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征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

为完整收集和保存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来的革命历史记忆,记录中国共产党伟大奋斗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即日起至6月30日,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征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

此次征集的内容及范围为我市辖区内各级党组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等四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具体包括:

纸质档案

记录不同时期各级党组织发展史、党的运动史的志书、文献、报刊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题词、信件、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英雄、扶贫模范、抗疫英雄以及知名人物的事迹、传记、笔记、日记、回忆文章、著作、手稿、书信、党建荣誉、早期入党誓词等;反映平顶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重要文件起草的过程稿;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党组织或党员,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档案资料;反映建党以来,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带领党员群众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贡献的档案资料。

实物档案

反映平顶山市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战役、重大活动、重要人物的档案实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票据(各历史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契约、生活用品、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等;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平顶山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生产生活变迁相关的代表性见证物。

音像资料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平顶山市与党史密切相关的照片、录音、录像;在平顶山各个时期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的相关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采访记录等。

市档案馆相关负责人提醒:

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需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实物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捐赠行为属无偿捐赠,如被认定捐赠的档案资料体系较为完整或价值较大,将为捐赠单位、团体、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章。此外,本次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平顶山市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捐赠前请联系工作人员,以确保捐赠的档案资料符合征集要求。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档案馆接收征集科(市政大厦506房间);

联系电话:0375-2662767;

电子邮件:qiyeke0514@163.com。

来源: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

审 核: 张学锋

责 编:李新源

编 辑:刘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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