人拥有产权的营业场所,或者申请人租用不少于1年的营业场所;

  2.经营场所应当符合申请人的经营需要。

  三、营业设施至少应包括以下设施设备:

  1.两条以上固定电话线路;

  2.传真机和复印机;

  3.具有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以上条件需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现场核实。

  旅游市场巨大,但潜在风险更大

  旅游市场巨大,传统旅行社赚钱的方式无非是挤出一些司机车费、导游服务费、门票等。让每一个旅行社老板都可以努力生存。市场在,为什么旅行社不赚钱?造成这个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互联网旅游平台的挤压,传统旅行社店的增加,店租金成本的增加,都是传统店难做的因素。这就是为什么旅游市场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开旅行社一年能挣多少?具体需要看我们的名气以及旅游线路、市场等,旅行社并不是简单看到到处游玩,既然开设,那么就需要成本以及支出,收入必须要大于支出,我们才能赚到钱。

4. 关于旅行社的问题

1,选择正规的旅行社,一分钱一分货,别仅仅看价格 2,住宿的酒店是几星级的.用餐的标准 3,行程的安排,景点的数量(景点个数是衡量一个团队的重要标准,在报名签订合同时,不要忘了阅读具体行程,确认所有的景点都包含门票(至少是第一道大门票)),航班时刻(同一旅游线路价格差别大,首先从航班上找原因。

深夜两点出发的北京双飞五天游,价格仅2000元左右,而正常航班同样线路价格在2700元左右。),费用包含的是那些东西.不含的又是那些东西, 4,是否是纯玩团,非纯玩团进几个购物店,是否强迫性购物 5,有无自费项目,自费项目费用大概是多少 6,都提供那些保险 7,必须和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交了团费后要索要发票 8,切记世上没有免费午餐,天上不会随便掉馅饼

5. 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享有下列权利:

1.自由旅行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在“在中国余下的工人权利的人民共和国。 ”“国家 展劳动者休养、休息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这一规定中的休息权中就包括了旅行的权利。

2.对旅游产品的知悉权旅游产品的知悉权,指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对旅游经营者提供的线路、服务等享有了解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经营者提供虚假情况并非如此。 不能欺诈和误导旅游者。

3.安全旅行的权利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要得到保障。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的旅游项目及服务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标准。例如,酒店,消防安全设备需要 旅行社要为旅游者办理保险,等等。

4.自主选择权选择旅游线路或者服务是旅游者自己的权利,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旅游者。旅游者可以自己选择旅行社,自己决定购买或不购买旅游产品,可以对旅游项目进行比较、鉴别,将选择自己的决定的旅游路线。

5.公平交易和缔结合同的权利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是平等的主体,旅游者有权获得旅游服务的质量保障,有权要求合理的价格。因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要订立旅游服务合同,以合同的形式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完整,以保障游客权益。

6.获得赔偿的权利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应依法得到赔偿和补救。旅游经营者因自身的行为给旅游者造成损害时,应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7.旅游者的人格权旅游者不分国籍、种族、性别、年龄、文化、宗教信仰等因素,在旅游活动的参与,它的,道德权利上一律平等, 旅游者的风俗习惯要得到尊重和保护,不能受到歧视。

8.投诉权和诉讼权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与损害其利益的旅游经营者进行交涉,要求其赔偿损失;旅游部门可以管理,消费者管理协会的投诉部门, 要求处理。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法律与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与法规中,对消费者的保护体现在许多方面。作为消费者的一员,对于游客来说,根据法律规定,请享有的其他权利。 当然,旅游者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旅游者要遵守旅游地的法律与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共秩序的活动。

6. 旅行社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国内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必须有企业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旅行社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这些没有法人资格,不可以办旅游业务。

2、(认缴)注册资本在30万元以上

3、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外资(合资和独资)企业需要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4、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只有在旅行社停止经营后,才能取回。

5、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6、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7、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 定的导游证;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还需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8、境内旅游业务可以直接申请,出境旅游业务需要满足2个条件:一、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二、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

7. 旅行社应该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 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应当遵守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8. 设立旅行社的必要条件

世界旅行社的产生起源于托马斯·库克创办世界上第一家组织团体旅游和散客旅游的旅行社。

1841年7月5日,托马斯·库克利用包租火车的方式组织了世界上第一次团体火车旅行。

旅游团共570人,他们以每人1先令的票价从莱斯特乘车来到拉夫巴罗参加禁酒大会,从而使托马斯·库克名声大振。

1865年,托马斯·库克父子公司(又名通济隆旅行社)正式成立。

关于世界上第一家旅行社诞生的时间,学术界有如下几种说法:1841年,世 界上第一家旅行社——通济隆旅行社在英国成立,它的创始人是托马斯·库克.这是世界近代旅游业诞生的标志.托马斯·库克被誉为近代旅游业的先驱.(高教1998年第1版,高等院校旅游类专业教材,马勇《旅游学概论》24页)(2)1845年,托马斯·库克创办了世界上第一个旅行社——托马斯·库克旅行社.(高教1991年第1版,旅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试用教材,李光坚《旅游概论》31页)(3)1865年,托马斯·库克父子公司正式成立,这是世界上第一家旅行社.(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年第1版,魏向东《旅游概论》36页) 1845年托马斯。

库克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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