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珍文化课 | 历史上的“禁佛”

佛教自东汉明帝时由西方传入中国,到南北朝时,已经有了极为辉煌的发展。北魏杨(一作“羊”)衒之在其所著《洛阳伽蓝记》的《序》文中说:

逮皇魏受图,光宅嵩洛,笃信弥繁,法教愈盛。王侯贵臣,弃象马如脱屣;庶士豪家,舍资财若遗迹。于是招提栉比,宝塔骈罗,争写天上之姿,竞摹山中之影。金刹与灵台比高,广殿共阿房等壮,岂直木衣绨绣、土被朱紫而已哉!

据杨衒之统计,“京城表里,凡有一千余寺……”

寺庙不仅占有大量的土地,而且隐匿着大量的人力,都对统治者极为不利。因此,历史上便屡有“禁佛”之事发生。较有影响的“禁佛”有三次,这就是北魏太武帝“禁佛”、北周武帝“禁佛”,和唐武宗会昌年间“禁佛”。而每次“禁佛”,无不给佛经带来巨大的损失。

据《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记载,魏太武帝本来也信佛,后由于司徒崔浩的辩说,改信寇谦之的道教太平真君六年(445)“九月,卢水胡盖吴聚众反于杏城”(《魏书》卷四《世祖纪》,中华点校本第99页)。次年二月,太武帝因西伐盖吴,“幸长安,存问父老”(同上,中华点校本第100页)。因“长安沙门种麦寺内,御驺牧马于麦中,帝入观马……从官入其便室,见大有弓矢、矛盾,出以奏闻”(《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中华点校本第3033—3034页)。太武帝大怒,以为沙门与盖吴通谋,又因为在寺中“大得酿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盖以万计。又为屈室(疑是“窟室”之误),与贵室女私行淫乱”(同上,第3034页)。于是下诏诛杀长安的沙门。并且又下了一道严厉的诏令说:

彼沙门者,假西戎虚诞,妄生妖孽,非所以一齐政化、布淳德于天下也。自王公已下,有私养沙门者,皆送官曹,不得隐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过期不出,沙门身死,容止者诛一门。(同上,第3034页)

又下令说:

有司宣告征镇诸军、刺史,诸有佛图形像及胡经,尽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同上,第3035页)

由于限令严厉,匿一沙门,满门诛斩,于是又再现了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只是这次是“焚经坑僧”罢了。

北周武帝“禁佛”起于天和二年(567)。这一年,身为佛徒的卫元嵩给武帝上了一道奏折,其中说:

唐虞无佛图而国安,齐梁有寺舍而祚失者,未合道也。但利民益国,则会佛心耳。夫佛心者,大慈为本,安乐含生,终不苦役黎民,虔恭泥木。(《广弘明集》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缩印本第137页中栏)

卫元嵩不过想以此沽名钓誉,不料却正中周武帝的下怀。不过,当时掌握朝中实权的却是笃信佛教的宇文护,周武帝未敢轻举妄动,只是多次聚百官、僧、道进行辩论,以期达到共识。建德元年(572)三月“丙辰,诛大冢宰晋国公护”(《周书》卷五《武帝纪》,中华点校本第80页)。武帝已完全控制了朝政大权。建德三年(574)五月十五日,武帝终于颁下诏书:

断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并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尽除之。(同上书卷五《武帝纪》,中华书局点校本第85页)

这两次“禁佛”,除了佛像、寺庙外,佛经的损失极为惨重。据《隋书·经籍志》载:

梁武大崇佛法,于华林园中,总集释氏经典,凡五千四百卷。沙门宝唱,撰《经目录》。又后魏时,太武帝两征长安……长安僧徒,一时歼灭。自余征镇,豫闻诏书,亡匿得免者十一二。文成之世,又使修复。熙平中,遣沙门慧生使西域,采诸经律,得一百七十部。永平中,又有天竺沙门菩提留支,大译佛经,与罗什相埒。其《地持》、《十地论》,并为大乘学者所重……至周武帝时,蜀郡沙门卫元嵩上书,称僧徒猥滥,武帝出诏,一切废毁。(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098—1099页)

这不能不是佛典文献上的重大损失。

唐武宗“禁佛”主要发生在他在位的会昌年间(841—846),故史书上又称作“会昌法难”。而尤以会昌五年为最。这年八月,唐武宗下了一道制书,其中说:

朕闻三代已前,未尝言佛,汉魏之后,像教浸兴……诱惑人意,而众益迷。洎于九州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朕博览前言,旁求舆议,弊之可革,断在不疑……惩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典法,济人利众,予何让焉!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旧唐书》卷一八《武宗纪》,中华书局点校本第605—606页)

唐武宗已把他的禁佛原因和成就,说得十分清楚。只是,他下诏不到半年,便于会昌六年三月去世了,否则,这次“禁佛”还会继续下去。

由于屡次“法难”,大量佛经被毁。于是,有的僧徒便想出了一个办法,使佛经不毁——这就是将佛经刊刻上石,北京云居寺的石经,就是在这一设想下出现的。这大概是“禁佛”者所未曾想到的。

本文摘自《古籍常识丛谈》,中华书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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