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助推宗教中国化建设

摘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赋予新时代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文化认同,增进政治认同,助推宗教中国化建设。具体而言,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设中国特色宗教思想和制度规范,推动传统宗教文化向现代转型,使我国各宗教融化在中华文化的大怀抱中,从中孕育、生长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和归属意识,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思想基础。

关键词:深化;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助推;宗教中国化

基金项目:中央社院智库课题“新疆中青年爱国宗教人士培训规律研究”(ZK20170326)

作者简介:沈桂萍(1964-),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马列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族理论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民族理论与政策、宗教理论与政策研究。

2018年底中共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面向宗教界代表人士举办专题研讨班”,“举办基层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开展中华文化教育培训,进行文化引领,以文化认同增进国家认同、民族认同”;“优化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教育格局”。这就意味着面向广大宗教界人士开展以“中华文化认同增进政治认同、提高能力素质”的教育培训,是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在新时代承担的光荣而重大的政治使命。

一、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的目标任务

谁是宗教界人士?根据201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统一战线工作中所指的宗教界人士,主要是宗教界代表人士,包括四部分:一是宗教教职人员,二是骨干信徒,三是宗教团体负责人,四是宗教院校的教职员工。

一个社会中的宗教活动能否规范有序,宗教关系能否健康和谐,基础是信教群众是否认同社会。绝大多数信教群众对社会的认知受宗教界人士引导,因而宗教界人士的宗教学识以及对社会的态度,尤其对政治的态度非常关键。我国现有宗教教职人员约40万人,是宗教界人士的主体。宗教界人士的宗教学识、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关系到中国未来宗教的面貌,关系到宗教信仰自由法律和政策贯彻落实的程度,关系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程度。在新时代,关系到我国宗教中国化能否顺利推进。

首先,宗教学识是基础。宗教教职人员承担的是向共同信仰某一宗教的群体,讲授宗教教义、主持一系列宗教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其中,解释宗教经典教义是履行职责中的关键任务。不同知识结构和讲授水平决定了对宗教教义的理解有所不同,教典本身也有与时俱进的需要。因此,各宗教提高宗教界人士宗教学识虽有多种任务,但加强宗教界人士神学思想建设是核心任务。

其次,社会政治态度是关键。关于宗教界人士的政治认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要求,宗教团体有规范。概括起来大体是最低要求要遵纪守法,最高要求则是个体活动和宗教界人士主持的集体性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即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具体表现为两点,一是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二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国主义教育要求,在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等大是大非面前能以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为重。增强宗教界对社会主义社会认同,需要宗教界人士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觉悟,特别是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上,坚守正确的政治立场。

多年来,党和国家、各宗教团体都对宗教界人士开展旨在提高宗教学识、增进政治共识的教育培训。因各宗教具体情况不同,政治共识教育的任务各有不同。天主教界的政治共识主要表现为涉及中梵关系时,我国天主教与我国政府保持一致的政治立场。伊斯兰教界的政治共识主要表现为爱国爱教统一,爱国是伊玛目一部分,关键是树立国法大于教规意识,树立宗教利益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利益意识;树立依法进行宗教活动的自觉意识,这些都要求因教制宜,有针对性进行政治共识教育培训。

按照这样的宗教人才培养任务,多年来,我国开展了宗教团体举办的各类建制性宗教院校、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党与政府(包括宗教活动场所)举办的各类短期培训、委托高校培训等几种主要宗教人才培养模式。其中宗教院校和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是主渠道,宗教院校教育培训侧重于提高宗教学识,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侧重于增进政治共识教育。

宗教院校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由宗教团体举办的培养爱国宗教后备人才、正确阐释宗教教义、培养现有宗教教职人员的重要基地”[1]。全国现有91所宗教院校,涵盖了中专、大专、本科等不同的培养层次。“多年来,宗教院校的毕业生,已经成为各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的负责人,成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中的骨干力量。”[2]目前,各大宗教都培养了一支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数量不足的矛盾已大为缓解,很多地方已经能够满足信徒正常的宗教生活需要。但教职人员在引导宗教信徒实现政治认同、社会适应以及文化融合等方面,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与时代的要求相比存在差距。

一是文化程度低,大多数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所受教育多为高中、初中或小学文化,高层次人才不多。二是宗教学识薄弱,基督宗教、伊斯兰教等外来宗教,神学思想“普世”性认同较强,中国特色神学理论思维能力不足的问题很突出。三是思想状况复杂,“变数”较多。总的来看,宗教界人士队伍的思想状况和道德修养是好的,但有些教职人员过分追求世俗利益,中青年教职人员中功利观念、投机心理以及对政教关系、抵御渗透、信与不信关系等问题的片面认识较多。四是从总体上看,宗教界代表人士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宗教团体班子老化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各大宗教信徒朝年轻化、知识化快速发展,其中尤以基督教、天主教表现尤为明显,这种形势对宗教教职人员培养问题提出了挑战。

二、社会主义学院是宗教界人士政治教育的主渠道

社会主义学院是统一战线性质的高等政治学院,也是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对宗教界人士开展教育培训是题中应有之义。自从1990年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为期3个月的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读书班开始,20年来,各地社会主义学院先后面向各宗教界人士,举办了多种形式的专题研修班、培训班。这些教育培训工作,围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时代任务,设计教学内容,以提高文化知识为主要形式,以增进社会适应和政治认同为教育目标。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努力推动以宗教教义改革为核心内容的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适应,在宗教界人才教育培训方面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在过去对宗教界开展的教育培训中,最重要的特点是建设互融式学习,通过文化沁润和知识提升等,增进宗教界人士的社会认同和政治认同。比如,从2016年以来,中央社院陆续举办多期面向新疆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训班,这些教育培训紧密围绕新疆宗教意识形态去极端化任务展开。为了深化教育效果,中央社院建设了互融式学习模式,一是与在校各类班次(包括党政干部班、民主党派班、港澳台人士班、其他宗教班)共同听课学习、专题研讨、对话座谈,通过文化知识交流互动,拓宽新疆伊斯兰教界人士的知识视野,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思想觉悟,提高他们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分辨能力。二是将各类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服务与管理中,通过干部和教师温暖关怀,绵绵用力,澄清学员模糊认识,纠正认识偏差,让他们坚持中道正信的伊斯兰教道路,逐步达到团结争取人心的效果。三是组织他们举办宗教思想建设论坛,引导他们深入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容,鼓励他们大胆探讨宗教思想上适应现代化的制度变革,鼓励他们关注社会生活,引导信教群众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

宗教界代表人士,很多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团体和宗教团体负责人。教育教学中,针对他们的宗教身份和政治身份,组织他们出去参观考察,让他们了解社会政治发展进程,通过耳濡目染,督促并引导他们加强宗教自身建设,建设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民主管理机制;同时,进行参政议政技能训练,提升参政议政水平。实践证明,各地社会主义学院面向宗教界人士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对巩固和壮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了主阵地的作用。

三、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面向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的新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宗教工作召开系列会议,下发多个文件,系统部署新时代宗教工作战略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我们认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面向宗教界人士开展教育培训,核心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文化浸润宗教,通过文化共识教育,增进政治认同,助推我国宗教思想中国化建设,铸牢宗教界人士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思想基础。

1.讲清楚我国宗教文化是中华文化一部分

中华文化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创造的。由于种种复杂因素,人们对中华文化的认识还存在诸多偏差,比如,有人认为中华文化主要指的是以儒释道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在许多人的意识中,中国伊斯兰教文化、中国基督宗教文化不属于中华文化,所以,有些人把“宗教中国化”理解成儒释道文化“化掉”伊斯兰教文化和基督教文化;有人认为,儒家文化具有世俗性,所以宗教文化中国化,就是宗教去“普世化”,去“神圣化”,走向儒学化、世俗化等。

通常人们所说的中华文化,指的是古往今来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及其先民共同创造的,是56个民族文化兼容并蓄的共同体。这一定义表明,中华文化应该包括三部分:一是从各民族传统文化中凝练出的价值共识,这是中华文化的内核,在当代凝练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引领、统摄多元文化发展的重要精神纽带。二是文化载体———汉语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通用语言文字,已经客观上成为连接全体中华民族成员的纽带。三是丰富多彩的地域和表层文化形式的交融与共享,诸如各地区、各民族节庆、婚俗、宗教、礼仪文化习俗等的交融与共享。

各民族传统文化包括世俗文化和宗教文化两部分。历史上不同时期的中华各民族成员,接受了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宗教,将这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礼仪制度、宗教道德等宗教文化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发展出各具特色的“中国宗教文化”。其中,佛教融汇藏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出中国特色的藏传佛教文化,成为藏、蒙古、土等十多个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扎根中原文化,发展出汉传佛教文化,成为汉族等传统文化一部分;佛教融汇傣、布朗等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出中国南传佛教文化,成为我国云南很多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内地伊斯兰教从“仁义礼智信”等儒家思想中汲取养分,发展出回族、撒拉族等民族文化;新疆地区伊斯兰教与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融汇,形成中道和平宽容的主流思想。1300多年来在中华文化沃土中发展起来的中国伊斯兰教文化,已经成为回族、维吾尔等十多个民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所以,中华文化不等于传统文化,更不等于传统儒家文化。

各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中华文化全部。儒家思想作为历代王朝的官方意识形态,经过系统全面的历史传承,在今天沉淀为中华各民族传统思想文化的主干,中国大约有汉、朝鲜等30多个民族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中华文化还包括近代以来一代代仁人志士投身中国革命缔造的革命文化,以及在改革开放新时代创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是当代中华文化的主流。

2.讲清楚历史上外来宗教中国化本质上是中华文化化

中国古代从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历代王朝均将孔子春秋时代开创的儒家学说定为国家政治意识形态。但是“独尊儒术”只是就政治文化领域而言,在社会和民间领域,从汉代以来,历经魏晋南北朝明清,历史上各种体制化宗教和民间信仰都有一定程度的自主发展。

儒家思想的宗教观,核心是“敬鬼神而远之”。孔子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这就避免了各种宗教对政治的干预,使得儒家的“德治主义”政治意识形态超越各种宗教。同时,“敬鬼神”的态度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宗教宽容精神。由于儒家主张“和而不同”,“殊途同归”,相信天下各种文化体系,最终都会走辅助教化的共同之路。因此,三国至清中叶,中国进入儒、佛、道三教会通与多教互动阶段。历史上,无论本土道教,还是外来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宗教,在宗教思想建设上都努力与儒家思想会通。

佛教初入中国,比附儒学,维护纲常名教,助王化于治道,将忠君与事佛等同。在随顺中国社会环境的过程中,佛教与中华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以和平与和谐的方式逐渐完成了中国化,在教义、建筑文学艺术等方面与儒、道取长补短”[3],实现了印度佛教向中国佛教转向,完成“中国佛教文化”建构。历史上佛教中国化有三个典型标志,一是东晋道安确立了“政主教从”思想;二是唐代六祖慧能提出“佛性人人皆有”,“顿悟成佛”思想;三是近代太虚建构了“人间佛教”思想[4]。

伊斯兰教进入中国也努力与儒家文化会通。特别是明清之际的伊斯兰教先贤王岱舆、刘智、马注、马德新等,将伊斯兰教亲儒、补儒,提出“敬主忠君孝亲”思想[5],实现了伊斯兰教由“认主独一”到“爱国是信仰一部分”的中国化转变。

基督宗教(天主教、基督教)进入中国后努力推行“耶儒合流”,致力于宗教中国化。比如,1601年至1610年间,利玛窦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会通天主教教义习俗在中国传教。他直接将儒家的“仁”与基督教的“爱”等同起来,还将中国传统宗教天神崇拜中的“昊天上帝”与基督教的“天主”等同。更为突出的一点是,利玛窦对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中的祭天、祭祖、祭孔等仪式活动采取了宽容和尊重的态度。利玛窦附会儒家的孝道说:孝道要尽三方面的义务,即向至高无上的天父———上帝尽孝;向一国之父———君主尽孝;向生身之父尽孝[6]。

可见,历史地看,外来宗教中国化本质上是中华文化化。这种中国化,并没有化掉宗教,而是突破原来的文化背景和教义阐释体系,扎根中华文化沃土,建立和发展“中国宗教文化”主体性,融入中华儿女共有的中华文化空间,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一部分。

相比较而言,佛教和伊斯兰教基本上实现了中国化,完成了由“外来宗教”到“中国宗教”的深刻转变。基督教、天主教神学思想中国化相对不足,学者李平晔曾指出:“当我们考察今天中国的基督教,尤其是农村的基督教时,从信仰动机、敬拜形式、教堂建筑、组织架构、政教关系、与其他宗教的互动等方面,无一例外地具有鲜明的中国传统信仰特征……然而,实践层面的基督教中国化,仅限于表层浅相。而在学理层面,或神学思想层面,基督教的中国化还远未成形。”[7]

在社会主义学院以往面对宗教界人士开展的教育培训中,有的学员认为,中华文化主要指的是儒释道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由于藏传佛教属于佛教一支。因此,我国部分少数民族信仰的藏传佛教文化是中华文化一支,西北很多少数民族传统上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对这些民族的传统习俗具有深刻的影响。由于种种复杂因素,在有些人的意识中,这些伊斯兰教文化不属于中华文化,近年来在一些地区和有些宗教领域,出现“去中国化”倾向,反映出较为明显的文化自卑心理。

新时代,按照《条例》要求,对宗教界人士进行中华文化认同教育,必须纠正这种认识偏差,必须讲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宗教的含义,讲透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树立中国宗教文化自信的意义;讲透宗教与民俗的区别和联系,要求学员以自我革新的精神,弘扬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自觉推动宗教礼仪习俗、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适应。

3.讲清楚宗教界人士在我国宗教中国化建设中的职责和使命

当代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核心是深化中国宗教文化主体性自觉,增强中国宗教文化自信。这种宗教中国化建设,不是禁止信教,不是改造宗教,而是纠正那种把外来宗教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的错误意识,增进中华文化共有精神家园认同,树立各宗教融入、扎根、传承中华文化意识,建设中国特色宗教文化。

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需要讲清楚宗教界人士在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建设中的责任和使命。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吸收借鉴世界上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推动各宗教传统文化现代转型,加强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文化,增强中国宗教文化自信,自觉抵御外来渗透。

宗教思想建设中国化是各宗教的共同任务。虽然不同宗教在解释世界的世界观方面有所不同,而且“神创论”的世界观与科学无神论的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但各宗教关于真善美以及生命终极意义的价值解读,彼此是相通的,也是与社会主流价值契合的。所以,当代中国各宗教思想中国化建设,尽管有各自的内容和特点,但都有共同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吸收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成果,适应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反映时代发展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借鉴了世界文明的有益成果,彰显了时代精神,凝结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体现着社会主义社会道德标准,是包括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全体中国公民的共同价值追求。”[8]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统摄各宗教思想建设,除了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时代价值融入到宗教教义教规的阐释中,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推动各宗教思想观念的现代转型;还要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时代价值融入到宗教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风建设中,确立民主办教、依法活动、服务社会等现代理念。

总之,按照《条例》要求,社会主义学院面向宗教界人士开展教育培训,归根结底是在宗教界人士中树立中国宗教文化自信,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构建中国特色宗教思想建设和制度规范,推动传统宗教文化现代转型,从中凝练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和归属意识,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1][2]国家宗教局四司.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宗教院校工作回顾[J].中国宗教,2017(10):21-23.

[3]沈桂萍.讲清楚中华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学习体会[N].中国民族报,2019-02-01(005).

[4]张训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J].领导科学论坛,2018(05):60.

[5]孙振玉.王岱舆的神学伦理思想[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1):86.

[6]张践.中国古代政教关系史(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1177.

[7]李平晔.中国基督教中国化之浅见[J].中国宗教,2013(2):32.

[8]甘肃省委统战部课题组.对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几点思考.江苏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201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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