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借读生学籍怎么办理?
小学借读生学籍不能办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具体通知如下:
八、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扩展资料:
安徽省教育也作出了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的要求,相关通知如下: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3、切实规范招生范围。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应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以学校所在地生源为主,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所有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
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年检不合格的民办普通高中,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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