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风景区标准 3A景区标准

导读:3A风景区标准 3A景区标准 1. 3A景区标准 2. 国家3A级景区的验收标准 3. 3a景区标准细则 4. 3A景区的标准 5. 3a景区标准是什么 6. 3a景区标准年接待游客人数 7. 3a景区标准评定标准 8. 3a景区标准通讯服务 9. 3a景区和4a景区评定标准 10. 5a景区标准

1. 3A景区标准

一、景区的等级划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4A、3A、2A、1A级。5A级为旅游景区最高等级,代表着世界级精品的旅游风景区等级。自2007年原国家旅游局评定出首批5A级景区至今全国累计评定出34批次259家5A级景区。

5A景区分布呈现出中东部西部少的不均衡的格局,尤其是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数量较集中。

二、5A景区申报基本条件

1、已挂牌满三年的4A景区。

2、景区面积不小于3平方公里。

3、年游客量不低于60万,其中海外游客不低于5万。

4、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社会反响强烈的群体性事件。

5、具有经批准实施的景区总体规划和经论证通过的创建实施方案。

6、没有多发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接待人次未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

7、旅游资源品质极高,具有特色性、典型性或唯一性及较强市场影响力。

三、5A的评分标准

第一,特色文化,景区要凸显本土特色文化,重视文化建设,文化的主题性、丰富性和文化展示、文化体验等四方面;

第二,信息化,智慧旅游工程满足景区自身发展和游客与时俱进的需求,从信息化基础、信息化管理、数据共享、电子商务四个方面大大加重了该部分的分数;

第三,综合服务,新增了住宿与多元化休闲产品的考核;

第四,旅游安全,新增了最大承载量的核定与公布。

四、5A景区的期限

1、安全隐患严重:主要体现在安全巡查缺失、安全警示缺乏、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安全教育缺乏、消防设施不足、高峰期客流管控不到位、游步道安全隐患等方面。

2、环境卫生差:主要体现在厕所革命滞后、垃圾清理不及时、乱堆乱放、餐饮区卫生差等方面。

3、服务与管理差:主要体现在导游服务差、宰客欺客、擅自更改票价、岗位无人值守、景区服务人员不足、交通及停车场管理差、购物点管理差等方面。

4、旅游设施破损与缺失:主要体现在游客中心功能欠缺、休息设施不足、标识系统缺失、垃圾箱不足、无障碍设施不足等方面。

这些问题中被提及次数较多的有安全设施与管理缺失、厕所革命滞后、垃圾清扫不及时、欺客宰客、导游服务差、游客中心功能与设施欠缺、标识系统不足、休息设施不足。

五、5A景区创建的重点

创建重点主要针对专家暗访景区时重点检查的内容:

1、旅游交通:进入景区的旅游公路、特色游步道材质、大型生态停车场;

2、游览设施:内容丰富服务周到的游客中心、有文化内涵的标识体系、多语种导游服务;

3、厕所革命:有在地文化元素、有特色的厕所;

4、旅游安全:公示最大承载量,常备各种应急预案、警示牌;

5、信息化:景区智慧管理设施、宽带WiFi移动电话信号全覆盖、景区在线咨询及预定平台;

6、旅游管理:员工定期职业培训、完整的5A创建提升规划、完善的投诉管理;

7、资源和环境保护:出入口以及景区内部环境氛围建筑风格要一致;

8、特色文化:挖掘文化的主题 性、丰富性、展示性和体验性;

9、综合服务:餐饮、购物、住宿等配套服务设施容量与布局。

2. 国家3A级景区的验收标准

首先必须通过本地区的文明安全工地验收,其次还必须是本地区的文明安全样板工地。如果是直辖市就是市级的样板工地,如果是省就必须是省级的样板工地。达到样板工地才有资格申报aaa级国家文明安全标准化工地

3. 3a景区标准细则

国家级旅游景区由高到低是“AAAAA级国家旅游景区”然后到“AAAA级国家旅游景区”,“AAA级国家旅游景区”,现在基本对于2A和1A当地旅游管理机构(旅游局,旅发委)不再评定。

旅游景区运营1年后可以评定3A景区,3A级景区是市一级管理部门初步评定国家级单位(国家旅发委,现更名文化旅游部)发证主动权在市一级管理单位;3A旅游景区评定一年后才可评定4A景区,4A级景区为省(区)一级管理机构评定国家级管理机构(国家旅发委,现更名文化旅游部)发证,主动权在省一级管理机构;4A景区评定2年后才能评定5A景区,5A景区为国家级管理机构评定。

4. 3A景区的标准

停车场概念,旅游景区停车场设计原则。设置服务设施。设置临时停车场。停车场类型。边停车,路外停车。车辆停置形式。

5. 3a景区标准是什么

(一)彰显特色,打造产业升级新平台。产业是小镇的生命力,特色是产业的竞争力。要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产业集聚、历史文化等条件,按照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要求,紧扣产业发展趋势,锁定产业主攻方向,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每个细分产业原则上只培育创建一个特色小镇,构建小镇大产业,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旅游风情小镇要着力于促进旅游产业,特别是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突出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发挥小镇创业创新成本低、生态环境好等优势,集聚高端要素,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和资本链的紧密耦合,构建富有活力的创业创新生态圈。依托互联网拓宽市场资源、社会需求与创业创新对接通道,推进专业空间、网络平台和企业内部众创,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创新运营管理体制和投融资机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小镇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成为特色小镇建设的主力军,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三)完善功能,丰富公共服务新供给。注重功能叠加,着力于打造产业特色、文化特色、生态特色和交往空间,体现产城人文四位一体。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加强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布局公共服务优质资源,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建设智慧小镇。聚焦居民日常需求,构建便捷“生活圈”、完善“服务圈”、繁荣“商业圈”和共享“旅游圈”。合理界定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严格划定小镇边界,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用地面积1平方公里左右。

  (四)绿色引领,建设美丽宜居新小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的发展理念,保护特色景观资源,构建生态网络,彰显生态特色,基本达到生态小镇要求,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着力提高开发水平,要把节能、节地等理念贯穿特色小镇整个建设过程,推动生态保护与小镇发展互促共融。特色小镇原则上要按3A级以上景区服务功能标准规划建设,旅游风情小镇原则上要按5A级景区服务功能标准规划建设。

6. 3a景区标准年接待游客人数

城市人口规模划分;

大城市:城市人口1000万以上;

大城市:城市人口500至1000万;

大城市:城市人口100至500万,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中等城市:城市人口50至100万;

小城市:城市人口50万以下,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2. 绝对量化指标

市辖区常驻人口、市辖区常驻人口净流入;

市辖区GDP、人均GDP;

市辖区建成区面积、辖区面积;

星巴克、肯德基店面数量;

火车站、机场客货运量;

人类发展指数;

地方财政收入;

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数量;

3. 相对量化指标

市辖区万人公交车拥有量;

各级医院数量;

城市绿化覆盖率;

公办大学数量、在校大学生人数;

辖区内国家3A~5A级旅游景区数量。

4. 非量化指标

行政级别(区域辐射力和政治地位);

最高建筑物高度(城市建设水平);

辖区内铁路高速公路、航线数

7. 3a景区标准评定标准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 旅游局局令第 23 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 则共分为三个部分:

细则一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30分;游览235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2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200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45分。。

2、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

细则二 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1、本细则分为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九项评价因子,总分100分。其中资源吸引力为65分,市场吸引力为35分。各评价因子分四个评价得分档次。

2、等级评定时,对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由评定组成员分别计分,最后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总分。

3、“规模与丰度”评价因子中的“基本类型”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4、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0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分。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对游客意见的评分,以游客对该旅游景区的综合满意度为依据。2、游客综合满意度的考察,主要参考《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的得分情况。

3、《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由现场评 检查员在景区员工陪同下,直接向游客发放、回收并统计。

4、在质量等级评定过程中,《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发放规模,应区分旅游景区的规模、范围和申报等级,一般为30~50份,采取即时发放、即时回收、最后汇总统计的方法。回收率不应低于80%。

5、《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的分发,应采取随机发放方式。原则上,发放对象不能少于三个旅游团体,并注意游客的性别、年龄、职业、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均衡。

6、游客综合满意度的计分方法:

(1)游客综合满意度总分为100分。

(2)计分标准:

①总体印象满分为20分。其中很满意为20分,满意为15分,一般为10分,不满意为0分。

②其他16项每项满分为5分,总计80分。各项中,很满意为5分,满意为3分,一般为2分,不满意为0分。

(3)计分办法:先计算出所有《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各单项的算术平均值,再对这17个单项的算术平均值加总,作为本次游客意见评定的综合得分。如存在某一单项在所有调查表中均未填写的情况,则该项以其他各项(除总体印象项外)的平均值计入总分。

7、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游客意见综合得分最低要求为

5A级旅游景区:90分

4A级旅游景区:80分

3A级旅游景区:70分

2A级旅游景区:60分

1A级旅游景区:50分

8. 3a景区标准通讯服务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的等级划分、评定条件以及等级评定的组织、复核及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LB/T15971-2010导游服务规范

LB/T004-1997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GB/T 32943-2016旅行社服务网点服务要求

GB/T 16766-2017旅游业基础术语

GB/T 31385-2015 旅行社服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旅行社

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出境旅游业务,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3.2 旅游业务

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3.3 导游人员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3.4 旅游产品

通过利用、开发旅游资源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与服务的综合。

♦3.5旅游合同

旅行社与旅游者(团)双方共同签署并遵守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本。

♦3.6 五险一金

指现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等级划分及表示

旅行社按照服务质量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3A级、4A级、5A级,分别用“AAA级”、“ AAAA级”、“ AAAAA级”表示。

5 等级评定条件

参加等级评定的旅行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5.1 基本条件

5.1.1参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旅行社注册 本金不少于3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20万元、流动资产不少于120万元。

从业人数(有正式劳动合同):3A 不少于20人;4A不少于50人;5A 不少于100人。

5.1.2旅行社应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两年以上。

5.1.3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无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等行为。

5.1.4积极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的完善旅行社相关信息和完成业务统计,所有团队使用电子合同及行程单。

5.1.5两年内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5.1.6落实安全生产方案预案、教育培训制度,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无重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

5.1.7两年内未连续六个月不开展旅行社业务。

5.1.8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

5.1.9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1.10企业制度健全,并有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及保管制度,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5.1.11设有24小时投诉电话和在线投诉渠道,并由专门人员负责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及纠纷的处理。

▶5.2 服务场所及设施

5.2.1应有与旅行社规模和等级相适应的独立产权或两年以上租赁合同的营业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200㎡。

5.2.2营业场所应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旅游安全宣传资料、旅游线路价目表、与本社业务有关的旅游目的地介绍和旅游交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以及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以备旅游者查阅。

5.2.3旅行社营业场所应保持相对独立、证照齐全且按规定悬挂展示,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布局合理,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

5.2.4应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旅游者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旅游产品。

5.2.5营业区域应设有旅游者休息场所。

5.2.6应提供咨询、接待、签订合同、付款等项目服务;提供两种以上旅游交通票务代理服务;提供餐饮、娱乐、购物、景区门票、机场接送等两种以上委托代办服务。

5.2.7应提供普通话和至少两种以上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地方方言的导游服务。

▶5.3 经营管理

5.3.1 营销管理

5.3.1.1应拥有企业独立的线上信息平台,并可以接受旅游者的预订。

5.3.1.2拥有完善的数字化办公系统、客户档案库和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5.3.1.3应拥有企业注册商标(或经上级企业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并在所有全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和服务网点统一使用。

5.3.1.4旅行社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应与总部实行联网销售,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5.3.2 员工管理

5.3.2.1接待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企业标识或岗位标牌,标注接待人员姓名。

5.3.2.2负责旅行社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验;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 (含大专)学历者所占比例应不低于 40%。

5.3.2.3应制定并执行业务培训制度以及管理培训制度,且有培训经费预算保证,旅行社职员按照要求参加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并通过考核。

5.3.3 财务管理

5.3.3.1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初级以上 (含初级)职称的财务人员,其中至少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3.3.2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财务分析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按 时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5.3.4 业绩管理

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游客数量:3A 不少于20万人天;4A不少于30万人天;5A 不少于50万人天。

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3A 不少于1000万元;4A不少于4000万元;5A 不少于10000万元。

▶5.4 质量管理

5.4.1 投诉管理

5.4.1.1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制度。

5.4.1.2应有向社会公布的投诉或咨询电话和线上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旅游者投诉。

5.4.1.3应积极配合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处理旅游投诉。

5.4.1.4近三年,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接到对该旅行社的有效投诉不超过当年组织和接待人次的万分之五。

5.4.2 安全管理

5.4.2.1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4.2.2应规范设置安全引导标志,确保接待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5.4.2.3应确保旅游者的信息安全。

5.4.3 危机管理

5.4.3.1应制定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具备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并有培训记录。

5.4.3.2应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5 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

5.5.1应有旅游者意见反馈制度,对旅游者反馈信息和处理结果有详实的记录。

5.5.2每半年对旅游者满意度进行评价,近两年每年旅游者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不低于85%。

5.5.3应与100%的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5.5.4应与供应商和同业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条件履约。

5.5.5每年应参加两项以上社会公益活动。

5.5.6规范执行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

5.5.7出现租用车辆安全问题、司机甩团等情况的,当年不具备评定资格。

6 等级评定及管理

▶6.1 等级评定

6.1.1 评定机构及职责

立山东省、各地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分别负责全省和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

6.1.1.1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制定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省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全省5A级旅行社的终评、复核及监督检查、认定备案;

d)督导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对各市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6.1.1.2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和监督下,开展本地区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市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本地区3A级、4A级旅行社的评定、复核及监督检查,并报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认定备案;

d)负责本地区5A级旅行社的初评,并推荐至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终评。

6.1.2 等级申请

凡具备等级评定条件的旅行社可向所在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申请相应等级评定。申请材料包括:

a)《旅行社等级评定申请书》;

b)《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自评打分表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6.1.3 等级评定

6.1.3.1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适时安排评定、检查。

6.1.3.2评定、检查按照本标准旅行社等级评定条件和《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进行。

6.1.3.3等级评定检查工作由评定委员会委派检查员组成的评定检查组承担。

6.1.3.4对通过等级评定的旅行社,由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统一颁发相应等级标牌,并向社会公告。

6.1.3.5对未通过等级 定、认定的旅行社,相应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予以说明。

▶6.2 等级管理

6.2.1等级使用期限为三年。

6.2.2代理机构不得使用其等级标志。

6.2.3已取得等级的旅行社,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纠纷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做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6.3 等级复核

6.3.1对已经评定等级的旅行社,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和等级评定性复核。

6.3.2服务质量检查每年一次,由旅行社对照本标准及附录进行自查自纠,由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安排检查抽查。

6.3.3等级评定性复核按照等级使用期限每三年一次,复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6.3.4对于等级复核或检查达不到本标准相应等级的旅行社,按以下办法处理:

a) 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整改、降低和取消等级的处理;

b) 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旅行社逾期未整改或在整改后未达标者,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降低或取消其等级;

c) 被降低或取消等级的旅行社,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等级;一年之后方可再次申请等级。

▶6.4 等级标志

6.4.1旅行社等级标志是指由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核发的旅行社等级标牌。

6.4.2旅行社等级标牌应置于旅行社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

9. 3a景区和4a景区评定标准

我国的旅游景区是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的相关法律来划分不同的级别,一共有5个等级,分别是5A、4A、3A、2A以及1A。旅游景区的级别并不是固定的,如果有旅游景区在被评为5A后,但之后的景区管理和相关标准上并不达标,那么这个景区就会被重新评估,降为4A或者是其它级别。

一个景区的服务质量也是景区评级的主要指标,如果这个景区内旅游交通便利,有高速公路和充足的停车位;在景区中游客的安全能得到保障,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机构和医疗服务;以及景区内的垃圾、废弃物和吸烟处有人员管理,整体的卫生面貌干净整洁,那么这个景区的评价就会高些。

5A级景区通常在历史文化、科学价值上和奇特程度上都有着无法取代的地方,这些古代建筑和奇特风景风俗在经历了几百年而能完整无缺值得令人惊叹

10. 5a景区标准

国家A级旅游景区是一套规范性标准化的的质量等级评定体系,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是由国家旅游资源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评定(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授权省级旅游资源评定机构评定(国家4A级旅游景区及以下),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以及涉及到的一系列相关标准进行评审,颁发“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志牌,是一项衡量景区质量的重要标志,其中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是中国旅游景区的最高等级,是代表中国世界级精品的旅游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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