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志士姚宏业投江自戕究竟是在哪一天(二)

本文摘要:长期以来,史学界对于姚宏业投江殉国及公葬陈天华、姚宏业的日期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根据新发现的相关史料进行论证后,得出正确的结论,从而为史学界长期以来就上述两个问题的争论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姚宏业(1881-1906),字剑生,竞生

由于史学界对于姚宏业投江殉国的日期各有所据,各持一词,难以定论,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务时也因无所适从而难免出现重大失误。1990年10月,长沙市政府为岳麓山陈天华、姚宏业合葬墓所立介绍碑中说姚宏业“1906年5月投黄浦江殉国”。对此,《岳麓山辛亥英烈墓》一书的作者郑坚明知有误,但也感到十分无奈:“关于姚宏业投江殉国的时间问题,史学界有多种说法。根据宁调元《清明日忆亡友姚竞生》一诗之序文,说姚宏业投水在1906年4月6日清明节。又据中国公学档案及胡适、郑孝胥等人记述均是4月6日。但在《姚氏下梅塘支谱》中姚宏业之兄姚宏陶所录烈士遗书末尾署有“中历三月二日灯下书”,姚宏业于次日即三月初三投江,这一天对应西历即是3月27日。究竟是‘4月6日’还是‘3月27日’,笔者认为应存疑待考。介绍碑所示‘1906年5月’更须考证。”

陈天华、姚宏业合葬墓介绍碑

有鉴于此,笔者就此问题查阅了相关史料,并有重大收获,下面择要作一述论,以为姚宏业投江殉国的时间问题作出最终的决断。

第一,据笔者查考,姚宏业的遗书,曾在1906年 4月众多的报刊登载,且这些《遗书》末尾所署的时间并非“中历三月二日灯下书”,而均为“中历三月十一日灯下书”(详见下图)。还需要指出的是,“中历三月十一日灯下书”这个时间节点与前述胡适在《姚烈士传》中所谓姚宏业“在三月十一日那晚,写了一封遗书”的叙述也相吻合。

当时报刊所载姚宏业的遗书

如前所述,3月27日说的主要依据就是刻印于1915年的《姚氏下梅塘支谱》中关于姚宏业蹈江于“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三日卯时”的记载。族谱是研究本族人物之间的关系及其生平,尤其是人物的名字号及生卒日期的重要史料,具有延续性和权威性。例如,史学界和文学界在介绍宁调元时,往往说“宁调元,字仙霞,号太一”。但据笔者查考,这些说法与宁氏族谱的相关记载有较大差距。据《楚攸甯氏六修族谱》记载,宁调元的谱名为之梯,字光甲,号仙霞,又号大一。这应当是有关宁调元名、字、号最权威的表述。但对于一些长期在外活动的族人,族谱有关记载的相关信息必须来源于外。对于姚宏业而言,其名字号及出生日期,族谱的相关记载应当具有权威性,因为姚宏业出生在家乡,幼时在家乡生活,其名字号又是由其长辈确定,所以关于姚宏业这些方面的信息,族谱的记载当然是可信的。但姚宏业逝世在外地,其族谱上这方面的信息显然系根据来自外界的消息而定,外界传来什么,族谱就记载什么,因此,族谱这方面的记载就会因外界传来消息的正确而正确,错误而错误了。这样一来,姚宏业投江殉国的日期就不能简单地以族谱的记载而定。再者,《姚氏下梅塘支谱》卷十五所载《遗书》末尾有“兄宏陶谨录”的字样。由此可见,《姚氏下梅塘支谱》收录的《遗书》不是姚宏业通过邮局寄回或家人送回,而是后来从外面抄录而来,并非原件。既是抄录,难免就会在抄录过程中出现失误。据笔者查考,姚宏陶所抄录的《遗书》与上述报刊上刊登的《遗书》在文字上有20多处不同。这就证明,姚宏陶所抄《遗书》中的“中历三月二日灯下书”系上述报刊所载之《遗书》中的“中历三月十一日灯下书”之误。因此,《姚氏下梅塘支谱》中据姚宏陶所抄“中历三月二日灯下书”的《遗书》推导而来的有关姚宏业蹈江于“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三日卯时”的记载也就成了错误的记载了。这样,关于姚宏业蹈江于3月27日之说自然也就不能成立了。

第二,另据笔者查考,姚宏业的好友、《国粹学报》主编邓实1906年 4月13日(三月二十日)发表《祭姚烈士剑生文》,第一句就是“维丙午三月十三日,烈士姚君蹈江而死。”(详见下图)

邓实《祭姚烈士剑生文》

如前所述,胡适1908年在《竞业旬报》上发表的《姚烈士传》中提及姚宏业投江之日是“三月十三日”。如果说胡适上述记述是事隔两年之后的回忆的话,那么邓实所撰《祭姚烈士剑生文》应为最早明确说出姚宏业投江殉国确切日期是“丙午三月十三日”的文献资料,离姚宏业投江之日仅七天。而且此文又以祭文形式发表,因而更为慎重,也更具权威性。

由此可见,上述新史料的发现,不仅以当时最早的一批史料进一步证实了4月6日说的正确性,而且也不可辩驳地证实了3月27日说因所凭史料不实而不能成立。所以,姚宏业投江殉国的确切日期只能是1906年4月6日。由此亦可证,公葬陈天华、姚宏业的日子就是5月23日。因为参与此事的宁调元于1907年《清明日忆亡友姚竞生》一诗的序中有云:“越四十七日,余等扶其柩,合葬于麓山之阳。”经查,1906年4月6日清明日之后的第47天,即为5月23日。

这样,长期以来,史学界关于姚宏业投江殉国及禹之谟、宁调元等人组织公葬陈天华、姚宏业日期问题的争论,终于均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全文完)

(原载:《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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