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荣昌市政公司原经理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甘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秦柏涉嫌受贿罪一案一审宣判

近日,由张掖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掖市荣昌市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秦柏受贿罪一案,经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秦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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