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新一轮酒驾严查行动已经开启!余姚醉驾王是他

醉猫们注意了,

即日起至10月10日,

全市范围内全天候、全路段的

新一轮酒驾严查行动已经开启!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1月至9月20日,我市已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9489起,其中饮酒后驾驶6551起(含二次饮酒后驾驶348起),醉酒驾驶2938起。今年以来因酒驾发生在重大交通事故而被终身禁驾的有7人。

分析过往数据,

在这些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中,

酒驾男性违法人数9176人占97%,酒驾女性违法人数313人占3%;

假日被查获的有598起,占总数的6.3%;

从年龄层看,在所有酒驾人员中,“50后”756人占比7.97%,“60后”1539人占比16.22%,“70后”2407人占比25.37%,“80后”2996人占比31.57%,“90后”1615人占比17.02%;

从时间看,8:00-16:59查获1772起占比18.67%,17:00-21:59查获4284起占比45.15%,22:00-7:59查获3433起占比36.18%。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

即日起展开的新一轮严查行动覆盖全大市,

除了城区外,还有农村

国省道、各高速出入口。

另外,民警特别提醒网约车司机,相比非营运机动车,驾驶网约车酒后上路,处罚要严厉得多,甚至可能要丢“饭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相比之下,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图片来源:宁波交警

日常查处中,有不少网约车司机误以为:车上载客的时候是营运车辆,没有载客的时候就是自己的私家车,处罚标准也有所区别。其实不然。一旦注册成为网约车,网约车公司就会统一将车辆信息到相关部门备案,该车的性质就变成了营运车辆,不会随意改变。

据悉,今年1-7月,我市交警部门已查处网约车司机酒驾11起,出租车2起,均被吊销驾照。

2019年上半年

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被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

郝 某 522************638

李某宇 411************053

高某春 330************130

向某圆 612************832

杨某强 522************412

李某伟 532************836

黄某道 342************877

案例

吹爆酒精测试仪的余姚男子

新宁波“醉驾王”历史记录

在余姚打工的贵州男子王某德“失驾”一年后又开起了车,不过这次祸闯大了,荣登宁波“醉驾王”称号。

7月5日下午17时左右,余姚泗门交警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329国道往南300米处有个司机开车撞了围墙后,躺在驾驶室里一动不动。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驾驶员一问三不知,醉得糊里糊涂,就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民警对男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竟高达550mg/100ml。

男子姓王,贵州人,当天中午和晚上各喝了一瓶二锅头,结果开车上路,酒精上头,撞上围墙睡着了。

后经医院抽血检测,他血液酒精含量高达523mg/100ml,这是近年来的醉驾最高数值。”民警表示,经进一步调查,王某德并不是首次醉驾。早在去年6月,他就曾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目前还是失驾人员。

15岁孩子摘得“”年龄最小醉驾者”称号

6月17日晚上,罗某(15岁)与朋友吃饭喝酒后,驾驶浙B7D8A9(捷达小型汽车)行驶至象山丹河路上吴村时发生事故,民警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后,发现其酒精含量为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核查,罗某目前还是未成年人,并未取得驾照,属于无证驾驶。据其父母表示,罗某目前辍学在家,父母工作繁忙疏于管教。其父母表示今后一定严加管教。

72岁大爷领到一份来自交警叔叔的“礼物”

2月15日中午12时23分左右,胡某岳驾驶浙B323UR(飞度小型汽车)经过宁海县力胡线(28km-300m)时被民警查处,测得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经核查,再过几天就是胡某岳72岁生日,却因为酒驾收到了交警蜀黍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

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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