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莲花湖的风俗

导读:达州莲花湖的风俗 为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是原汁原味越好?

达州莲花湖的风俗如下:
1、石桥烧火龙
火龙,是指产生在川东北部达县石桥古镇一带的民间纸扎工艺;烧火龙,就是正月间晚上用烟花烧“龙”和耍龙的人。石桥烧火龙活动作为一种民间民俗文化在石桥古镇代代传承,并先后流传于达县、通川、渠县、营山、平昌等地。石桥烧火龙由扎龙、请水、烧火龙、清宅、罢龙五项组成。
石桥河是著名的旱码头,古石桥人为了祈求上天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每至正月十一到十五(元宵节)连续五夜,全镇老少烧火龙。
2、元九登高
有关达州元九登高节习俗的由来一直存在着两种说法:一是为纪念元稹。据史籍记载:元稹在通州任司马期间,政绩卓著,为官清廉,深得通州民众拥戴。元和十三年,他离开通州赴新任时,民众依恋,如失亲人,纷纷为他送行。当他坐的船顺州河而下,被山脉挡住的时候,民众又纷纷登上翠屏山、凤凰山顶,站在最高处,向他挥手道别。元稹在家排行第九,呼元九,他又恰逢元月初九离开通州,为了纪念他,“元九登高”就成了达州的一个传统节日,沿袭至今。另一种说法是为纪念玉皇大帝。古时达城翠屏山上有玉皇大帝庙,正月初九是玉皇大帝生日,每逢该日,达州人便上山烧香,为玉皇过生。
每年正月初九,达州数十万人倾巢出动,登高踏青,嬉戏山间,日暮尽兴而归。
2006年,“元九登高节”被定为“市节”,2008年列为“四川十大名节”;2009年,列为第二批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3、巴山背二歌
巴山背二歌随着巴人从事长途背运这种生产劳动方式的产生而产生。达州境内秦汉时就有一条经罗文、王家、长坝、丝罗、黄钟、竹峪,上通长安、下达成都的古道。古老的_人在这条道上组成庞大的背运队伍背运货物,在劳动中创造了“巴山背二歌”,并自发传承至今。
其表现形态大多为一人领唱众人合或众人齐唱。其旋律清新流畅,唱腔高亢明亮,风格粗犷豪放,极具地域特色。
4、安仁板凳龙
安仁板凳龙是指产生于达县安仁乡,流传于周边达县麻柳、檀木、花红乡、东兴、大滩等20余个乡镇,以板凳为道具的一种民间舞蹈,是“湖广填四川”时湖南籍移民引入的,由乡民世代相承,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
安仁板凳龙通常以长条木凳为基础,在其上用竹篾条弯制成龙头、龙身,以稻草、苞谷壳等几种农作物秸秆装饰,象征五谷丰登;以板凳的四只脚作为龙腿,寓意四季平安;每条龙由三名男性表演,取意三阳开泰。
2006年,以安仁板凳龙为原型,精心改编后的节目参加了四川省第十届运动会开幕式表演。
5、刘氏竹编工艺
竹编是最具特色的中国民间传统手工技艺之一,渠县刘氏竹编工艺在四川乃至全国具有代表性。渠县竹编可以追溯到2300年前,古代_人用竹材编制劳动工具和生活用具。渠县刘氏竹编工艺品生产从砍伐竹子到成品有30多道工序,技艺复杂,工序繁多。产品畅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荣获国际、国内30余个奖项。2007年,入围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

为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是原汁原味越好?

因为这就是传统,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好东西,当然要好好保留保存下来;如你你喜欢创新也很好,但是一定要说明这是在原有的东西之后的创作,是属于新时代的,顺便起个新的名字,尽量不要打着传统的旗号张扬个性的东西,只是个人的一些拙见,可供借鉴!

  随着社会各界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日益关注和重视,“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生态”、“濒危”等成为越来越流行和时髦的词汇,但究竟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包括哪些内容,可能有许多人不太了解。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大家的看法是见仁见智,很难统一。
  根据大家所公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过程始终与文明的历史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体现着人类文明的发达程度,显示了人类在思想和实践上所能达到的智慧高度”,就能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了,但要把所有能够记载、代表(或曾经代表)或促进人类文明与进步的思想和实践活动都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工作的范畴,然后再分门别类、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可能会更合乎实际吧。
  

但到底什么样的思想和实践活动可以算作是记载、代表(或曾经代表)、或促进了人类的文明与进步,究竟什么样的内容可以算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据我了解(当然可能很不全面),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开始推行之际(确切来说是之前),关于什么是“民族民间文化”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原生态”、“濒危程度”以及价值判断标准和体系之争这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争论可能也会一直持续下去,伴随于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终)。
  “原生态”之争主要是指某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到底是亘古不变、原汁原味好还是与时俱进、不断融入新的时代元素好,这个问题主要围绕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内容“变”还是 “不变”这个核心;“濒危程度”之争主要是指我们要保护某一行将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还是连那些还算滋润(最少从表面上)的项目也要保护;这个问题主要围绕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状态“好”还是“不好”这个核心;而“价值判断标准和体系”之争即到底如何判定一个项目是否有价值这个问题就更加复杂和敏感。
  由于角度和切入点等的不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价值的判断就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终极目的,是要通过我们有生命力的文化来张扬我们的民族精神、民族符号,崛起于世界民族之林,并促进人类文明的进程,如果只是要保护那些已经消亡或行将消亡的形式,就变成了过去时代的卫道士,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就迷失了方向,丧失了根本意义。
  

众所周知,尤其是在我们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基于农耕文明的产物(或对世界、对自身的认识),我们之所以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因为当前的工业文明与农耕文明发生了剧烈的冲突,并且农耕文明在这个冲突中处于明显的劣势。人类文明也正是在不断的冲突中发展并促进社会进步,关键是在这种冲突中和冲突后,我们是否要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所有曾经的记忆,所有曾经的荣耀,所有曾经的自豪感,所有曾经的自尊心一并彻底地抹去?

这里我们就触及到了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这个大的命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积淀着人类文明的智慧和经验,担负着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和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双重职责。它所蕴含的某个区域内、某个族群的独特的思维方式,是捍卫国家文化主权和维护国民文化身份、保证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依据,并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着关键的影响。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在高呼“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如果没有了民族特征,缺乏了民族记忆和精神,没有了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安全,没有了国际地位,谋求崛起、富国强民恐怕只能是一句空 话。

在时代的大潮下,我们的年轻一代受网络和西方文化的影响(或者说是涤荡),本身对农耕文明已丧失兴趣甚至嗤之以鼻,如果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仍被狭隘地界定于一些民间杂耍似的东西,仍然是自娱自乐,而且一提起来都是封闭的、落后的,那么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保护工作就很难在他们中间产生共鸣和认同,如何吸引他们的注意和参与,是我们迟早要面对的一个大难题。
  

要培养全社会的文化自觉,尤其是培养年青一代的文化自豪感,前提就是要增强传统文化的号召力、凝聚力;而要增强传统文化的号召力、凝聚力,首先就是要了解、认知传统文化的精髓而不是皮毛和单纯的形式。

因为原汁原味经历了历史的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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