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烟台市文物保护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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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烟台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咸国涛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6月1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新闻发布会,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咸国涛介绍烟台市文物保护利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烟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文物资源丰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烟台共普查登录可移动文物10.9万件(套),目前全市拥有馆藏三级以上文物12364件(套),其中一级文物84件(套)、二级文物1681件(套)、三级文物10599件(套)。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市共普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496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6处,登记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170处。

发布会现场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01

编制《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体规划和朝阳街、奇山所、烟台山牟氏庄园蓬莱阁等10余个专项规划,统筹指导文物保护工作科学有效开展。

02

“十三五”以来,烟台实施了烟台山建筑群、蓬莱阁等43项重点文保单位修缮工程。去年以来,多方筹集资金近3亿元对朝阳街、奇山所160处文物建筑进行修缮,通过开展文物修缮保护,提升了文物展示水平和社会教化作用。

03

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重点做好芝罘仙境、老岚水库、潍烟高铁、裕隆岛石化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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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先后完成孙家遗址等4处遗址考古发掘工作,发现战国时期水井遗址等遗址遗迹447处,岳石文化时期文物500余件。烟台市博物馆联合日本九州大学山东大学对烟台开发区大仲家遗址出土的陶片及石器进行考古学研究,将烟台水稻种植历史提前1000年,引发学术界广泛关注。

05

通过“场地联用、品牌联创、活动联办、培训联做、平台联建”的方式,开展各类文物展览、公教活动2000余场,接待观众百万人。

06

全市2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0处作为旅游景区对外开放。其中,蓬莱阁及蓬莱水城烟台山近代建筑群等4A级以上景区4处,是体验烟台仙道、开埠、葡萄酒、胶东民俗等地域文化的代表性景区。

07

适应文旅融合新需求,策划推出以朝阳街、奇山所为中心的5条主题线路,迅速成为市民就地过年的新地标、新时尚、新体验,每天接待市民、游客达8万人次,成为中心城区旅游消费重要增长极。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记者现场提问

GUIDE

大众日报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实施烟台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有关部门还出台了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何?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咸国涛——

目前,全市共普查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52处,省级公布的首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116处,普查馆藏革命文物848件/套。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联合11个部门印发了《烟台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意见》(烟文旅〔2020〕133号)。文件梳理烟台革命文物分布特点和革命精神内涵价值,提出了七项重大工程:分别是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革命旧址保护展示示范、民族民主革命主题文物保护展示、革命文物主题展览精品、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和红色旅游品牌打造工程。

大力实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以胶东革命纪念馆、胶东抗战第一枪旧址(牟平)、赵疃地雷战遗址海阳)等“一馆六片”为引领,推进全市革命文物的连片保护、整体展示、示范引领,打造胶东红色文化新高地。

记者现场提问

GUIDE

中国旅游报

文物合理利用是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当前文物工作的瓶颈问题。烟台将采取哪些措施,让文物活起来,讲好中国故事、烟台故事?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咸国涛——

扩大文物资源社会开放度。已对公众开放的进一步挖掘潜力、提升服务,未对公众开放的创造条件实现局部或定时开放;对收藏在库房中的文物,创造条件进行展览,提高文物展出率,推进流动展览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

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继续开展“全市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展览”评选,引导各级博物馆找准定位、突显文化特色,提升陈列展览水平和社会服务效能,把文博场馆打造成为有品味、有体验、有温度的文化客厅。指导非国有博物馆规范管理、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提高整体运行质量。

深入挖掘胶东文化遗产内涵,打造文化旅游精品。推动更多文物古迹在依法保护的前提下纳入旅游线路,大力发展研学旅游、遗产旅游,推出更多更富体验性、吸引力的精品旅游线路。

记者现场提问

GUIDE

大小新闻

近年来,文物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随着文物保护数量日益增多,保护领域不断拓展,烟台将采取哪些举措确保文物安全?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咸国涛——

落实文物安全工作“两纳入”。将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纳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审查、评估。

深入开展文物安全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处罚和教育违法主体。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会同消防部门深入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年”活动。

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尤其加强节假日、重大节庆、重要活动期间的文物安全保障,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编辑/栾悦 苏雨萌

监制/张海明

审核/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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