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陵园埋忠骨

大足红色故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大足军民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孕育而成,放射出激励后人的革命光辉。为配合全区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特推出大足本土的系列“红色故事”,以飨读者。

烈士陵园埋忠骨

翠柏肃穆,丹桂静默。

位于龙岗街道翠屏社区的大足区革命烈士陵园,庄严的革命烈士碑后,掩埋着大足解放初期征粮剿匪牺牲的人民解放军官兵、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学员、西南服务团干部、大足县大队官兵、中共大足地下党员、大足青训班学员等烈士遗骨111具,其中无名烈士28具。

史料记载,大足征粮剿匪始于1950年1月,止于同年7月底,共进行大小战斗120余次。土匪杀害我军战士、干部和群众269名。这些牺牲人员如何安葬?

1954年10月15日,四川省大足县人民政府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江津区专员公署提交《为拟修建我县烈士公墓报请核示》报告中这样描述:

我县烈士坟墓散葬各地,经过历年清理登记、培土、立碑,对有略历可考者,均已建立石碑为志。尚有很多不明姓名、情况者,很难清管保护,往往被群众及牲畜践踏破坏。根据全县调查统计,共有在1950年剿匪征粮牺牲烈士87人,其中立有石碑的35人,知其姓名埋在一起而辨不清烈士墓的24人,不知姓名情况但知烈士墓的28人。如十区季家乡十村三组地面鹅巷颈附近,在此次清查时发觉,群众指出烈士墓3塚,但不知姓名简历。又五区石马乡附近,有烈士10人坟墓难辨,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情况。特别在今年慰问中国人民解放军时,给烈士扫墓,发现烈士有坟堆不明,墓土浅薄,目不忍睹。据拟以上情况,如不再作妥善处理,将来时间过久,更难清管。

为使烈士功勋永垂不朽,保护坟墓长存和安慰家属,鼓舞士气,巩固国防建设及教育广大群众,经我府办公会议一再研究,县长同意,拟在城南县农场地界上、大邮公路旁,建修烈士公墓一座,将全县烈士英骸迁入公墓并葬,以垂久远。计公墓所需全面面积1444平方公尺,折计2266市方,系为农场公有坡土,不需征用补偿,应需经费49571890元,在我县今年优抚费预算内可节约解决。除绘具修建烈士纪念墓及五角亭平面正面图解说明和编造经费预算表随文送核外,莅将烈士坟墓须修情况报请你署鉴核批示,俾便遵办。

1954年11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江津区专员公署以专民优(54)字第54号批复四川省大足县人民政府:

“关于修建烈士公墓的问题,经报省民政厅审查基本同意,但应本节约原则,照原设计图上,我们提的意见修建。该项建筑最多不能超过四千万元,在分配你县今年优抚事业费内调剂使用。特此批复。”

大足县人民政府迅即成立“大足县烈士墓修建委员会”,并拨专款,选址于县城南门外公路旁的小山上,1955年3月落成,占地27.3亩。公墓由烈士墓冢、革命烈士纪念碑两部分构成。四周植松柏、辟花径、建亭角、置桌凳,修梯道,筑围墙。

墓冢前为正方形纪念碑,用大条石砌成,高15米,宽2米,座西向东,面对公路。碑顶屹立着一个由钢筋水泥铸成的国防哨兵,威武雄壮。碑身四面刻着大足县著名书法家黄竹波先生撰写的“革命烈士纪念碑”七个大字。

碑座四面携刻着毛泽东同志的手书“为人民服务”5字。正面两边携刻“唯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诗句。

公墓建成后,县民政局陆续组织力量,分赴各区乡搜集烈士遗骸装入瓦罐中,重新安葬烈士公墓。

后于1964年、1984年、2013年分别予以培修和全面修缮。特别是2013年,总投资逾2000万元,修缮后的烈士陵园占地19508平方米,由大门及浮雕、革命烈士纪念碑、烈士墓、唐赤英广场、大足历史陈列馆5部分组成。纪念碑碑身正面仍用张爱萍将军书法手迹。烈士墓冢列为四排,墓志采用大理石石材。背后增设5块(组织征粮、土匪暴动、组织剿匪、剿匪战斗、肃清土匪)大足征粮剿匪大理石浮雕。

1988年10月,县政府批准为县级“革命烈士建筑物保护单位”。2015年7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命名为“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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