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太平北路37号周边景点 南京太平北路在哪个区

导读:南京太平北路37号周边景点 南京太平北路在哪个区 1. 南京太平北路在哪个区 2. 南京太平街属于哪个区 3. 南京 太平南路 4. 南京市太平路在哪个区 5. 南京太平南路69号位置 6. 南京北京东路太平北路路口 7. 南京太平北路是哪个区 8. 南京太平南路在哪个区 9. 太平门街在南京哪个区 10. 南京太平南路是什么街道 11. 太平南路在哪里

1. 南京太平北路在哪个区

玄武区长江路九号属于新街口街道新街口街道成立于1955年6月,几经历史变迁,2005年与原丹凤街街道合并,成为现在的新街口街道。新街口街道地处南京市中心城区,辖区东起太平北路、西至中山路、南至中山东路、北至北京东路,占地2.6平方公里,近12万人口。下设6个社区居委会,分别为:香铺营、北门桥、长江路、成贤街、唱经楼、大石桥。2006年1月,办事处办公地址迁至大石桥19号大楼,并沿用至今。

2. 南京太平街属于哪个区

1.北京王府井商业街

王府井北起东四西大街,南至长安街,全长不过1000多米,却是著名的“中国第一街”,也是观光客到北京的必游之地。1999年,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到东单三条路段被规划成步行街,并和巴黎著名的香榭里舍大道结为姊妹街,从此在夏天散放着露天咖啡座、举办啤酒节的步行街,就成为一种对欧陆的模拟和想象。

2.上海南京路商业街

南京路是上海最早的一条商业街,原称花园弄,19世纪初期,就有四大著名环球百货商店:“永安”、“先施”、“新新”、“大新”(如今已成为上海最大的百货、服装、食品商店),是富人聚集区,各行各业的商人择此风水宝地开设了数以百计的大店、名店。上世纪20年代以后南京路便是“十里洋场”,灯红酒绿,成为上海最繁荣的商业街。

南京路东起外滩,穿越26条马路,横贯上海市区中心,西至静安寺,与延安西路交汇,全长5.5千米。现在的南京东路,1865年改为南京路,南京西路从前称静安寺路。解放前的南京路既是帝国主义耀武扬威的“十里洋场”,又是一条富有革命传统的马路。解放后的南京路被誉为“中华商业第一街”。南京路上的上海第一百货商店、上海华联、上海新世界商城为中国零售商业企业的领头羊。

3.南京新街口商业街

南京新街口荣膺首届十大“中国著名商业街”,成为仅次于北京王府井、上海南京路的中国第三大商业街。其商业密集度为十大商业街之首;南京新街口商业街区现有面积为0.275平方公里,1600余户大小商家星罗棋布,日均客流量达到40-50万人次,2004年的年销售额达到了126亿元,同比增长17.2%,也为各大商业街之首。

4.苏州观前街

观前街地处苏州古城中心,占地0.52平方千米,区域内商业繁荣,名店云集,古迹众多,在苏州“东园西区,古城居中,一体两翼”的现代城市建设格局中具有无可取代的中心作用。观前街因其地处玄妙观前而得名。它的得名迄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一直以汇集稻香村、乾泰祥、黄天源等多家名优特色的百年老店而名满天下;地处碧凤坊——太监弄的美食街更是以苏帮美食誉满江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玄妙观,以其丰厚的道教文化内涵吸引着国内外游客。

5.沈阳中街

全长1500米的沈阳中街是沈阳最早的商业街,有369年历史,也是中国第一条步行街,中街是沈阳历史悠久、交易繁华的商业区,自明清开设以来,距今已有三百五十多年了。明末 沈阳中街

,辽东开原、广宁、抚顺的马市贸易繁荣,使位于三大马市中心沈阳的商品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1625年,“大金”迁都沈阳,经济更趋繁荣,四平街(今中街)便形成了。吉顺丝房、老天合绸缎庄等大百货商店,多集中在街路的南北两侧;丰富多彩、琳琅满目的小商品行市(市场),都散布在沿衔的胡同里。

6.大连天津街

天津街商业步行街区位优势明显,地处“六个中心”:金融中心、商业中心、文化中心、信息中心、国际航务中心和大连 唯一的中央商务中心区。距大连火车站仅200米,大连港仅300米。星级酒店环绕四周,五星级酒店—日航大酒店与天津街隔街相望,往西200米就分别坐落着香格里拉和富丽华两家五星级大酒店。天津街南与久负盛名的中山广场相毗邻,其周围的建筑群凝聚了世界建筑之精华。与天津街相邻的友好广场中央坐落着象征着北方明珠寓意的水晶球,其周围的两大影院代表着大连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完美结合。

7.芜湖中山路步行街

芜湖市中山路步行街位于芜湖市中部偏西,镜湖西侧,全长近700米,宽约30-40米,是一条具有综合功能的大型商业街,对于芜湖市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步行街自1999年建成开街以来,在全国率先打破城市基础设同时,步行街将经常性监督与突击性检查结合起来,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政府管理的传统模式,走出了一条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创新之路。

8.长沙黄兴南路商业街

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北起司门口,南到南门口,全长838米,街宽23-26米,包括近万平方米的黄兴广场,商业总面积25万平方米,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是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文化及旅游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商业街。 黄兴南路步行街位于五一商圈,毗邻平和堂、王府井、万达购物广场、春天百货、新世界百货等大型百货公司。周边汇集了长沙解放西路酒吧一条街、化龙池、太平街、坡子街、三王街等特色商业街。商业气氛十分浓厚,消费方式多种多样。目前步行街日均客流量10万余人次,节假日更是接近40万余人次。

9.乌鲁木齐中山路商业街

乌鲁木齐市中山路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的一条商业街,东起天山百货大楼,西止丹璐名品广场、东方100商厦,全长2000余米。

2005年7月18日,一块刻有“中国著名商业街”字样的红底金字招牌,落户乌鲁木齐市中山路中泉广场,标志着中山路正式跻身中国十大著名商业街之列。

中山路商业街上经营户达214家,经营面积达15.9万平方米,经营人员达1100名,日均客流量达7万人,节假日客流量达40万人,每小时车流量达2300辆,年销售额达40亿元,年上税额达1.6万元,各项指数在全疆各商业街中均为首屈一指。中山路商业街己成为商业网点密集、客流量大、购物便捷、消费称心的现代化商业街。

10.天津和平路商业街

天津从历史上就是中国北方有名的大商埠,在天津有一条全国最长的商业步行街,凡是来天津的人都会慕名来这里逛上一逛,这就是著名的和平路商业步行街。在和平路上老店名匾之彰显,在天津传统文化发展中可谓一大特色,独具风韵。 和平路是近代天津商业的摇篮,是天津繁荣的象征,也曾是天津人的骄傲。上世纪20年代末,随着天祥、劝业、泰康三大商场,国民、惠中、交通三大旅馆以及渤海大楼、浙江兴业银行等高大建筑的落成,街道日趋繁荣。1949年后,经过整顿,和平路成为天津市的商业和文化中心。

3. 南京 太平南路

两公里左右太平南路 是位于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的一条南北向重要街道,北到中山东路(大行宫路口),接太平北路,南到建康路,正对夫子庙的贡院西街。自北向南与之交汇的道路有:科巷、文昌巷、游府西街、户部街、常府街、白下路等。

4. 南京市太平路在哪个区

中山东路是位于南京市中心的一条长5公里,宽40米的交通干道。西起新街口广场,东至中山门,与西面的汉中路构成南京市的东西方向主轴线。与洪武路、太平路、龙蟠中路、黄埔路、御道街等干道相 。1929年兴建,是从下关中山码头直到中山陵全长20公里的迎陵大道的一部分。全路宽广笔直,两旁各有两排高大的悬铃木(法国梧桐),郁郁葱葱,遮天蔽日。西段是中华第一商圈--新街口商圈的一部分;沿线特别是东段北侧集中分布一批优秀民国建筑,是南京市重点打造的景观道路。

中文名:中山东路

外文名:Zongshan East Road

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位置:秦淮区与玄武区交界处

长度:5公里

年代:19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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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山东路是位于南京市中心的一条长5公里,宽40米的交通干道。西起新街口广场,东至中山门,与西面的汉中路构成南京市的东西方向主轴线。与洪武路、太平路、龙蟠中路、黄埔路、御道街等干道相交。1929年兴建,是从下关中山码头直到中山陵全长20公里的迎陵大道的一部分。全路宽广笔直,两旁各有两排高大的悬铃木(法国梧桐),郁郁葱葱,遮天蔽日。西段是中华第一商圈——新街口商圈的一部分;沿线特别是东段北侧集中分布一批优秀民国建筑,是南京市重点打造的景观道路。

民国建筑

中山东路1号——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旧址,今市工商银行,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中山东路3号——浙江兴业银行,今省工商银行,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中山东路75号——中央通讯社旧址,今南京军区后勤部,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中山东路128号——民国财政部旧址

5. 南京太平南路69号位置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过户业务办理

  一、过户须知

  (1)申请过户的主体必须是合规物业的产权人或经产权人授权的管理单位和个人,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核验,并携带水费缴费户号;

  (2)新户主需提供与过户原因相符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证、转让协议、工商更名文件、企事业改制批文、上级单位开具的内部调整情况说明等;

  (3)过户时需新户主与我公司签订供用水合同;

  (4)过户前原户主需结清水费;

  (5)过户业务的双方属租赁关系的不予办理、施工水表不予办理。

  二、资料提供

  1.个人用户

  (1)产权证明。

  2.单位用户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权属证明:有产权的,申请人需提供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原件核验;无产权的,申请人需提供对房屋具有使权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办理业务——资料审核——完成过户。

  注:个人过户受理成功后当场办结,单位过户受理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或答复办理结果。

  江宁区办理地点:周一至周五可以到杨家圩路的江宁市民中心一楼C区办理过户

6. 南京北京东路太平北路路口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2020年5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维修

  第三章 登记和通行

  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 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电动自行车管理应当遵循保障安全、方便群众、源头管理、协同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道路通行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银保监、邮政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电动自行车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协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从事生产、销售、维修、回收等经营活动,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

  学校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应当开展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公益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第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投诉举报的方式,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维修

  第九条 生产用于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进口的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防火阻燃性能等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生产、销售和维修更换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的安全头盔,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

  第十条 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商应当委托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及时将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认证证书和产品合格证等有关内容的数据信息上传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数据库系统。

  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电动自行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信息的查询途径。

  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省销售。

  第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的,应当在披露的商品信息中包含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

  (三)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四)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 全的装置。

  第十三条 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

  鼓励所有人置换、提前报废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

  第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应当提供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建立回收台账。

  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按照固体废物依法管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三章 登记和通行

  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自行车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注册登记前,可以凭有效购车发票临时上道路行驶。

  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外地号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查验电动自行车,并核实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对车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姓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等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转移后的所有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达到使用年限或者因遗失、灭失等原因不再上道路行驶的,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系统,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以及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等场所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点。

  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

  第二十条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一)使用满十年;

  (二)违反本条例拼装、改装或者加装;

  (三)制动、鸣号、灯光及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三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三)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四)遇红灯时,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

  (五)转弯前减速慢行、注意瞭望,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六)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

  (七)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八)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

  (九)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的其他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逆向行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得驶入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禁止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第二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让行。

  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夜间在窄路、窄桥会车时,机动车应当使用近光灯。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先行。

  第二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场所停放,应当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市容环境。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实施前按照省、设区的市有关规定申领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前款规定的车辆在过渡期内适用本条例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交通出行方式,倡导绿色出行;制定并落实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道路、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城市道路,应当统筹考虑非机动车的通行需要,配套完善交通设施。

  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非机动车道的养护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非机动车道完好。

  第二十九条 车站、医院、商场、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居民住宅和其他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许可以及有关规定和标准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用途使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禁止擅自停用或者改变用途。

  鼓励和支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居民小区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第三十一条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可以向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有关单位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将电动自行车认证、生产、销售、维修、登记,废旧蓄电池回收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道路交通事故等信息接入政务信息平台,相互通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实现信息共享和全过程监管。

  第三十三条 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

  第三十四条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所属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用于本单位业务经营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并执行下列规定:

  (一)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纳入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电动自行车管理台账,组织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培训、考核;

  (三)不得安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

  (四)做好电动自行车维护、保养等安全检查工作;

  (五)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

  (六)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违

7. 南京太平北路是哪个区

玄武区

玄武区位于南京市中部,是南京主城八区之一,国家重要的科研、文化、商务中心,华东地区现代服务业基地,是南京市委、市政府及众多省、市直机关所在地,也是东部战区、东部战区空军等部队首脑机关所在地。

玄武区建区始于民国22年(1933年),源于民国时期的第一区,因“中国最大的皇家园林湖泊”玄武湖位于境内,故名玄武区。玄武区是东吴、东晋和南朝宋、齐、梁、陈等六朝皇宫、明朝南京故宫、太平天国天王府遗址、南京总统府的所在地,有中山陵、紫金山、鸡鸣寺、明孝陵、明城墙等历史文化遗存,具有融山、水、城、林于一体的独特风貌,是南京旅游景点最集中的地区之一。

8. 南京太平南路在哪个区

现在的白下区已经并入了秦淮区。原来的秦淮区和白下区都为老城区,人文历史比较浓厚,如夫子庙月牙湖,新街口等,原白下区经济和教育发展最好,二者合并兼容,可以更好的引导发展。

怀念以前的南京白下区,感觉白下这个名字比秦淮好听并且更悠久一点,只是没有秦淮在外的名气大!如今的中山东路,中山南路、淮海路、太平南路、洪武路等等还在,可是都变成了秦淮区,老白下一去不复返了!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啊!

9. 太平门街在南京哪个区

南京市区只有下面几个地点能办卡的名称 地址 电话 地区 中山南路加油站 南京建邺区中山南路160号 025-84464054 南京 公园路加油站 南京市白下区公园路西侧 025-84601214 南京 模范马路加油站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52号 025-83738942 南京 和燕路加油站 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228号 025-85503791 南京 太平门加油站 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81号 025-84810339 南京 苜蓿园加油站 南京市白下区苜蓿园大街328号 025-8471307 南京 卡子门加油站 南京市雨花区雨花镇丁墙村 025-52412647 南京 集虹加油站 南京市建邺区湖西街28号 025-86443254 南京 南京新庄加油站 南京市玄武区宁镇路8号 025-85410422 南京 南京虎 北路加油站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0号 025-83735665 南京 东山加油站 江宁区上元路3号 025-52281446 江宁 卡工本费10,第一次充值最少要500元,帮个人卡只要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办单位卡比较麻烦,要带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还有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南京太平南路是什么街道

截至2020年7月,南京下辖11个市辖区和1个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

1.玄武区

玄武区位于南京市中部,是南京主城八区之一,国家重要的科研、文化、商务中心,华东地区现代服务业基地。

玄武区因“中国最大的皇家园林湖泊”玄武湖位于境内,故名玄武区。玄武区有中山陵、紫金山、鸡鸣寺、明孝陵、明城墙等历史文化遗存,具有融山、水、城、林于一体的独特风貌,是南京旅游景点最集中的地区之一。

2.秦淮区

秦淮区位于南京市中部,是南京主城八区之一,国家重要的金融商务中心和文化旅游中心,是以国际商务商贸、现代金融服务、文化休闲旅游、科教科技创新为主要职能的国际性城区。

秦淮区因“中国第一历史文化名河”秦淮河贯穿全境,故名秦淮区。秦淮区是古都金陵的起源,有“江南锦绣之邦,金陵风雅之薮”的美称,秦淮文化是金陵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3.鼓楼区

鼓楼区位于南京市中部,是南京主城八区之一,是国家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和航运物流服务中心,是南京经济、文化、教育的中心,也是江苏省委、省政府机关所在地,江苏省的政治、文化、行政中心。

因南京鼓楼位于境内,故名鼓楼区。鼓楼区濒临长江、山峦环绕、湖川相依,山、水、城、林、江浑然一体,有龙蟠虎踞之雄,依山带水之胜,坐拥南京主城11公里长江黄金岸线。

4.建邺区

建邺区位于南京市中部,是南京主城八区之一,国家东部地区的金融服务中心,华东地区商务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文体中心和创新创意中心。建邺区以西晋时期南京的故称“建邺”为名。

5.栖霞区

栖霞区位于南京市中北部,是南京主城八区之一,国家重要的科教科研中心和航运物流中心,国家东部地区现代科技、人才集中区,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因“第一金陵名秀山”栖霞山位于境内,故名栖霞区。栖霞区历史悠久,早在7000年前就已有氏族聚落,文化积淀丰厚,历史遗存众多。

6.雨花台区

雨花台区位于南京市中部,是南京主城八区之一,国家重要的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中心,国家东部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创新基地和新兴产业研发中心。因雨花台位于境内,故名雨花台区。雨花台区是南京的“绿色生态走廊”。

7.江宁区

江宁区位于南京市东南部,是南京主城八区之一,国家重要的科教中心和创新基地,国家东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交通物流枢纽和空港枢纽。

江宁从东西南三面环抱南京主城,航空、航运、铁路、公路交通体系汇聚,是南京对外沟通的重要枢纽。

8.浦口区

浦口区位于南京市西北部,是南京主城八区之一,国家重要的医药基地、科教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长三角地区向内陆腹地辐射的西桥头堡,与六合区共同构成南京江北新区。

1912年浦口被辟为商埠,1914年由天津至南京浦口的津浦铁路正式通车,浦口火车站成为当时全国铁路交通枢纽。

9.六合区

六合区位于南京市北部,是国家重要的现代工业基地,国家东部地区先进制造业聚集区和科技创新基地,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六合区古称棠邑,素有“京畿之屏 障、冀鲁之通道、军事之要地、江北之巨镇”之称。

10.溧水区

溧水区位于南京市中南部,区内交通便利,是一座集空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水路于一体的立体枢纽城市。

区内生态环境良好,林木覆盖率达34.35%,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水质达国家二类标准,素有“南京南部,活力新城”、“天然氧吧”、“南京后花园”、“城市绿肺”之称。

11.高淳区

高淳区位于南京市南端,是国家重要的特色现代都市农业基地,国家东部地区重要休闲旅游目的地,华东地区制造业服务枢纽和高端制造业配套基地,被誉为南京的后花园和南大门。

11. 太平南路在哪里

经查询查阅有关资料所显示,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171号现华虎四川洒家饮食有限公司所在地,该地段处于五老村街道管理区域,所以说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一百七十一号属于秦淮区五老村街道。(原来一百七十一号属于白下区五老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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