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地摊者请愿书:希望政府能允许在原地经营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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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地摊夜宵摊经营者的请愿书:希望政府能允许我们在原地经营三个月…

各有关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新化县上梅街道办事处、新化县上渡街道办事处、新化县枫林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夜市摊位进门店经营,所有主次干道上禁止摆设夜宵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化县上梅街道办事处、新化县上渡街道办事处、新化县枫林街道办事处建城区范围内无门店的夜宵摊在2020年12月20日前予以取缔。

二、有门店的夜宵店必须入店经营,因门店原因需要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批准,并按照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征收标准为2元/平方米/天。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据《湖南省城准综合管理条例》的规定处2万元罚款。

针对这份通告,有夜宵经营者写了一封请愿书。

网络配图,与文章武冈

请愿书

尊敬的新化县政府领导:

我们是新化地摊夜宵经营者,现怀恳切之心表微末言辞。本月15号左右,我们收到县城管局工作人员通知,截止到20号全面取缔地摊夜市。

禁令来的急切,来得突然,致使我们不知所措,于是我们自发去了县政府和城管局找相关领导反映情况,但是听到的依然是一刀切的回复。我们都是靠着这个摊位来养活一家老小,临近年关,外出务工显然不可能,外出务工人员都已经陆陆续续要准备返乡了。

禁止出摊后,来年小孩子的学费都是一个大大的问题,遑论过一个国人重视的所谓的热闹年了。当然,相关领导也给出了安置我们的办法,说是去新建美食城,但是美食城动辄数万的租金,试想是一个地摊人的经济能力所能承受得起的吗?如果经营利润足够支撑一个店面的开支,我们又何尝愿意披星戴月去推拉一辆夜宵摊车在刺骨寒风与瓢泼大雨中匍匐前行?

所谓的弃摊进店经营与晋惠帝听闻百姓没饭吃饿死而反问百姓“何不食肉糜”有何区别? 对于政府的举措我们是拥护的,但是我们希望政府能给予我们一个缓冲期来让我们应对这个突然而来的禁令。因此,我们的诉求只有一个:希望政府能允许我们在原地经营三个月。我们在缓冲期内会另寻谋生之路,不给政府添麻烦。万望政府体恤我们,以慈悲之心度劳苦之人。切切盼复。

新化全体地摊夜宵经营者敬上

来源:新化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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