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耻辱:景明大楼淫舞案,这样的政府不败亡天理难容
1948年对于国民党政府来说堪称是耻辱的一年,不但在前线的战场上节节败退,在后方汉口,更是发生了令中国人最耻辱的景明楼美国空军士兵集体强奸、轮奸中国名媛事件,即“景明大楼美军淫舞案”。
1948年8月7日,在湖北汉口的景明楼,发生了二十多名美国空军士兵集体强奸、轮奸中国名媛事件,史称“景明楼事件”。
景明楼是一幢英资景明洋行自行设计建造的6层大楼,位于鄱阳街青岛路口,1920年开工建造,1921年建成,当时这里还属于汉口英租界。景明楼外形很典雅气派,抗战胜利之后,这栋气派的大楼里居住的都是着美国、英国等外国人,而美国空军的一个招待所也设在这里。1948年7月22日,住在景明大楼五楼的美孚公司汉口分公司副总经理利富要回国了,而他的好朋友乔治·林肯(美国空军军官),准备决定在8月7日开办一场舞会为利富送行。
乔治的三个要求:一伴舞、二伴宿、三只允许中国女人参加不允许中国男人参加。
由于在抗战结束之后,汉口禁止公开举办舞会,只允许在歌厅举办舞会活动。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乔治和利富出重金,找来了在江汉歌厅和天星歌厅担任乐队负责人的赛拉芬(又名西来宾,菲律宾人),要他组织一支乐队,并请中国妇女参加舞会,条件是伴舞和伴宿,不准中国男人参加。随后乔治和利富又将几十张印好的粉红色纸画(横折式,正中绘有女人裸体画像,画旁两侧配以英文,一是“酒与女人”,一是“快乐”)交给赛拉芬,作为邀请中国妇女参加舞会的请柬。
因为美国人给钱大方,赛拉芬看在票子的面子上就接下来这个舞会,邀请中国妇女伴舞容易,但是伴宿可就难了,怎么办?骗吧!
菲律宾人赛拉芬从一开始就看出美国人包藏祸心,但他的想法却是先把中国妇女骗过来,然后拿着钱跑路。于是赛拉芬动员乐师克劳兹(菲律宾人)组织乐队,然后又动员自己的姘头谭碧珍(中国人)和章月明(菲律宾华裔),由她俩出面邀请中国妇女。章月明通过别人找到了莎莉(歌女)和曹秀英(舞女),章月明许以厚利让她们邀请中国名媛参加舞会,但却隐瞒了伴宿的事情,而这些名媛们也以为这只是一场简单的舞会,为了赶时髦就参加了这场社交舞会。
1948年8月7日晚7时许,当应邀参加舞会的人齐集景明大楼之后,利富命人将电梯上锁,舞会旋即开始。
此次舞会共有三十多人参加,二十多名“男宾”全部都是外国人,其中以美军最多。而“女宾”则全部为中国人,这些应邀参加舞会者即有达官巨贾的太太和如夫人,也有不少名门闺秀,其中年龄最大的是三十二岁的曹秀英,而年龄最小的则是曹秀英的十五岁的女儿。这些参加舞会的中国妇女,除极少数是职业舞女之外,绝大多数则是来赶时髦参加“社交”活动的,也有是为了体验一下上流社会生活而来的。
参加舞会的中国妇女个个如醉如痴,跳得忘乎所以,但她们却不知道即将大祸临头。
更为奇特的是,每位参加舞会的中国妇女,都由利富在她们胸前挂上了一块木质花牌,上面绘有一幅男女两性猥亵的彩色淫画,他说这是美国传统的“吉祥物”。几曲过后,洋人借酒装疯,动作开始粗野起来,有个美军军官将曹秀英当众按倒在地,将曹秀英的内衣、短裤统统扯破。此时一声口哨响起,舞场内的电灯突然熄灭,赛拉芬的乐队人员纷纷溜走,接下来就是大规模有预谋、有准备的轮奸,有的妇女竟被轮奸达三次之多。
8月8日下午,汉口《中国晚报》第一个登出了《景明大楼“狂舞”案》的新闻。
虽然《景明大楼“狂舞”案》的新闻已经面世,但国民党政府却以“国家名誉”和“盟邦友谊”为名,尽力封锁消息。然而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全国各大报刊的头条都刊登了“景明大楼淫舞事件” 的新闻,官方见实在是捂不住了,警察局才开始调查,而警察局在经过调查之后宣称:舞会是事实,强奸也可能,但案件不如报纸所渲染的严重,其中有人企图扰乱社会秩序、中伤捏造……
一切都在这些外国人的意料之中,美国人利富早已回了美国,菲律宾人赛拉芬也跑路去了香港,而美国军官乔治更是老虎屁股摸不得。
当时国民党政府急需美国人的援助,所以对此案是一拖再拖。要知道在“景明楼集体强奸案”的两年之前,两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就曾强奸了北大女生沈崇,而这两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却逍遥法外,因此,轰动全国的“景明楼集体强奸案”最后拖了近8个月,一直到了第二年的4月1日才开庭宣判。
然而国民党政府对此案的最终判决,才是中国人最大的耻辱。
国民党政府惹不起美国人,汉口地方法院最终以“引诱良家妇女与他人奸淫罪”的罪名,判决了章月明、曹秀英等几个中国妇女而结案。
根据汉口地方法院对此案的解释:洋人起初并没有强奸的主观意图,全怪个别应邀的舞女搔首弄姿、自行放浪,这才最终导致了洋人的控制不住……
耻辱呀!可以说,这样的政府不败亡,真的是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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