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博物馆公告

公开征集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见证物-

2020年庚子年,迎来了新的一年,一场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却在全国各地迅速蔓延开来。疫情爆发后,全国各级政府、全国人民同舟共济,积极投入到这场疫情攻坚战中。

疫情发生后,宝应县委、县政府率先行动,第一时间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各项防控措施有力落实。使本县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井然、有条不紊。本次疫情中,全县上下迅速行动、密切配合,涌现出大批充满正能量的感人事迹,展现了宝应人民爱国团结、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宝应博物馆作为一座集收藏、研究、陈列、教育等功能为一体,对公众永久开放的综合型历史文化博物馆。本着传播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关注对历史文化见证物、时代发展见证物的征集和研究。我们有义务、有责任记录疫情中的点点滴滴,保留这段特殊记忆。

为此,在不影响一线抗击疫情工作的前提下,宝应博物馆现正式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疫情见证物,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原则上所有相关物品均可,以实物、影像、照片、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见证物为主:

1.各级政府、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要求内容不涉密,尽量提供原件);

2.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的医疗用品(已进行消杀操作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工作证、请战书、日记、接诊记录、工作图片等;

3.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或个人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资金收据、发货单及物品实物、捐赠记录等相关材料原件;

4.疫情防控期间,各基层防控组织、群众团体、各类志愿者工作记录、工作设备等相关物品原件或图像资料;各社区、街道防疫管控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社区隔离用设备及有关物品,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

5.宣传抗击疫情主题有关的摄影、摄像作品等;

6.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歌曲等作品;

7.其它涉及本次抗“疫”相关的各类见证物。

征集方式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 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 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等。  

3.提供者须撰写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持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4.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对入选入藏物品进行登记入库,作者拥有署名权,博物馆将对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藏品捐赠证书。

5.由于宝应博物馆目前处于闭馆状态,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勿登门拜访。如有相关线索请采用电话及邮箱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媛媛

地 址:扬州市宝应县安宜镇安宜东路89号(妇幼保健院斜对面) 宝应博物院

邮 箱:byxbwg@163.com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有意向者请先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联系,我们将认真登记您的捐赠意向,待疫情解禁后我馆将安排征集物接收事宜。征集品将来都可作为馆藏永久保存。感谢各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

宝应博物馆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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