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色镇以畜禽粪污治理助力洱海保护
挖色镇属于传统农业乡镇,现有猪、牛存栏数3.1万多头,马属动物存栏数450多匹,禽存栏数4.2万多羽。为着力实现畜禽养殖持续稳定增长与畜禽粪污治理双推进,切实助力洱海保护治理提质增效,挖色镇在科学施策、突出重点、抓好全面上持续发力、精准用力,取得阶段性成效。
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挖色镇成立了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镇兽医组、各村委会分管副主任、村环保专干、村兽医防疫员为成员的畜禽粪污治理队伍,负责畜禽粪便及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具体落实。严格实行分片包干、网格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全镇坚持实行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分类管理。镇内禁养区为洱海湖岸线500米范围内,涵盖人居村庄、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学校、医院、主要入湖河道凤尾箐大沟两侧100米等大部分区域,禁止进行规模化养殖,镇内其他区域为限养区。禁养区内原有规模养殖场1户,已于2017年底搬迁完毕。镇村两级坚持常态化长效化动态开展督查巡查,持续巩固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停搬迁成果,严格控制限养区畜禽养殖总量,确保粪污处理环保设施达标运行。全镇每年产生畜禽粪便超过5万吨,均按规范程序收集,堆粪发酵后主要用于农田生产。
“关键少数”盯紧抓牢。严把规模养殖入口关,规模养殖场建场严格遵循环保优先、生态养殖、种养结合的原则。养殖责任人提出农用地申请,由镇内国土、林业、农业、农经、水利、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规委会提出意见,对养殖场申报措施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方可进行养殖用地审批。对镇内养殖5000头(羽)以上的养殖场进行第三方环评,对5000头(羽)以下的养殖场进行环评备案,同时要求养殖场配备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环保设施,并与镇政府签订承诺书,承诺粪污零排放。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会同兽医组对镇内5个规模养殖场定期督查,对查找出的问题事项现场交办,限期整改,今年共督查监管12次,下达整改通知3份。
零散个体监管到位。镇内村委会分管副主任、环保专干、兽医防疫员对村内零散养殖户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要求依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每日对畜禽粪便按照收集清理、田间堆放、发酵处理的步骤开展作业,处理后作为农家肥还田利用;养殖产生污水须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按“四水全收”要求进入村落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不外流、渗漏。对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养殖户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强制关停取缔,以零容忍的态度和举措强力推进面源污染科学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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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杨学泓
编辑:镇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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