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判汉奸罪,即将行刑前却说:我是日本人,又何谈汉奸呢?
她被判汉奸罪,即将行刑前却说:我是日本人,又何谈汉奸呢?
抗日战争时期出现了一大批为了自己能苟活,从而出卖国家的“狗腿子”,他们出卖我们的情报,在敌人的庇护下向我们喊话让我们投降,这些卖国贼统称为“汉奸”。抗日战争时期让我们最可恨的不是这直接与我们反为敌的人,而是传播他国思想,从而来腐蚀我们国人的内心,他们在无形中影响了中国人,想要通过文化来宣扬日本帝国主义所谓的“共和”,这些“文化汉奸”最为可恨。
李香兰出生于东北沈阳,日本建立满洲国后,她们一家搬到了抚顺,最重要的李香兰这个名字看似没有什么两样,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名字,其实不然,她其实是个日本人,因为认了父亲的中国同学李际春为养父,因此得名李香兰。她就是许多“文化汉奸”中的一个,其实他的名字叫山口淑子。多年前日本一直虎视眈眈的看着东北这块肥沃的疆土,便用武力强行控制了东北部分地区,在日本本土迁到了东北许多人,他们企图通过传播日本文化来控制中国东北地区,李香兰的父母就是这次跟着大部队来到了中国东北。
李香兰的父亲是一个汉语学家,因为李香兰十三岁时认李际春为养父,因此为以后走上艺术道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为李际春当时是有名的亲日派,并且家产万贯,他对李香兰的成长付出了很多,请人教她学习,因此李香兰在艺术方面得到了很好地发展。随后又给他介绍了俄国的声乐家,让她在音乐方面也有所成就。她十四岁时就去了北平,以“潘淑华”这个名字在北平翊教女中念书,从这以后就很少有人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了。
当时日本推行“中日亲善”,并且需要人来宣传中日之间的文化,由于李香兰会说日语,并且有很高的音乐天分,因此就被以歌手的身份上了舞台,负责实施日本的怀柔政策。期间,李香兰演唱了《孟姜女》、《渔家女》等著名的唱片,一次次的成功演出让她声名聚起,很快便家喻户晓,成为了那个时候的超级巨星,人们心中的偶像。但是人们根本没有想到她是个日本人。
1937年日本开始入侵中国,为了包装日本,满铁公司拍了大量的电影作为宣传,李香兰被聘为演员,在名为《蜜月快车》的电影里展示了她出色的日语,因此它被称为“懂日语的中国少女影星”。此后,她又演出了多部亲日电影,因在电影中扮演的都是对日本侵华有好感的反派人物,并甘愿当做亡国奴,李香兰成了关东军推行战争政策中的“糖衣炮弹”。终于有一天国人愤怒了,记者责问她为什么要演出那些侮辱中国的电影。李香兰说年轻不懂事,现在想想很后悔,并向世人郑重的道歉。
之后她从满铁公司辞职,到上海发展,因为歌曲出色被称为上海滩“七大歌后”之一,抗日战争结束之后,她被指证汉奸的罪名,以“文化汉奸”为由遭到起诉,罪名已经定下以后,本以为会后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李香兰向法院出示了一份证据,让人大跌眼镜,因为李香兰不是中国人,其实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日本人,这样一来,她危害祖国的罪名就无法成立,法院只好判她无罪释放,后回到了日本。
回日本后,她重新改名为“香兰山口”,声称自己是中日的精神混血儿,结婚后便退出演艺圈。让人欣慰的是她发表过长文,希望日本不要再参拜靖国神社,但她曾经的所作所为还是难以让国人消除对她的排斥的感觉。虽然是日本人,但是在中国长大,还是有一丝感情,因此她也时常感到痛苦与烦恼,她在94岁时因病去世。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曾表示:“李香兰女士战后支持和参与中日友好事业,为此作出积极贡献,我们对她的逝世表示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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