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上海建工的施工项目因质量安全问题被通报批评!

近日,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官网发布文件,通报了2019年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暨监理行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4个问题较突出的项目和两家监理公司,其中包括中建七局、上海建工及其子公司施工的几个项目。

被通报的4个问题突出项目的施工单位分别是: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家监理单位是天津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馨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表示,给予上述项目和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天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在通报中指出,此次共抽查在建工程31项,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质量方面共计检查481项,合格409项,合格率85.03%。安全方面共计检查545项,合格483项,合格率88.62%。监理行为方面共计检查546项,合格454项,合格率83.15%。监督封样抽检89组,符合率98.88%。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3份,提出整改意见239条。

质量方面主要问题,部分项目存在:中标项目经理履责不到位;施工技术交底未按程序进行;钢筋隐蔽验收把关不严;混凝土同条件试件未在同部位养护,且试件留置数量不足;混凝土多处修补、涨模;楼梯施工缝留置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剪力墙根部凿毛处理不到位;钢筋加工区钢筋混堆、未设置明显标识牌。

安全方面主要问题,部分项目存在:模板方案针对性差;模板架体与外脚手架混搭;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主节点小横杆缺失;悬挑架工字钢、卸料平台工字钢未按方案要求用木楔楔紧;洞口、临边防护缺失。

监理行为方面主要问题,部分项目存在:中标总监和总监代表履责不到位;总监代表授权手续不符合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随意调配无登记;监理资料签字人员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旁站记录内容填写不齐全;对钢筋原材料进场、钢筋隐蔽验收等把关不严;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监理规范要求下达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且未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通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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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关于2019年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暨监理行为专项检查的通报

各区质安监管支队,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暨监理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市质安监管总队在各房屋建设项目自查、区支队检查的基础上,于2019年7月8日至17日,在全市开展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监理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共抽查在建工程31项,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质量方面共计检查481项,合格409项,合格率85.03%。安全方面共计检查545项,合格483项,合格率88.62%。监理行为方面共计检查546项,合格454项,合格率83.15%。监督封样抽检89组,符合率98.88%。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3份,提出整改意见239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方面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存在:中标项目经理履责不到位;施工技术交底未按程序进行;钢筋隐蔽验收把关不严;混凝土同条件试件未在同部位养护,且试件留置数量不足;混凝土多处修补、涨模;楼梯施工缝留置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剪力墙根部凿毛处理不到位;钢筋加工区钢筋混堆、未设置明显标识牌。

(二)安全方面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存在:模板方案针对性差;模板架体与外脚手架混搭;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主节点小横杆缺失;悬挑架工字钢、卸料平台工字钢未按方案要求用木楔楔紧;洞口、临边防护缺失。

(三)监理行为方面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存在:中标总监和总监代表履责不到位;总监代表授权手续不符合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随意调配无登记;监理资料签字人员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旁站记录内容填写不齐全;对钢筋原材料进场、钢筋隐蔽验收等把关不严;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监理规范要求下达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且未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三、问题较突出的项目

(一)武清区天宸园1-42号楼、配建2-4、地库一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世茂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西青区鹭岭景园45-62#楼、配建一项目。建设单位: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宝坻区金碧云庭工程二标段。建设单位:天津金桂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煜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滨海新区湖岸花园(二期)(配套公建、变电站)。建设单位:天津融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港保税区中天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四、问题较突出的监理单位

(一)静海区团泊苑二期工程。监理单位:天津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河东区互助道小学工程。监理单位:天津市馨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在此对上述项目和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各参建单位要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把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监理单位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严把质量安全关,不断规范项目监理行为。各监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督促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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