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已经证实伊尹确实存在,为什么不能佐证

导读:甲骨文已经证实伊尹确实存在,为什么不能佐证 “酒店”+“文化”如何融合?

夏商周,春秋战国归于晋。

凡是炎黄子孙都熟悉的历史歌,这是数千年来每个家族都传承下来的史谱,是天经地义,无法更改。

如同西方子孙牢牢传承《圣经》一个样。至今没有中国人去与西方人辩论,因为这是人家家族的传承。不管东方人的事。

同样,中国五千年历史,从三皇五帝到夏商周,也是东方人的事,不关西方人管。

在我们探讨夏朝是否存在时,第一撇开西方人的观点,西方也不是历史专家,因为只有中国一家才是古文明传承下来的。作为学术研究,可以让西方人阐述其观点。但不能左右中国的历史。

用文字丶青铜丶城市来说历史仅是一家之言。历史的回原应该存在多样性。我们不能因三星堆文明没有文字就可以否认三星堆文明,同样,不能暂时没有夏文字就可否认夏王朝。

甲骨文的发现承认了商王朝,假如甲骨文也失传了,难道也不承认了商王朝。可见,证明古王朝决不能以文字或其它元素来做判官。古代历朝历代传承下来的宝贵史料,都要继承和发扬光大。

三皇五帝中最后的帝,就是大禹治水。是最后一个被禅让的原始社会华夏最高最大统治者。正是他,奠定了中华九州的范畴。而他的儿子启开启了私有制奴隶社会,就是夏朝。这是近现代中国历史学家公认的史实,也是炎黄子孙津津乐道的上古历史。

中国老黄历叫夏历,不是空穴来风。祖先称谓华夏,不是无缘无故。四季分明有夏天,原来真有夏令营啊!

您祭祀祖先和向成神了的先祖贤人卜问的时候会连带几百年前的邻居或者敌人一并祭拜么?甲骨文不是用来记事的

“酒店”+“文化”如何融合?

个人认为酒店+文化这块涵碧楼酒店做的比较具有参考性,酒店整体中西结合,融入了儒家思想的理念,也秉承了台湾涵碧楼一贯的水准,不建立在闹区,世外桃源般的淡雅,从酒店一词的含义上独树一帜,非常有特色,现在人所理解的酒店无非包括商务型酒店,快餐型酒店,主题式酒店等,涵碧楼虽定位休闲度假酒店,上次经朋友推荐,有幸体验了一次,我认为文化酒店更加符合他的身份,外表充满现代钢筋水泥的建筑,让人开始不觉得多么独特,但是一旦走进去后发现确是古朴迎袭,不得不感叹,他将儒家思想灌入到由硬件组成的建筑中,仿佛打开了人的任督二脉一样,精妙绝伦。所以我由此得出结论,由一个硬件(现代)+软件(特色)+一个主题思想(儒家)这种模式还是可取的,继而等于从冗乱繁杂的类型酒店中脱颖而出,定有过人之处。

中国之长处在有“伦理情谊,人生向上”两大精神;中国之短处在缺乏“科学技术,团体组织”。——这是我多年以来用心研究所得之结论。中国文化已走到了改造途中,旧文化崩溃殆尽,新文化亟待创造。只是惜国人不自知其有不可磨灭之长,而妄想离开旧有一切,凭空建设新的,以致不能成功。以我研究所得,要建设新中国文化,第一在发挥固有精神引进团体组织,第二在以团体组织运用科学技术。只如此使圆满无缺,更无其他。

何谓发挥固有精神引进团体组织?流俗以为中国缺乏民主,其实乃是缺乏进步的团体组织,误为缺乏民主,更误认是封建。于是把西欧的人个主义,自由主义,自我中心,权利观念,都引进到中国来,而不知这些原为他们团体过强,干涉过甚之反动。在他们是对症下药,而在我们缺乏团体生活者恰好药不对症。更且加重其散漫之病,个人主义是团体生活之一种离心倾向,但我们却正需要团体生活之向心力。所以可说完全错 。

近代西欧思潮于我不合用,最近东欧之集体主义是否合用呢,答,也不合用。抬高团体以压个人者,似乎是加强团体生活之向心力。但要知道中国之病,一在散漫;二在被动。抬高团体之结果,便是专政和统制。专政和统制,更加重中国老百姓被动之病。所以这是药不对症,药与症相反。

总起来说,英美之路,苏联之路,皆与我不合。我们今天必须有一付药,同时能治“散漫”“被动”二病,才可以有进步的团体生活实现。此药方即以固有伦理精神,适用于团体与个人之间。旧伦理皆是此一人对彼一人之关系,例如五伦皆如此。现在我们要增加一伦,即“团体对个人”“个人对团体”之相互关系。伦理精神在尊重对方,在此,即是团体要尊重个人,个人要尊重团体。恐怕抽象理论不易了解,今特以我在邹平所实行之乡村组织,具体说明如次:

邹平地方组织分乡村两级,村有村学,乡有乡学;村学乡学,一面似是学校,一面似是公务机关。全村之人不论男妇老幼皆为村学学众。乡学以全乡之人为其学众,亦同。村学乡学之组织规程不用法律条文之形式,而有《村学乡学须知》一小册,载明许多嘱告的话。例如:《村学须知》中有学众须知十三条,其第一条便是:

要知道以团体为重——村学是个团体,我们各人是团体中的一个人。团体事靠我们各人,我们各人还要靠团体。若一个人只图自便,不热心团体的事,团体散了,累及众人,还害自己。

第二条,便是嘱告他,开会必须到场,开会宣布的话必须用心去听。开会不到是不对的,不用心参加是不对的。

第三条便是嘱告他有何意见即对众说出,不说又是不对的。第四条便是嘱告他们尊重多数,舍己从人。第五条便是嘱告他更须顾全少数,彼此牵就。若不如此是不对的。如此一条一条,共十三条,皆从第一条“以团体为重”引伸而来。我完全不对他们说:你有出席权,你有发言权,你有投票权……这一类权利观念的话,而指出他种种应尽之义,此即以伦理精神应用到团体生活间。特如第四条尊重多数,第五条顾全少数,尤见伦理精神之发挥与机械规定多数表决者不同。我若对乡下人说,你有种种权利,他不希罕要;我今对他讲理说义,他听了都点头心服。——以上系加强向心力,对治散漫之病。

转过来再看:代表全村负责公务者为村理事,村理事由村学学董中之一人或二人任之。在学董须知里面,则嘱告:遇事公开讨论,求得多数人了解与赞助。又嘱告他要希望大众监督公事,免出毛病。凡此种种,皆是“站在团体一面,则尊重个人”之义。由此一面处处启发众人过问公事,便引他们从被动转为主动。对治了被动之病。

所以伦理关系互以对方为重之精神,适用到团体生活,实在是一仙方,既使中国人从散漫入组织,又使中国人从被动变主动。一个进步的团体生活,亦所谓民主的团体生活,于是成功。

但以上只说了发挥固有精神之一面,还有一面,便是要以“人生向上”精神引进团体组织。西洋近代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无非为民众谋福利而已,其人生向上精神殊不足。四五十年来,中国举办地方自治所以失败无成,一则误在摹仿西洋个人权利观念,二则误在摹仿西洋公共福利观念。福利岂能不要,但眼中只知有福利,忘了“人生向上”则不可。按照中国精神,福利应该隶属“人生向上”之内。所谓发挥固有精神者,伦理精神是其一,同时还要揭出“人生向上”精神才行。邹平的村学乡学,明白地说:村学是一个团体,乡学是一个更大的团体:结此团 体干甚么?为的是“齐心学好向上求进步”。一家兄弟同住,弟弟要强,哥哥不正经干是不行的。夫妇俩过日子,这个好好地过,那个不好好过是不行的。阖村的人大家不齐心,没有能办好的事。不但一人不好,连累一家,一家不好,连累一村;“并且村里情形不好,影响一家,家里的情形不好,影响到一个人自身。要一身好,还须要一家好,要一家好,还须要一村好才行。因此我们阖村的人要联结起来,共谋一切改良的事,大家振作,合力整顿。”——此引录村学乡学须知原文一段。

向上精神提振起来,则地方公益自然兴办,福利自然实现。为了“齐心学好向上求进步”之口号,常常在心目间一刻不忘,所以化社会为学校,全村之人为学生(仿照古时乡约称约众之例称为学众)。村中公共机构,不称为村公所,而称村学,纳地方自治于全村向上求进步之中。“伦理情谊,人生向上”。自周孔以来数千年,早于人心深处大有启发,今天要民族复兴,必从复兴此精神入手。否则精神不振,更何能吸收外来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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