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镇祠堂文化之包氏宗祠
包氏宗祠位于县域东北方向包公镇境内,东、南、北三面均为峰峦所环抱,前有横山、龙山,右有大包山,均为大别山余脉。山清水秀,风景宜人。
包氏宗祠周边交通十分便捷,国道312线辅道离包氏宗祠不足百米,合宁高速公路文集服务区6万平方米停车场距包氏宗祠仅有300米之距。
建筑风格及内外景观
春秋吴楚之战,楚国面临存亡,楚大夫申包胥忠心爱国,他哭求秦国出兵,帮助楚国击退来犯之敌,成为复兴楚国的功臣。他的一部分后人取其"包"字为姓。宋代包拯即为其后人。
包氏宗祠二进三开间,始建于明末清初,光绪三十三年重修一次。前厅大门向东北方向洞开,黑漆大门,红底黑字,对联"忠贤将相,道德名家"八个大字光耀眼帘。大门上方牌匾书有"包氏宗祠",字迹清亮,熠然生辉。通径后厅大殿有平门两扇,天井院用青石条铺就,全祠红梁黑柱,飞檐斗角,雕梁画栋。二进正厅中间安放包拯坐像,王朝、马汉侍立两旁。包公身着官袍,双手平放于膝,双目平视,甚是威严可敬。塑像两侧祭奠包氏板谱,代代有序。顶上平板铺盖,雕龙画风,飞禽走兽活灵活现。每逢大年初一、正月十五,家族后裔敬祖拜尊,香火缭绕,人流不绝。
民国期间,祠堂变为空屋。新中国成立后用作校舍,唯听书声琅琅。"文革"期间,塑像被推倒,正厅三块耀眼的金字匾额变为老师黑板,祖宗牌位、板谱变成学生课桌,甚为痛惜。
历风方显钢骨硬,经霜更知秋水明。拂去千年浮尘,扬名中外的一代名臣包拯终于为海外知名学者尊拜。
1994年,菲律宾庄垂郎老先生和中国台湾一些知名人士前来拜 祭,并捐款15.63万元,使断墙残壁的包氏宗祠有重新修复的机会。包氏家族翻换梁柱,补修断瓦,整粉墙壁,使沉睡欲坠的包氏宗祠又巍然屹立于青翠欲滴的绿树丛中。包氏宗祠后被列入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加备受关注、呵护,多次粉修,更显得这座祖祠新的生命力。
尊祖敬祖、继承家风的包氏后裔,以饱满的精神,仿古复造。将"文革"间遭破坏的石鼓,重新打造并安放于大门两侧,其古风之气不逊于当年。并铭刻碑文立于国道北侧,碑文西侧有砖雕牌匾,书有包拯简历供前来参观的游客观拜。每到春夏之际,祠前小桥流水,绿柳拂岸,群山环抱,绿水影映,游客络绎不绝,流连忘返,颇具观游景点价值,更显现了包氏宗祠厚重的历史内涵。
家训严规
包拯廉洁奉公,刚正不阿。为使优秀的道德风范传承后代,包拯立有家训严规,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t毁之后,不得葬于大莹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琪刊石,竖 工堂屋东壁,以诏后世。"
祠堂的又一功能是正俗教化,宣扬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而这些是常是结合祭祀活动一道进行的。古时对于宗族中的贤德人士,主持宗族事务的族长要给予表彰;而对于违犯族规者,宗族有权进行惩治,而惩治的方法也非常严厉。
惩治的地点之所以选在祠堂中,是想让受惩者意识到,由于自己行为的不检点,致使祖宗蒙受羞辱,从而达到肉体和心灵双重惩罚的果。惩治的时间,大多由族中掌管事务的人们商定。惩治男族众时,女人可以回避,而年满12岁的儿童则必须到场接受直观教育。对于个别不服宗族惩治的族众,族长可以决定将其送官严惩。
包拯遗像
尊祖敬祖,传承家风,永为后裔,敬尊元犯。每逢大年初一、正月十五、清明节,包拯的真容遗像由族人挂在后厅梁上,供人拜渴。容像高约4米,宽2米,身着大红官袍,头戴官帽,脚穿白底古靴鞋。遗像字迹清幽,下款盖有皇上玉玺,右上角有题额,左下角有落款。包拯神态严肃,令人肃然起敬,观拜者直立久仰,迟迟不愿离去。日寇侵华期间,铁蹄曾至包村,日寇见包拯凛然不可冒犯,忙下跪拜谒纳款。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视包公遗像为国宝,毛泽东主席亲自电令,收藏包公遗像至北京故宫博物院。
包公故里遗存
包拯的出生地包公镇大包村故宅早毁,原宅坐西向东,宅门偏东南,现存一井一塘。大包村正东有大杨山,东南有小岘山,虎山与凤凰坡皆处村庄的正南方。小岘山口有条天然河流,向北经过虎山之东,分为两支,其中一支向北流人村东的荷花塘,惠及全村。小包村附近分布着花园井、荷花塘、包公庙、衣胞地、凤凰桥、凤凰山、包公祠等遗迹。
大包村南有一地叫九里十三包。传言包氏家境贫寒,一日,母亲在小李蛮村南柴山打柴,背柴下山时,母亲肚疼难忍,便途中蹲下休息。奇怪的是,蹲一下以后,那里便长出一个土包。因休息时间不等,距离远近不等,土包大小也不等,今仍可见形迹。故后人云:九里十三包,脚踩凤凰桥。
小包村南约200多米的包冲水田中,有一块簸箕大小的土堆,当地传说土堆过去是血红的,在阳光照耀下会闪光,包公出生后,家人把包公衣胞埋在那里,因此该地称为"衣胞地"。
凤凰山又名柴山,少年包拯常在山上嬉戏,山上怪石鳞响,有石似龙、似龟、似鳌,又有三石并立,酷似"蓬莱三仙"。
小包村东面有座虎山,传说包公当年出生时皮肤黝黑,曾被父母丢在此山上。
花园井位于包宅院内,深13米,井筒上部5米为近人重修,以下8米仍为宋井风格,井水清冽甘美,千年依然,适宜煮粥泡茶,且久旱不干。包公即喝此水长大。当地人传说,纯良百姓饮用此井水会有甜味,而坏人饮用后却会口干舌苦。
荷花塘又名清明塘,位于包宅院内,面积一亩多,呈长方形。每到夏天,塘埂上垂柳依依,塘中莲叶接天,荷花艳红。
小包村的人为纪念包公,在村前田埂上用4块大青石盖一座包公庙,石板历经数百年而不倒。庙内有包拯全身像,庙旁边是一口五亩大小的清水塘,塘水常年清澈,象征着包公清正廉洁。
小包村北去2公里处有包氏宗祠,原祠建于宋代,早毁,现存之祠为清光绪年间重修。祠门向北,不同于一般祠门向南开。传说奸臣诬告包拯图谋不轨,拯为表白忠心,特将祠门北开,以示"子子孙孙永不面南"。祠堂二进屋正中原有包拯塑像,"文革"中被毁。唯《包氏宗谱》、《包孝肃奏议》10卷及包拯画像l幅,由包氏后代历尽艰辛保存下来。
包拯遗骨
包拯逝于河南开封任上,次年护丧归葬于合肥东郊大兴集。"文革"期间,包氏后裔掘墓将其遗骨偷运至老家大包村,葬于村东龙山大塘窝地。1984年,在时任合肥市市长张大为的热心关切下,一代名臣包拯归葬于合肥包河东,建包公墓,后称包公祠。
家族名人
包拯(999-1062), 5岁启蒙,13岁读完"四书五经"。
宋仁宗天圣五年( 1027年),包拯考中进士,时年28岁,朝廷任命他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愿随他到江西赴任,遵照"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包拯放弃官职,在家侍奉父母。
父母相继去世之后,包拯在墓旁的草棚里守孝3年。丧服期满后仍不忍离去,又在家住两年,才离开家乡。
景祐三年( 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康定元年( 1040年),包拯升任端州(今广东省肇庆市)知州。庆历三年(1043年),包拯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对北宋的内政外交政策提出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
庆历六年( 1046年)夏,包拯调任三司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掌管全国户口、两税。后又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负责一路(相当于省)的财政、监察等行政事务。在河北,他奏请把用作养马的田地还给地方和农民;在运城,他改革盐税法令,以利于商贩经营盐业。皇祐二年( 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阁待制,担任谏官。
包拯调任庐州知州时,不徇私情,执法不避亲朋。他的舅舅犯了案,但以为外甥当官, 自己犯点事不会有麻烦。结果包公照例开庭审讯,按律责打70大板。从此,亲友格外小心,谁也不敢仗势胡来。"外甥打舅舅——不认老娘亲",此事传遍四方,.老百姓拍手叫好。虽然有的亲友骂包公六亲不认、不近人情,包公却泰然自若。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出任北宋都城开封的知府,秉公理政,铁面无私。城里有一条惠民河,河的两岸既有平民的住宅,也有达官贵人的住宅,下大雨时,河水泛滥,淹没街道,使许多平民无家可归。包拯经过调查,了解到河塞不通是由于大官僚和贵族们在河上筑堤垒 坝所致,他们将坝内的水面据为己有,种花养鱼,并且同自己的住宅连在一起,成为水上花园。包拯不畏权势,下令将所有堤坝与花园拆除,疏通惠民河。
包拯以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著称,故民间称其包青天或包公。他在任开封知府期间,得到"四大名捕"(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和有"御猫"之誉的展昭相助,办案既明察又暗访,执法既严谨又不失人情,令正义得以伸张,也导人向善。
开封府公堂门前右边有一鼓,逢有重大冤情之时,不论大小人物,只要击鼓鸣冤,包青天必定升堂开审,喊冤者可直接向包大人陈述冤情。
嘉祐五年(1060年),包拯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开封任上病逝,享年64岁。仁宗皇帝感念其一生公正清廉的品行,追认他为礼部尚书,赐谥"孝肃"。
包氏后裔遍及全国各省市及海外,为国出力报效者众多。现有资料记载: 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嘉兴南湖召开,代表中就有包公后裔包惠僧。包公后裔、世界船王包玉刚享誉世界,曾经是邓小平的座上客。
摘自《走进肥东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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