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康平县卧龙湖涉嫌违规开发旅游项目
【记者 苗勇辉】 卧龙湖位于沈阳市最北面的康平县城西一公里处,恰在有“八百里瀚海”之称的科尔沁大草原南缘。区域面积112平方公里,其中水面面积64平方公里,滩涂面积48平方公里,湖岸线全长38公里,常量蓄水为7000万立方米,平均水深1.2米,是东北三省最大的平原淡水湖。2001年,卧龙湖经辽宁省政府批准为省级湿地类自然保护区;2012年卧龙湖被列为国家湿地湖泊保护利用试点。
核心区涉嫌违规开发
近日,本刊记者接到辽宁省康平县知情人陈某反映称:卧龙湖开发区管委会试图在卧龙湖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开辟游船航道(以下简称航道)。此旅游项目未经立项、未经环评、未经审批,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利用账外资金,已于2017年12月份开始,交由康平县房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目前卧龙湖水域中修建的航道已基本形成,导致卧龙湖自然保护区生态平衡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记者在卧龙湖东岸码头远远就发现,卧龙湖的冰面上停靠着在湖中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一横一纵的航道已经基本形成。航道两侧是由长2米左右的竹竿和木桩夯入湖底形成围栏,围栏高出冰面约30厘米左右。然后利用大型机械设备再挖出湖泥填入围栏中,致使两行围栏中间形成行船航道。那么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搞施工建设,导致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该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通过立项、环评、招投标等程序依法建设呢?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呢?本刊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
张冠李戴 隐满真相
2018年2月8日,关于卧龙湖核心区搞航道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为,记者采访了康平县卧龙湖开发区管委会项目负责人尹爱民。
据尹主任介绍:上述记者所指卧龙湖中通过打桩围栏形成的航道,是中央环保资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是“卧龙湖西岸生物多样性修复工程”。尹主任还在网上调出卧龙湖西岸生物多样性修复工程的招投标信息让记者看,并称航道工程手续齐全,以后会在航道边上形成的围栏中种植芦苇和蒲草。
采访中,记者要求查看此项目的环评、立项、作业设计等资料,尹主任表示领导交代了相关资料不能给记者提供。
通过互联网,记者查阅了2017年4月份,由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出具的“卧龙湖西岸生物多样性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证号:国环评证号乙字第2224号。环评报告中项目基本概况中显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卧龙湖西岸(北起五四一排干入湖口,经任家、岳家窝堡、西马莲河入湖口,南至杨家3平方公里湿地的周边)。
事实可见,卧龙湖西岸生物多样性修复工程与航道工程没有任何联系。康平县卧龙湖开发区管委会项目负责人尹爱民给记者介绍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对于卧龙湖开发区管委会项目负责人尹爱民给记者的答复疑点重重,记者再次致电管委会,要求采访相关领导。管委会的工作人员称尹主任不接电话,没有办法联系。截至2018年3月25日,针对记者提出的质疑卧龙湖管委会一直未予以回复。
发改局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26日上午,记者再次赶赴康平县进行采访。试图通过康平县负责新闻外宣的工作人员联系发改局,采访关于“航道”项目是否有立项审批手续,项目资金来源等问题,直至中午未果。
26日下午,记者通过康平县发改局办公室,见到了负责项目审批的李丽嘉副局长。了解记者采访内容以后,李副局长说涉及到政府的采访一律找外宣科。得知记者已经去外宣科进行采访备案后,李副局长安排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联系审批大厅的工作人员,查看项目的审批问题。
在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经联系上审批大厅负责人的同时,记者看到了李丽嘉副局长给工作人员打来的手机来电显示。接完手机以后,工作人员也挂掉了还在通着的办公电话,而后离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来以后告诉记者:你们还是去找外宣科吧。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外宣科负责人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记者要求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采访内容作为举报材料,留给康平县发改局。发改局的工作人员称不予受理,你们可以反映给外宣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同时第四十一条还规定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康平县卧龙湖开发区管委会项目负责人针对航道工程为什么要隐瞒真相,此项目资金来源是挪用中央环保资金?康平县发改局为什么对次采访如此敏感,三缄其口不予以任何回应呢?公众期待得到真相!
Hash:33290a4b536f0de426c95a1b938d96c755a7e58c
声明:此文由 消费日报财经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