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庙教授署与明伦堂
清代的儒学署相当于今天宣传、教育、文化部门的合一,一般来说,明伦堂是当时官学必不可少的,在书院兴起之前,明伦堂一直是生员们上课的地方。教授署与明伦堂的兴衰,是清代教育制度变化的缩影。长春文庙教授署的训导和教授,其职能是什么?教授署和明伦堂又为何被长春自治研究所强占?政权更迭,昔日的儒学建筑经历了怎样的变迁?
历任训导和教授的职责
谈到儒学,不得不说儒学的教职。长春学署的官员最初叫训导,后来随着长春升府,品级也随着提升为教授。清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设立时,并没有训导这一官员,直到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与文庙一同设立。建好后的儒学大院,除了学署和明伦堂,还有18间配房,一般作为办公用房和生员们的斋舍,训导及家眷,斗役、伙夫、马夫等差役人员也住在其中。
《长春县志》记载,从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到宣统三年(1911年)的40年中,长春只有5任训导(教授),分别是:王迎寿、赵椿龄、解萌桐、李乔年、鲍俊卿。其中,有两人任期超过十年。为何40年中只有五任官员?一是当时的吉林省天气寒冷,比较贫穷,没有官员愿意来到吉林。二是收入太少,一年的薪俸只有几十两银子。因此,当时的官员都不愿意来吉林省任教职,有的被任命的,也拖延着不来就职。导致吉林将军和巡抚只能从附近的省份选官,或者由本地人担任。这也是吉林省的教职籍贯多是直隶的原因。此外,当时的教职岗位流动性差,他们很少能有取得巨大政绩而得到奖叙提职或推荐的机会。因此,到吉林省这个边疆省份任职者也都是当时官场上的弱势者,多数人没有金钱进行捐升,提升的机会很渺茫。只要不犯错误,就会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
当时训导与教授的职责与地方教化学风密切相关。吉林巡抚陈昭常曾说:“教职一缺,有整饬士风,教育地方之责”。当时的第一任训导王迎寿,长春厅署的役吏聂龙川曾请他为自己去世的母亲写《节孝碑文》,他自己也说“职司风化”而“不敢固辞”。除了对符合封建社会伦理纲常的引导,训导们还要组织岁试、科试,还有生员的教学、课考日等。长春童生的岁科考的考棚,也可能设在这个大院。清光绪六年(1880年)长春在童考时,发生了童生罢考事件。赫选三等5人拒绝答题,闯出考场,直接到训导府去找王迎寿,说考试不公平,王迎寿惊怒之下,予以痛斥。事后,他又给吉林将军上了禀文,详细汇报了过程,还去找这几个罢考生童的保人,让他们交出5人进行罚办。因为当时的罢考是重大事件,如果处理不当,王迎寿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文庙的“春秋两祭及平时典守事宜”也是由训导或教授负责。他们还要按轮值年份,以领队的身份,带着吉林和黑龙江省的各府州派出的差役和考生,到顺天府(北京)参加会试,以便让各府州县的差役识别本籍考生有无假冒顶替。长春的儒学教授李乔年,在带队时,曾在今天的辽宁营口大病一场,几乎客死他乡,最后是由他儿子完成了带队任务。但其子也是“坑爹”的纨绔子弟,李乔年在长春任职17年,也算有影响的人物,但他的儿子在长春开设赌场。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九月,孟宪彝来长春任知府,上任不久,就查实了这个情况,府教授是由吏部选派的,孟宪彝无权处理,他于是请示了当时的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徐世昌下令必须处理,于是李乔年的儿子被抓,李乔年也因为“年老昏庸,纵子聚赌”被徐世昌参奏,并在清宣统元年(1909年)正月被撤职,此后府教授一职即由孟宪彝代理。这种情况一直到宣统元年五月,新一任府教授鲍俊卿到任。
长春自治研究所强占教授署和明伦堂
明伦堂是生员(秀才)读书和学习的场所,也是对他们进行考课的地方。此外,每三年一次的岁试之时,学政都要到此悬牌讲授,并对生员考试,取进廪生、增生等。除了对长春学子的培训引领,长春的明伦堂可能还是长春科岁二试时的考棚所在地。清代的岁考(童生试),是三年一次,所以考棚也多为临时搭建的,一般设在县衙、书院,甚至是地主家的大院中。清光绪元年(1875年)长春设立考棚也应是临时建筑。根据清光绪六年(1880年)的长春童生罢考案,长春训导王迎寿事后写给吉林将军的呈文中也显示长春的考棚与学署是极近的,这说明,长春的考棚也可能在训导署的后院,可能就在其西侧,即与其一道(文庙胡同)之隔的宽地。但其具体的地点,目前还不能确定。
从清朝到民国,文庙的地位没有太多变化。但在清末,科举已停办数年,新式教育是由劝学所来管理,儒学已是明日黄花,失去了教育职能,儒学府也失去作用,教授一职成了无用之缺。清宣统元年(1909年),鲍俊卿接任长春儒学教授时,吉林省各府厅州县的教职,除了“典守文庙之外,几于无所事事”。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就曾在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奏请教职一缺应“停止铨选。”逐步废除教授一职,改为知府来接管“文庙奉祀”的职能。
当时的清朝正推行宪政,各地都在筹备自治,吉林省根据筹办宪政的相关单程,开始在各府厅设立自治研究所,长春府也在宣统元年(1909年)的闰二月成立了这一机构。当时的自治研究所就设在明伦堂。为此官方还曾投入资金,对明伦堂大加修缮。而当时,与其一墙之隔的文庙,已经衰败残破得不像样子,当时东北最有影响的报纸《盛京时报》都发出了感慨说:“过去之圣人,诚不如现今学生之多幸福也。”其实这也是清朝思想文化统治已处于崩溃边缘的外在反映。
此后三年,长春自治研究所就一直驻在此处,还在这里举办了四期自治人才培训班。长春自治研究所举办的培训班,虽然不是正规的学校教育,但长春知府仍将其视为教育的组成部分,要和其他学校一样,参与祭祀孔子。在宣统元年(1909年)腊月初二,头班学班举行了毕业典礼,时任长春知府的许元震,还率领职教各员,齐集大成殿举行了祭祀,在圣先师孔子像前,行三跪九叩礼,然后对学生们发表了长篇演讲。1911,清朝统治结束,其所推行的宪政也寿终正寝,自治研究所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并于1912年6月停办。至此,研究所一共培训了四期员。
自治研究所设在明伦堂时,这里还是一级衙署。但自治研究所设在此地,实为鸠占鹊巢,这引起鲍俊卿的不满。这位光绪朝甲午科的进士上呈给东三省总督,禀报自己已无地办公。东三省总督闻报后,责成吉林省民政司转饬长春知府许元震,说如果真的存在占用情况,就必须给倒出来。许元震随后进行调停。最后三方商量的结果,是学署的前院“暂为授课之所,后院五间瓦房和四间平房作为学署办公之处”;同时还议定,由鲍俊卿兼任自治研究所监学,每月付给薪水30两白银。宣统元年(1909年)十月初,鲍俊卿就任监学,自治研究所代理所长。但是长春有一位有名的乡绅何晓川,不喜欢这种安排,于是籍口以所中学员不认可为由,迫令鲍俊卿辞职。当时长春府知府许元震正生病,鲍俊卿申诉无门,只好黯然离职,而何晓川也不经札委,就自任监学。本来商议好的学署办公用房也没有拨还,这样,学署各种文牍、卷宗以及文庙祭器都无处摆放。鲍俊卿连会客之所都不曾有。愤怒之下,他又给吉林西南路兵备道上了禀文,指责何晓川“不顾局面,抗违院批,占衙不让”;还指控何晓川“三宗罪”:一是还把自己的亲弟弟,也是岁贡生的何印川招进所内,任财务处主管,兄弟二人把持所务,自私自利,将这里变成了“何家公馆”;二是何哓川吸食大烟,这在当时正在禁烟的情况下,是一项重罪;三是自治研究所学员晚上去听戏或者去寻花问柳,大声喧哗,影响休息。最后,鲍俊卿几乎是痛哭流涕地说自己虽然“禄祑虽微,忝厕官班之后,原有衙署,何甘退让”。收到鲍俊卿的禀文后,吉林西南路道批饬给长春知府。相对而言,何晓川在长春影响是很大的,当时的长春府知府徐冠瀛不想得罪何晓川,因此在复禀中,对鲍俊卿所控各节,模棱两可,只对何家兄弟二人共在一所的明显事实表示出异议。
根据后来的资料推断,自治研究所并没有让出所占的教授署,但鲍俊卿又再次担任监学。当时自治研究所占的明伦堂的东厢五间房,只是普通的土房,结果因为大雨,“北山墙坍塌,房顶透天,长檩朽折”,为此自治研究所还申请经费进行了修缮。因为自治研究所占用房屋,结果用于祭孔的器物家具无处堆放,造成了大量的流失。
清宣统二年(1910年),吉林省出现教授、训导辞职风潮,吉林巡抚陈昭常又奏请说:“比年学校日兴,其在上既视教职为不足重轻,而士之有志者亦复鄙不屑为束身求退”,这样情况下“教职久悬,几同虚设,应准先行裁撤,免旷厥官”。清朝同意了吉林省的这一要求。宣统三年(1911年)十二月,饱受委屈的鲍俊卿也以“年逾耳顺,不克操劳,加以俸薪廉薄,入不抵出”为由,提出辞职。所以,他是长春最后一任府教授。从此,教授署也理所当然地成为自由支配的官产,自治研究所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
长春文庙小学的发源地
1912年6月,自治研究所停办后,明伦堂就空置起来。长春城议事会办事机构——城自治公所在1912年8月从西三道街租房内迁到这里。随后其管辖的施医处以及马路工程局等机构也先后迁到这里。清末,长春财神庙成为商家的议事场所,而包括明伦堂在内的教授署院落,已成为官方的公共议事场所。自治研究会还没解散时,就有许多官方机构还经常借明伦堂召开会议,如长春府议事会召开的各种筹备会;民国初年统一党长春分部成立、青年党成立等活动。特别是1913年2月20日,筹边使章太炎到达长春的欢迎大会,也是在此举行,长春府议参两会、城议董两会、共和党、统一党、国民党、群进会、中学堂、女学堂职员等各界名流一百多人与会,可谓是在此召开的最隆重的一次会议。
长春城议事会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办理公益事业,曾参与了大量关于公共事业的决策过程,所以,教授署旧址也成为民国初年长春城内除了长春府衙署之外的又一个政治中心。民国初肇,教育上的问题多多。1913年3月,前清的附生,时任长春城议事会议长的李价人提出,利用教授署后院5间空房舍,创设一所蒙养学堂,这得到城议事会众人和士绅们的赞同。对房屋简单修葺后,这所小学正式挂牌成立,首任校长,是刚从东关高等小学堂辞职的校长朱立铭,从此明伦堂在一定程度恢复原有的学校教育职能。因为这个学堂的创办者——城议事会为自治组织,学款来自自治经费,于是民间称这个学校为“自治小学”。1913年8月,自治小学开始招生,9月20日对报名学生进行考试,“合格者即开始入校授课”。
自治小学在开办之年,没有得到大家的响应,“生徒寥寥”。好在民国三年时,时任长春县知事的易秋涵重视此事,要求劝学所将这个学校划进长春县的学务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并命名为第三初等小学堂。劝学所还张贴了广告,拟添招生。随后,劝学所又将位于东四道街的第二初等小学归并到此,统称为第二初等小学。在以后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这个小学的规模和级别不断提升。因为校舍窄狭,1930年,时任长春教育局局长的吴长春专门拨款“建筑讲堂、宿舍十五间”。扩建之后的学校曾召开过长春城各学校的“运动大会,”可见该学校规模应该是很大的。
伪满时期,这所小学依然存在,根据当时的地图可以看出,已经改为“文庙国民学校”;国民党管制长春时,又改为“长春市立文庙小学”,其地点迁到文昌阁西侧,大约是今天文庙小学的位置。根据《南关区地名志》和一些材料记载,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庙门前和泮桥的地方,成为南关区东头道街小学校舍;文庙后院成为九十九中学校舍。这些小学校从明伦堂起步,也算符合这个地方原来的教育用地的性质,至今有百余年的历史,可算是长春历史最悠久的学校了,这也算是明伦堂曾有的官学延伸吧。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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