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记忆 | 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历史回顾

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旧址。

1948年9月26日,党中央河北平山县王子村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时任部长许建国,副部长杨奇清。

1949年10月,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结束工作。在一年时间里,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在全面加强公安保卫工作组织、纪律、政策和法制建设的基础上,“反特防奸、肃清盗匪、收集情报”,在保卫党中央、巩固解放区、支援解放战争、保卫新生政权、保障人民权利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为实现公安工作重点从农村走向城市的转变,在基层组织建设、经济文化保卫、干部人才培育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为新中国人民公安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堪称共和国公安事业的奠基者。

许建国

杨奇清

一年岁月展峥嵘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1948年5月20日,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大解放区合并为华北解放区,两区中央局合并为中共中央华北局,两区中央社会部合并为华北局社会部,部长许建国,副部长杨奇清、卜盛光,办公地址在河北省平山县东冶村(10月迁至井陉县威州镇)。

6月12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和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之前,两边区政府暂成立联合行政委员会,并成立联合行政委员会公安管理处。华北局社会部部长许建国、副部长杨奇清、卜盛光同时兼任联合行政委员会公安管理处处长、副处长。

中共中央华北局成立后,对保卫工作十分重视,为了建设公安组织,加强公安工作,于1948年8月3日作出《关于保卫工作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为巩固建设华北公安组织,建立强有力的公安工作,各级党委要加强具体指导,整顿恢复公安组织,充实公安机构,训练培训干部;在乡村继续设公安员,建立治安组织;在边境地区设出入口检查站,配合侦查工作;组建侦察队,加强针对敌特的侦查破案工作。

为贯彻执行这个决定,1948年9月1日至19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召开华北保卫工作会议(史称“九月会议”),对公安保卫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为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的成立,在组织、制度和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规划、制定了蓝本、打牢了基础。

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政府在平山县王子村正式宣告成立,同时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也宣告成立,原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公安管理处撤销。许建国、杨奇清分别被华北人民政府任命为公安部部长、副部长。

1948年12月初,许建国率领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部分人员,从河北省井陉县威州镇出发到霸州胜芳镇,集结来自华北解放区及冀热辽分局社会部抽调的815名公安干部,在这里组建天津市公安局。许建国任局长。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新组建的天津市公安局随部队入城,成功接管原国民党天津市警察局。

1949年2月,杨奇清率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机关全体人员迁入北平。

1949年7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决定,以华北局社会部(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为基础,组建中央军委公安部,任命罗瑞卿为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

同年10月,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的工作结束。

“九月会议”文件。

订立明确规范的公安制度

根据“九月会议”精神,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充实公安保卫组织,贯彻中共中央华北局颁发的《华北人民政府各级公安机关组织条例》,规定各级党委社会部即为同级政府公安机关,履行政府机关的职能。决定区设公安助理员,村设公安员,明确基层治安组织是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为减少层次,华北解放区实行行署公安局、县公安局和村公安员之级制,专署和县署区只担负指导任务。公安干部的任免,实行上一级管理制度,以保持公安队伍的相对稳定。

经过精心的组织和艰苦的努力,解放区34个行署、179个县、1780个区、7万多行政村的公安保卫组织得以规范,明确了职责和任务,从而构筑了维护解放区安全的治安保卫体系和防范网络。

按照华北人民政府“正规政府就必须建立一套正规制度和办法”的要求,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制定并通过了《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办事细则》,随之又规定了各级公安机关调遣、保密、枪支管理和规范着装等制度。

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对各级党委社会部明确规定其任务:“反特防奸,肃清盗匪,收集情报,消灭一切可能为敌利用的空隙,保障人民民主自由权利。”因此,要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根据华北区相对安定的环境和党的建设方针,制定一套完整的自上而下的公安组织条例和法规,用以实现统一意志、统一步调与统一纪律”,“保证与贯彻党的政策,更好地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实现镇压特务与保障人权的任务,以及党的民主法制精神”(见“九月会议”文件)。按照华北人民政府“建立一套正规的制度和办法”的要求,真正实现“由游击式过渡到正规式政府”的目标,以及为了巩固解放区社会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华北人民政府特别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维护解放区稳定的公安法律和法规,开启了中国公安法制建设的先河。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旧址。

培养储备了大批公安人才

1948年6月下旬,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决战的前夕,为适应华北地区大中城市的接管和组建公安机关,培养接管大城市的保卫干部,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决定在革命老区河北省平山县创办“华北保卫干部训练班”,由华北局社会部副部长杨奇清兼任班主任,沈平担任副班主任,人员来自华北局所辖各地县公安局所选的优秀股长以上干部,学员共百余人。

第一期学员于1948年10月结业,部分学员结业后随杨奇清(当时被任命为太原市公安局局长,因中央暂缓攻太原即令返回)奔赴太原前线,成为太原市公安队伍的中坚力量;部分学员参与侦破了敌特“813”组织轰炸石家庄和华北人民政府驻地案。第二期培训班离开了平山县,随部机关迁至井陉县威州镇。

1948年12月,经中共中央华北局批准,训练班扩建为华北公安干部学校,由副部长杨奇清兼任校长。第一期学员共500名,于1949年3月毕业,一年内共培训公安保卫干部1000余名。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1949年4月,华北公安干部学校在刘复之的带领下迁入北平,先在东城区汪家胡同方家胡同临时驻扎,不久即迁到复兴门外白云观附近(即今日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所在地)。

与此同时,华北各区党委社会部也相继开办了行署、区公安干部训练班,受训人员达900名。

公安干部学校的开办,既为接管大中城市准备了人才,也提高了公安队伍的素质,还支援了中原、华东等新解放区的干部储备。

1949年7月6日,遵照中共中央的决定,在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设立公安部,统辖各地公安机关的工作,并任命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野战军第十九兵团政委罗瑞卿为公安部部长。按照周恩来副主席的指示,罗瑞卿在李克农的协助下,立即着手筹建军委公安部,以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的全体人员加上中共中央社会部的部分机构,作为组建军委公安部的基础。中央又任命原华北局社会部副部长兼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为军委公安部副部长,协助罗瑞卿工作。

1949年10月,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完成了短暂而辉煌的历史使命,结束工作。

1949年10月19日,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罗瑞卿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发布后,中央军委公安部即行撤销,改名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宣告正式开始办公,启用印信。11月5日,公安部举行成立大会。从此,中国公安走向了新的征程!

编辑:河北省公安厅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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