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古城保护大事记
1986年12月 漳州与福州同时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1996年11月 香港路、新华东路四座石牌坊被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9年12月 投入224万元,历时一年实施漳州府文庙大成殿保护修缮工程,被评为全国文物保护修缮四大优秀工程之一。
2001年6月 漳州府文庙大成殿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2-2003年 实施台湾路西段沿街立面整治工程、台湾路历史街区(府埕片、文庙片)维修整治工程。
2004年9月 漳州市历史街区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荣誉奖”,系我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域中获得的第一个国际奖项。
2006年5月 漳州林氏宗祠(比干庙)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0年6月 漳州古街入选第二届“中国历史文化名街”(2009-2013年评选五届共50条)。
2011年9月 漳州市第十次党代会作出“漳州古城保护开发”的重要战略决策,提出了“打造文化旅游综合体”的目标定位。
2012年4月 芗城区成立国有企业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市区两级联动,以芗城为主实施”的体制,启动实施古城保护一期示范工程,立项总投资3756.98万元。
2013年9月 委托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完成《漳州古城保护与有机更新规划设计》(即古城总体规划),获市政府批复同意。
2014年10月 漳州市委常委会会议原则同意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方案,明确古城保护开发实行“政府主导、市级为主、市区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新体制。市城投公司作为漳州古城保护开发项目业主单位,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划拨给市城投公司,具体负责项目运作。
2014年11月 漳州古城保护开发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议定重要事项,标志着古城保护开发一期项目正式启动实施。一期项目立项总投资32.15亿元。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提供20亿元的长期贷款,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
2015年4月 台湾路—香港路历史文化街区被住建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全国共30个)。
2016年5月 《漳州市唐宋子城(台湾路—香港路)历史街区保护规划(2015-2030年)》获省政府批复同意。明确古城保护范围约53公顷,要求项目坚持“科学规划、综合保护、有机更新”的指导思想,打造集居住、商业、文化、旅游为一体,具有传承历史、展示文化、延续生活等功能的历史文化街区。
2017年10月 漳州古城保护建设(一期)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领域最高奖——住建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完成古城文庙片区环境整治和东、西、北三个入口建设以及修文路、北京路、延安南路等道路改造与沿街建筑修缮、东宋河景观带示范段建设。
2018年8月 漳州古城休闲集聚示范区荣获“福建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称号。
2019-2021年 以迎接世界遗产大会召开和开展“十项行动”为契机,实施“历史街区整治提升”,实行古城核心区非机动车限行,完成木偶艺术表演馆及展示馆建设、灯谜艺术博物馆布展提升等,启动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创建。
2021年5月 《漳州古城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为古城保护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本报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李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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