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青岛: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问世 总面积34.3公顷(图)

青岛新闻网房产讯】市南西部老城区是青岛城市发展的开端,13大历史文化街区就是这个城市浓厚历史文化积淀的最好证明。

7月19日,青岛市规划局发布公告: 十三大历史文化街区之——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公示显示,西至安徽路,北至安徽路、黄岛路、平原路,东至平原路、江苏路,南至海岸线的范围内正式被界定为观海山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为了维护并延续特色历史风貌,弘扬城市传统文化,在《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10)》的指导下,青岛市相关单位结合本街区的实际情况,编制《青岛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内容如下:

观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 核心保护范围34.3公顷

根据最新规划,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划包括 核心保护范围和 建设控制地带。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为核心保护范围, 总面积34.3公顷。

1.保护要求一共有四项

它们分别是:(1)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2)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传统风貌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3)核心保护范围仅允许肌理恢复性建设或设置必要的公共设施和基础,并与街区风貌协调;(4)严格保护核心保护范围内的院落、绿化、小品、铺装等历史环境要素,对街道界面进行整治时,应当保持或恢复沿街的历史景观特征及其要素,与历史环境相冲突的环境要素要逐步进行整修改造。

2.文化保护单位保护区划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包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控制建设地点界限,以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另外,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出现重叠的情况,从严执行。

3.总体格局保护

保护内容:保护街区自然与人工要素和谐相容的整体格局;保护观海山山体、岸线礁石、树木等自然要素;保护各类文化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风貌保护道路、历史街巷、历史环境要素等人工要素;保护景观视廊、道路对景与眺望视域等空间要素;保护街区特有的历史场所,历史、文化、社会生活特点和社会人口构成的人文要素。

确定12处文物保护单位 19处历史风貌建筑以及道路

1.12处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为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街区内现有12处文物保护单位,都采用修缮的保护方式。这12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 福柏医院旧址(安徽路21号)、 王献唐故居及墓(观海二路13号甲)、 王统照故居(观海二路49号)、 路德公寓旧址(沂水路11号)、 德国第二海军营部大楼旧址(沂水路9号)、 胶州帝国法院旧址(德县路2号)、 德国胶州邮局旧址(安徽路3号甲)、 德国领事馆旧址(青岛路1号)、 天主教会宿舍旧址(湖南路8号)、 德华银行旧址广西路14号)、 山东路矿公司旧址(广西路14号)

2.19处历史风貌建筑

除了文物古迹之外,还有一部分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青岛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但并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化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共19处也要采用修缮的保护方式。历史建筑物不得拆除,应当积极予以维修和再利用,保护、利用和管理严格按着《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参照文化保护单位保护方法进行保护。

这19处建筑分别是: 德县路10号、德县路3号、沂水路7号、沂水路3号、沂水路1号、安徽路7号、湖南路23,25号、沂水路14号、湖南路11号、江苏路12号、江苏路10号、江苏路8号、湖南路22号甲、莒县路2号甲、湖南路16号、广西路9号、广西路5号、太平路31号。

3.138处传统风貌建筑

传统风貌建筑是街区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传统风貌建筑的认定、保护、利用和管理按照《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目前该保护街区内现有的138处传统风貌建筑,分布在观 海一路、观海二路、德县路和平原路等,一般按照一般保护、特殊保护、重点保护三种界别。

4.11条历史风貌道路

最新公示还确定了11条历史风貌道路,将街区内沿线历史建筑集中、历史文化风貌特色明显、街道尺度适宜,对整体风貌起到控制作用的城市道路确定为历史风貌保护道路,共计11条,包括 太平路、广西路、湖南路、明水路、沂水路、德县路、观海一路、观海二路、平原路、安徽路、江苏路。

新发展:历史街区以居住功能为主 兼备商业办公功能

根据最新规划,今后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将仍以居住功能为主题,兼有精品商业、行政办公、高端商务办公等功能。在保持观海山街区现状以居住功能的功能定位基础上,增加绿化和公共开放空间,疏散居住人口,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在不影响历史文化风貌并符合建筑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保护区还坚持土地使用的多样性原则,允许住宅类地块兼容精品商业、公共服务设施。沂水路、广西路、太平路沿街公共服务和商业集中的区域,建议调整7个地块用地性质,其中,A-1、A-4、A-7地块,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A-2、A-3、A-5、A-6地块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整个街区目前人口现状约0.74万人,按照一个居住小区规划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不增加街区内居住用地和居住人口,通过部分地块人口疏散和用地功能调整,疏散街区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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