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为旅行社的正式成员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有什么不同

导读:一般为旅行社的正式成员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有什么不同 1.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有什么不同 2. 组团旅行社和接待旅行社的区别 3. 旅行社最主要的接待对象 4.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有什么不同之处 5.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有什么不同吗 6.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的什么公民 7. 旅行社接待的特点包括 8. 旅行社是组织和接待旅游者的什么组织 9. 旅行社和接待社,组团社和旅行社区别 10. 接待旅行社是指

1.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有什么不同

旅游社的经营范围包括:

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旅游公司是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组团旅行社和接待旅行社的区别

组团旅行社是负责招徕客人,他们的方式有很多,比如:报纸、销售人员、网络销售、推广活动等等(touroperator)我们中国称之为“组团”地接社就不同了,他们是接待组团社交来的游客负责本地(或当地)接待服务的旅游公司(touragency)举例:如果北京的旅行社"LKO"组织了20名北京游客到西安去旅游,这就是“组团”了,北京又将20名游客交给西安的"XYU"旅行社接待,那么北京的"LKO"就是组团社西安的"XYU"就是地接社

3. 旅行社最主要的接待对象

接待计划一般是指为接待来访客人而做的接待方案。做好接待方案,是接待好客人的重要前提,方案越详细,对客人的接待工作越显得游刃有余,所谓有备无患。

一个好的接待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来客人员的确定,客人来访的目的,客来的确切日期,客房预定,接机接站,返程车、机票预定等。

二是会晤的安排。包括我方参加人员的设定,会晤方案的准备,会晤场所的安排,服务等等,以备会晤的顺利进行。

三是用餐的安排,游揽观光、宣传礼品的准备,包括陪同人员的计划等。总之,接待方案越详细越好。希望能给你帮助。

4.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有什么不同之处

应该算做第三产业内,也就是服务行业的一种形态吧。

专门从事与接待相关的事物办理,工作职能类似于行政的办公室部门、接待处等,没有相关的正式说法。

现在可能会有一部分人在做与接待方面的事相关的其他服务,归拢起来就可算做一个行业的了吧。因为它是一条服务链条。

5.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有什么不同吗

旅游业服务人员通过各种设施、设备、方法、手段、途径和“热情好客”的种种表现形式,在为旅客提供能够满足其生理和心理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过程中,创造一种和谐的气氛。

产生一种精神的心理效应,从而触动旅客情感,唤起旅客心理上的共鸣,使旅客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产生惬意、幸福之感,进而乐于交流,乐于消费的一种活动。

6.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的什么公民

边境游

边境旅游,一般地说,它指的是中国边境地区的居民到相邻国家的边境城市所做的短期旅游活动。具体地说,它是指经批准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我国及毗邻国家的公民,集体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入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

基本信息

中文名

边境游

别名

Border tourism

外文名

Border tour

简介

边境游,只需要办一张2天左右就可以签出的边境通行证,不用耗费半个月时间办护照 签证,就能参团畅游邻国,相当方便快捷。

国家公安部、监察部、旅游局联合下文,宣布重新启动边境通行证异地办证制度,陆续批准广西崇左黑龙江黑河市、牡丹江市(包括绥芬河以及东宁县)以及辽宁丹东等开展边境旅游异地办证试点业务,这意味着全国各地游客现在可经过上述地点参团到接壤的邻国畅游了。而在近期,越南又发布了一项“持边境通行证可以到越南全境旅游”的利好政策,令边境通行证的“效力”进一步扩大。游客只要将自己的相关证件交给边境口岸地区的相关旅行社代办,大约提前一周报名参团就可以了。办理边境通行证一般只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等,不需要涉及财产证明、在职证明等额外证明。

但是,边境游必须要参团出游,因此不适合喜爱自助游的游客,而且必须前往边境城市“经停”,比如到越南旅游,就必须先到广西的边境口岸,然后从当地出境,因此也会增加一些国内交通路程

7. 旅行社接待的特点包括

作为我国服务业中重要的产业支柱,近年旅游业在自身发展中也在不断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跨界旅游即旅游业从标准化、单一化转向细分化、多样化,形成“旅游+健康”“旅游+体育”“旅游+文化”等模式。

传统的旅游方式主要为选择目的地后然后进行游玩,这种简单的旅游显得较为单调。但是现在的跨界旅游将很多娱乐项目相结合,为大众提供了一种旅游新模式。评价高的跨界旅游将旅游与健康、体育、文化等多种活动巧妙结合,让人们在旅游的同时加强身体健康与促进文化艺术交流。

跨界旅游作为一种服务行业,其经营发展的目的就在于为各个年龄段的人群提供合适的旅游活动。由于旅游模式的变化发展,驱动了很多旅游机构和网络信息平台的建立,游客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旅游方式。跨界旅游优质的服务,让整个旅程从交通到游玩项目都安全有保障。

8. 旅行社是组织和接待旅游者的什么组织

《旅行社条例》已经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 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 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应当遵守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9. 旅行社和接待社,组团社和旅行社区别

旅行社收客后,根据客人需要的线路首先会找当地经常合作,服务品质较好的组团社,让他们出具客人需要的行程和报价,如果觉得熟悉的组团社报出的行程线路不符合旅行社的要求,那么可以在一本叫做汇众传媒的杂志上找组团社继续报价 这本杂志一般旅行社都会有,上面有全国各地的优质组团社可供选择。

10. 接待旅行社是指

有区别。

1、定义不一样旅游信息咨询公司属于商业性公司,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主要提供旅游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票务代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展会务为盈利目的公司。所谓旅行社,有许多的定义。其中世界旅游组织的定义旅行社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旅行组织者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订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做准备。”的行业机构。

2、经营范围不一样旅游信息咨询公司:旅游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票务服务,汽车租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工艺礼品、服装服饰、鞋帽、箱包、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其中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找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扩展资料:旅行社分类1、旅游批发经营商旅游批发经营商是指主要经营批发业务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所谓批发业务是指旅行社根据自己对市场需求的了解和预测,大批量的订购交通运输公司、饭店、目的地经营接待业务的旅行社、旅游景点等有关旅游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然后将这些单向产品组合成为不同的包价旅游线路产品或包价度假集合产品,最后通过一定的销售渠道像旅游消费者出售。2、旅游零售商旅游零售商机主要经营零售业务的旅行社。旅游零售商主要以旅游代理商为典型的代表,当然也包括其他有关的代理预定机构。旅游代理商的角色是代表顾客向旅游旅游批发经营商及各有关行、宿、游、娱方面的旅游企业购买其产品,反之,也可以说旅行代理商的业务是代理上述旅游企业向顾客销售其各自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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