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正方:城市的魅力在于安逸舒适。反方:

  今天我们辩题是垃圾的分类主要是市民的义务还是政府的义务。。。政府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与地方各人民政府,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其他垃圾,义务是指公民或者法人按照法律规定或道德上应尽的责任,不要报酬的! 接下来我方将从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其一,垃圾分类是需要政府来监督的,我们都知道,时代在发展,市民的素质也相应提高,但在生活或者外出游玩时会看到这些字眼“请将垃圾分类投放,请带走你的记忆,只留下你的足迹”这就是因为不是所有的市民都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以及一块塑料降解需要多少年,一节废电池可以污染多少立方的水源。
  我们不否认企业事业单位和工厂都有自律,但依然有那么多的企业,工厂的污水,废气,废渣等随意排放,影响市民的身体健康,促使他们进行垃圾分类,这就需要我们政府进行监督,来承担这个义务! 其二,垃圾的分类需要政府来引导,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应该引导市民进行垃圾分类,首先,政府需要引导市民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广范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使消费者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其次,应设计更为方便,同时外观有醒目的垃圾箱,让标致就向交通红绿灯一样深入人心;最后,鼓励,引导市民进行废物再利用,要知道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财富,政府应该做的更好,去承担这个义务! 其三,垃圾的分类需要政府来做善后,处理,广州某新闻上市民说到我们把垃圾分类,政府又混合的运输,处理,分类又有什么用。
  市民配合了政府进行垃圾分类,而善后处理工作政府做的不够好,如果处理不好又会造成二次污染,政府应出台配套措施,把垃圾资源加以利用,这就节约了资源,创造更多的财富啊! 在垃圾分类上,我方不否认市民也有义务,市民要接受政府的监督,配合政府的工作与引导。
  既然垃圾分类需要政府来监督,来引导,来善后,那么我方认为垃圾的分类主要是政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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