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弦城,森林光山!光山县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规划评审

小编今日从县林业和茶产业局了解到,在省林业局近日组织召开的县(市)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评审会议上,光山县的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下一步,光山县将根据专家组的意见修改完善规划,并按程序审批实施。

近年来,光山县围绕“一河(小潢河)两库(泼河水库、五岳水库)三园(河南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仙居中国农业公园)”建设,大力推进森林网络体系、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初步实现山区森林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和庭院花园化。先后有11个乡镇荣获“省级生态乡镇”,67个行政村荣获“省级生态村”。光山县林业生态建设连续10年在全市综合评比名列前茅,2016年9月光山县林业局被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绿化先进集体”。

2017年5月,光山县积极响应省绿化委号召,决定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并综合考虑光山县的地理区位、自然特点、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因素,结合省级森林城市的创建理念,将省级森林城市定位为“红绿弦城,森林光山”。聘请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的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对光山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进行规划设计。

据悉,我省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规划评审包含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城乡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组织管理等六大类35项评价指标要求,涵盖林木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休闲游憩绿地、廊道绿化、村镇绿化、乡土树种比例、树种丰富度、绿道网络等核心指标。其中要求大别山区林木覆盖率5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县(市)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3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30%以上,辖区内50%以上行政村建有3亩以上小型公共绿地;公路(含乡、村公路)、铁路道路以及河、渠等生态廊道绿化率要达到90%以上;创建期间,新建1处20公顷以上的大型郊野公园

监制/蔡大恩 方明利责编/梅曙贤 潘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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