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美国移民的条件是什么?

投资者移民的条件:
1、 投资者必须在美国投资100万美元或以上;在美国农村地区或失业率超过美国全国平均失业率 50%的地区投资50万美元以上。
2、 投资者必须建立(或由两个投资者合资建立)一个新的商业企业,这个商业企业必须为美国劳工界提供10个不包括投资者本人及家属成员的就业机会。如果是1个以上的投资者合资,则每一个移民必须提供10个就业机会。收购美国已有企业不在此例。
3、 移民投资人建立的商业企业至少要经营二年以上。
4、 投资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有资格移民美国。
美国投资移民项目(EB-5)允许外国投资人、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通过投资相当数量的资金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签证(绿卡)。EB-5的主要精神是: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以上设立企业,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就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移民签证。若二年届满前90天,该项投资行为仍存在并运转正常,则投资者可申请将条件解除,从而获得正式的永久居留权。
强烈建议:在baidu或者google里输入 亚美欧移民 关键词就能得到更多的投资移民知识。

Hash:a63cf7878340fb30012effb4071be79760e8cb8e

声明:此文由 飞舞九天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