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隋唐时期音乐有哪些文化特点?

基于唐朝前期经济繁荣的盛世景象,受西域文化及周边邻国文化的影响,隋唐乐舞集历代乐舞之大成,集各民族优秀乐舞之大成,发展到了高峰,并对宋、元、明、清的乐舞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次,音乐方面,隋代的宫廷宴乐有九部乐,列在首位的就是由西域少数民族传来的西凉乐;唐太宗时扩充为十部乐,其中著名的乐曲有《秦王破阵乐》。第三,唐代的舞蹈又分为健舞和软舞。健舞雄劲,基本以少数民族地区传入者居多。软舞柔美,《霓裳羽衣舞》就是著名的软舞。

隋唐五代时期的音乐

(公元581——960年)

——各个音乐领域的综合发展时期

一.社会概况

公元前589年,隋文帝杨坚灭陈,使魏晋时期以来国家战乱、动荡不安以及大面积分裂的局面得以结束。至此,人民开始逐步恢复安定的生活状态,从事生产劳动,一切都在顺利进行。可当时在大一统的表面下还隐藏着许多割据势力战争的暗流,又由于隋炀帝的奢侈、暴政,使得人民对他产生反抗情绪,所以最终使隋炀帝的隋王朝葬送于隋末农民起义中,至此,隋朝灭亡。

公元618年,李渊、李世民父子建立唐朝政权,举国欢庆,人民的生产生活、政治以及经济的发展进入到空前阶段,国家得到了进一步的统一和稳定。特别是在唐太宗李世民的统治期间,各个领域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如:农业、手工业、商业等等。再者,与各个民族的音乐文化交流大大加深,从而出现了具有民族风格的曲子、变文和燕乐等这个时期所特有的艺术结晶。

正因为拥有了丰富的音乐内容和实践经验,所以在乐律和乐谱的研究领域中出现了新的进展,公尺谱和琴曲减字谱等。在乐器和器乐方面,对其演奏技术的变革和创新也成为当时的一个亮点。

根据等级制度,创建了一系列的音乐机构,分担着不同的任务。

安史之乱过后,统治阶级内部的阶级矛盾日益激化,一些有着现实主义思想的文学家和理论随之诞生。

二.曲子、变文和燕乐

l 曲子

与魏晋时期的相和歌和清商乐一样,曲子也是经过民间的发展,然后被专业人员加工而形成的。

“盖隋以来,今之所谓曲子者渐兴,至唐稍盛。”

——王灼《碧鸡漫志》

可见,曲子是始于隋朝,包括一些山歌、巷里歌谣和小曲,在唐朝时期,曲子得到更大发展。曲子词(曲子的歌词)在这一时期也备受关注,在今后得到延续变为抒情诗。

曲子也可以作为在城市里面流行的歌曲,称之为“小曲”。内容是城镇居民日常生活的歌曲,这种形式是在山歌流入城镇后,经一些人们加工改编而成的艺术歌曲。

曲子能够在民间广为流传,原因是曲调新颖、节奏欢快、琅琅上口、歌词通俗。还有就是从“大众唱”的角度出发,贴合人们内心。

曲子的创作分为两种:一是由乐定词——“填词”;一是依词配乐——“自度曲”。而当时在民间流行的是根据同一曲调填写自己喜欢的歌词,这种曲调被称为“曲牌”。用同一种曲牌填入不同内容的歌词,这在当时乃至现代音乐中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我们要注意,运用同一曲牌套入不同歌词内容的方式,有利弊两个方面:

有利方面:使曲子在民间的流行程度大大加深,使人们自己能够很容易的“创作”自己想唱的歌曲;还可以通过传唱,使曲调的得以传承。

不利方面:也许会产生曲调和歌词内容两者之间的矛盾,不能使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对于音乐本身的发展而言,起到了抑制作用。

唐朝时期的歌曲艺术发展繁荣—— 音乐和文学的高度结合。曲子词主要是由当时的一些诗人的文学作品 ,从而也推动了唐朝时期诗人的创作。曲子通过把诗人的诗作注入自己的曲调当中作为灵魂部分,所以诗人们的诗作也被歌唱的人带到了民间广为流传。其实,音乐和文学能够结合,最重要的一点是两者皆是从民间音乐中吸取精华,相辅相成的。

l 变文

变文是将民间的说唱音乐与佛教相结合起来的一种艺术形式。其内容大都是与佛理有关,用说和唱的方式来将难以理解的佛经改编成叙事性的文体。换言之,还是属于宣传佛教教义的一种艺术手段。

变文有着深厚的民间音乐基础,来源于民间说唱音乐。说唱音乐是我国民间的一种音乐形式,佛教发现并且利用了它进行对人民的思想统治。虽然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但在这过程中丰富了民间说唱音乐的内容,并对后世的弹词、鼓子词等说唱形式产生了直接影响。

l 燕乐

隋唐时期,燕乐成为宫庭宴享中各种乐舞的总称。燕乐是来源于各民族的音乐,是各民族音乐文化的结合体。

燕乐包含了汉魏以来的清商乐、外来的音乐等等,经过了隋朝七部乐至唐朝坐、立部乐的发展阶段。燕乐是由隋朝七部乐的

1. 西凉伎、

2. 清商伎、

3. 高丽伎、

4. 天竺伎、

5. 安国伎、

6. 龟兹伎、

7. 文康伎

发展而来的,隋炀帝时增加了康国和疏勒两部,到这里被称为“九部乐”。那么唐代的“九部伎”是根据隋朝原有七部伎的基础上,将里面的文康伎和天竺伎更改为“扶南伎”。至此,唐代“九部伎”为:

1. 燕乐、

2. 西凉伎、

3. 清商伎、

4. 高丽伎、

5. 安国伎、

6. 龟兹伎、

7. 康国伎、

8. 疏勒伎、

9. 扶南伎。

直至贞观十四年,唐太宗统一高昌,并加入“高昌伎”,形成了唐代的十部乐:

1. 燕乐、

2. 西凉伎、

3. 清商伎、

4. 高丽伎、

5. 安国伎、

6. 龟兹伎、

7. 康国伎、

8. 疏勒伎、

9. 扶南伎、

10. 高昌伎。

这十部乐大都是属于歌颂统治者的丰功伟绩的,所以在气势上比较宏大,表演性很强。唐朝时期将这十部乐用在宫廷之中作为赞颂统治者本身的大型艺术表演形式,足以证明当时对外来音乐的重视程度。

由于当时与少数民族音乐之间的交流和渗透长达几个世纪,使得汉族和少数民族音乐相结合所形成的音乐风格和类型产生了细微的变化:创作出了一些具有大量少数民族音乐特点于一身的新型音乐作品,原来具备的鲜有的少数民族特色已不再明显。从侧面反映出了当时在音乐文化上的交流和渗透是空前的。随之,进入到唐朝坐、立部的发展阶段。

“《安乐》等八舞,声乐皆立奏之,乐府谓之‘立部伎’,其余总谓之‘坐部伎’。”

——《旧唐书·音乐志》

“乐为二部:堂下立奏,谓之立部伎;堂上坐奏,谓之坐部伎。太常阅坐部,不可教者隶立部,又不可教者,乃习雅乐。”

——《新唐书·音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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