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华语电影的辉煌时代,还能再来吗? | 葛格专栏上线啦
文 |奇爱博士
今天一个新的栏目和“文慧园路三号”的影迷朋友见面了,和过去不同的是,这次的主角是葛格自己。
上周和一条小妹在家里录了一期视频节目,大家的反响还不错(见:)。
在节目中,我也反思了这几年在做公号过程中的得失。得的部分就不吹了,关于失,一方面自己人到中年,交际越来越多,动笔越来越少;其次,抓热点、搞标题党样样在行,获取关注和流量的同时也流于功利;文章本身的松弛感和趣味性也略显不够。
所以,也为了更好地督促自己,从本周起葛格给自己开了一个叫“奇爱说”的小专栏,选题不限,长短不限,每周两三期,希望大家多多批评。
我在和一条在这期视频的“荐宝”环节,为大家推荐了台湾著名作家、电影编剧小野先生的几本书。今年恰逢杨德昌逝世十周年、台湾新电影宣言发布三十周年,所以重读小野先生的《一个运动的开始》《白鸽物语》,都是很让人感怀的。
但是有一个小问题,大家不知道有没有注意过。
“台湾新电影宣言”是在1987年1月发布的,由詹宏志起草。一般来说,某个电影运动开始之前,总会有些重要性的理论著述或宣言作为先导。比方说,“德国新电影”起源自1962年的奥伯豪森宣言,丹麦“Dogma95”宣言发布三年后,温特伯格和拉斯冯特里尔,才发布自己的Dogma作品。
这很正常是不是?一帮毛头小伙,想趁年轻干大事,先喊喊口号吸引舆论注意力或引发讨论,总是好的。
可为何,台湾却是先有了“新电影”——比方《光阴的故事》拍于1982年,《儿子的大玩偶》《风柜来的人》《海滩的一天》拍于1983年,而后过了好几年才有宣言呢?
这可能是因为,“新电影”的创作者和支持者,对所处环境心存不满吧。
1982年的《光阴的故事》
那么,他们又受了什么委屈了呢?
小野在《站在激变洪流的最前端》一文中,曾相当生动地描绘到杨德昌、侯孝贤等人的惨状,读来颇为令人动容。比如他写到制作《恐怖分子》后期时的杨德昌:
杨德昌在夜里常从恶魔中醒来之后便小腿僵硬,痛苦的大叫。记得是十月十九日,一个星期天,他病倒了,然后在通宵达旦的做最后混声时,口中喃喃叫着:挂了,挂了……。
可就是如此苦逼地把《恐怖分子》做出来,当年的金马奖却“并不待见”,影片只获得了很少的提名,而李行的《唐山的过台湾》九项提名、港片《英雄本色》《最爱》八项提名、《恋恋风尘》颗粒无收……
侯孝贤《恋恋风尘》
即便《恐怖分子》后来还是摘得了金马奖最佳影片,但是让杨德昌耿耿于怀的是,他连最佳导演的提名都没有获得。(注:豆瓣应标记有误)
此情此景,新电影人当然不爽!
尤其从詹宏志起草的宣言来看,他们在政府支持、舆论支持和批评支持等各个维度,都缺乏支持。所以,既然你不肯定我,我就自己把自己写进历史,搞宣言。
所以台湾新电影宣言,并不是关乎“美学”的,而是关乎生存境遇的——这是它和其它电影运动宣言不太一样的地方。
杨德昌《恐怖分子》
这件事情今天看来,当然有其合理性,尤其考虑到台湾“解严”前的体制。但是,它也产生了相应的负面效果,那便是对来自各方的、对“新电影”的不同批评,一概抹杀。
尤其,在1988年,著名影评人焦雄屏便编辑了《台湾新电影》一书,希望对“新电影”的美学成就“盖棺定论”——这在一些人士看来,这种“霸权式的、全面肯定式的书写”,是不是有点太心急了呢?
如学者李天铎在《台湾电影、社会与历史》一书中所指出的:
这种观点,谨以几部作品即将整个台湾电影的发展做“新”与“旧”的二元化分,并将其视为“革命”或“运动”,忽略了一个根本的问题:当时新电影的出现只是党政机器与电影工业领导“尝试性妥协”的结果,它的自主力十分微弱。
而这也让“新电影”沦为一种圈子游戏,以至于在此后引发评论界不断的分歧。
葛格手上有一本1988年第31期《电影欣赏》,便全文刊载了一次针尖对麦芒的“台湾新电影的争议性本质”座谈会实录,杨德昌、曾壮祥、陶德辰、梁良、齐隆壬、李道明、黄玉珊等十人参加。可惜,由于录音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正反方的代表人物杨德昌和梁良,有众多观点没有记录下来。
我们所喜爱的杨德昌先生,本来说话就结结巴巴,结果抱怨了半天还没给录下来,实在憾事。
不过,无论是是非非,这都是30年前的事了。
“台湾新电影”固然有不完美的地方——试问,谁又能是完美的——但终究了经过了历史的严格淘洗,最终成为了人类文明当之无愧的瑰宝。所以,今年台北电影节,“宣言”起草者詹宏志先生获颁“杨士琪特别贡献奖”,也算是一种呼应历史的肯定。
从1982年到1989年,台湾一共拍摄了74部“新电影”,略占到台湾电影总生产量的10%,高潮出现在1983年至1987年。
1993年第62期《电影欣赏》,发表《寻找电影的六个台湾导演》,李安等人粉墨登场——也大概从这个时候开始,台湾电影进入新的阶段。
在台湾新电影兴起的时候,大陆、香港新浪潮都在同步进行,三股潮流交织涌动,碰撞出璀璨的电影火花。
几年前,我在采访吴念真先生时曾问:台湾电影新浪潮还有没有可能重来?
“永远不可能!”吴念真坚定地说。
那就让我们在下面充满激情的文字中怀念它吧。
台湾电影宣言
在1986年、1987年的交界点上,我们回顾思索近两年来台湾电影环境发展的种种迹象,深深感觉到台湾电影实际上也已经站在转捩点上。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以下共同签名的这些人,认为我们有必要紧急表达我们的关心和忧虑;这一篇文字,将大致说明这些人共同部分的立场和意见,也将说明我们对电影政策、电影环境的期望与呼吁。
我们对电影的看法
我们认为,电影可以是一种有意识的创作活动,电影可以是一种艺术形式,电影甚至可以是带着反省和历史感的民族文化活动。
但是,我们也知道,电影在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商业活动,它受生产与消费的各种定律所支配;电影产业因为有着投资风险和获利能力的双重性格,使得电影圈中活跃着各形各色的利益团体以及既得利益团体。
上述二者都是常识,知者甚众(却常常忘记);我们觉得有必要重申这个基本认识,才能在表达立场和判断问题的时候,不致忘了根本。
我们认为,属于商业活动范围的电影,自有经济法则的支持与淘汰(成功的商业电影自票房得到报偿,失败的商业电影在错误的投资中得到教训)。这一切,都不劳文化政策的管理单位或知识界的意见领袖来费心。
但是,另一种电影(那些有创作企图、有艺术倾向、有文化自觉的电影),它们对社会文化的整体贡献可能更大,而它们能掌握的经济资源则可能更匮乏;这个时候,文化政策、舆论领域、评论活动才找到他们应该关心、应该支持、应该声援的对象。
当然,所有的电影创作或生产,都声称他们有创作意图、有艺术成就、有文化自觉;因此,文化政策的管理单位、舆论界的工作者、评论界的专业人士就要负起责任,从创作的成品中观察,指认出何者是,何者不是。
我们对环境的忧虑
创作与商业之间,政策与评论之间,上述的活动及其平衡本来是一件单纯的现象(如果各组人都扮演好他们的角色)。但是,就近两年台湾电影环境所显示的迹象来看,我们不得不表达若干严重的忧虑;因为,显然有一些错误的观念或扭曲的力量,使得上述活动无法得到正常的运作;其结果是,台湾四年来发展出的“另一种电影”的微薄生机,就在此刻显得奄奄一息了。
我们对电影环境的忧虑,大者有三:
一、我们对政策单位有怀疑
从电影事业融资办法、1986年金马奖、外片配额制度取消后的参展影片奖励办法等事实,我们常常对电影政策的管理(或辅导)单位很困惑,我们不知道它究竟是一个电影的工业辅导机构,或文化辅导机构,还是一个政治的宣传机构。
电影政策的管理单位显然是性格分裂的,它的政策立场从不清楚。它有时候颁奖给《好小子》,奖励它“拓展海外市场的成功”;它有时候颁奖给《箭瑛大桥》,说它“有益社会教化”;当它主动提出三千万的资本拍摄政策片时,它拍出了《唐山过台湾》、《日内瓦的黄昏》及《八二三炮战》来,相信这些可以做有效的政治宣传。
从文化政策的观点看,这些工作都是奇特而不可理解的。但是,这些事实毕章一而再、再而三在我们眼前发生,使我们不得不相信,管理这个社会的文化政策的,可能是从来没有决心要支持文化活动的机构。
二、我们对大众传播有怀疑
台湾的大众传播,对整体社会的改良似乎都怀着监督者、促进者的角色自许;这几年,它们在政治新闻、消费新闻、环保新闻各方面,都有前瞻的眼光和具体的贡献。
相形之下,大众传播从来没有把电影活动当做文化活动来看,也没有打算以专业知识提供一个支持体系(但在文学、表演艺术方面,大众传播却做了一些事)。不仅如此,大众传播对电影活动明显地有着“歧视”,它作贱电影的从业人员,把明星的私事丑闻当做头题新闻,但是电影文化呢?一部在国际影展得奖的影片可能得不到讨论或报导的篇幅。
究竟大众传播是怎么样看待电影活动呢?从现有的内容范围及其品质,我们不得不怀疑主其事者从来不重视、不关心这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在这个角度看,大众传播多年来在这个项目“失职”了。
大众传播不关心电影的文化层面,它的从业人员也失去这一部分关照的能力;这两年,大众传播在讨论港片、台片之区别,讨论商业电影的改良等问题,流露出知识的匮乏与见解的荒唐,证明长久以来大众播的疏忽已经开始出现强烈的副作用了。
三、我们对评论体系有怀疑
评论体系或评论大众(criticizing public)本来在一个社会扮演带有强烈道德性目标的角色。它一方面有诠释的功能,使创作活动的意义得以明朗或伸展;它另一方面又有制衡的功能,避免社会被单一的价值(如票房、广告、错误的评价)所支配,提供给资源不足的创作活动另一种社会支持。
但是,近两年在传播媒介上出现的评论,却有一组忘了他们的角色的“评论家”。他们倒过来批评有创作意图的电影作者,指责他们“把电影玩完了”,指责这样的电影“闷”;主张台湾电影向港片看齐、向好莱坞看齐。
这样的评论的出现,本来不足为奇。荒唐离奇的见解每个时代都有,但当这一类评论与落伍的大众传播结合时,成为一股评论的主流,这个评论体系就令人严重地担忧--我们没有在评论体系得到平衡,反而偏得更远了。
失职的评论大众,扭曲的评论体系,我们又要从哪一部门得到平衡呢?
上述三者,固然是我们对整个电影环境忧虑之大者;其它的忧虑也不是没有,譬如:全盘商业化的公家电影机构,缺乏人才的电影商业界等等,但如果与上述三者相比,我们又觉得不值一提了。
我们期待的改变与我们自己的决心
我们所期待的改变,当然针对着我们所担忧的事。这些改变,具体的方案有无数的可能,但原则却是不变:
第一,我们要有明白表示支持电影文化的电影政策。我们希望,电影政策的管理单位能够清楚说明他们的方向,他们所欲支持的电影,他们想把台湾电影带到什么地方去。我们希望,政策单位能够明白,如果他们准备支持民族的自主文化,就必须有决心、有目标、有任事的勇气。如果电影政策的管理单位决心要支持商业的电影、政治宣传的电影,它也可以尽管说明,让所有有意从事文化电影活动的人,趁早对政府机关的支持死了心。
第二,我们希望手中掌着大众传播的舵的任事者,注意电影活动的文化层面,注意电影在社会上可能扮演的诸种角色。我们希望大众传播把“影剧新闻”和政治新闻、文教新闻放在同样的地位上,追寻同样专业的人才,以前瞻的、公益的眼光来对待这一组新闻。
第三,我们诚恳地期望台湾所有从事电影评论的工作者,反省自己的角色,忠诚地扮演自己在社会中最有意义的角色。在台湾的电影环境,究竟哪一种电影才是评论者应该着力讨论的电影?我们也希望指出,评论者永远要小心成为另一种既得利益者;评论者的价值来自读者对他的信赖,如果他想到自己的利益,忘了他是别人的“利益”,他就完全失去评论者的条件。让我们共同进行一种“评论的评论”,把不合格、不诚实的评论者指出来,让读者们唾弃他们。
除了我们所期待的改变以外,我们尚在此表达我们的决心。我们相信电影有很多可能的作为,我们要争取商业电影以外“另一种电影”存在的空间;为了这件事,我们在此签下我们的名字,不仅在这个宣言上和其它相同意念的人站在一起,也将在未来的时刻,从自己的岗位上继续支持“另一种电影”。——我们在新旧年度的交界点上、新旧电影的转捩点上,提出这个宣言,我们渴望得到志同道合的朋友给我们精神上的支援。
邀请签名名单:
丁亚民、小野、井迎瑞、王小棣、王菲林、白罗、朱天文、朱天心、李道明、杜可风、杜笃之、丘彦明、吴正桓、吴念真、林怀民、卓明、金士杰、金恒炜、柯一正、胡台丽、侯孝贤、高信疆、奚松、马以工、郭力昕、陶德辰、陶晓清、黄春明、黄建业、陈坤厚、陈雨航、陈映真、陈纯真、陈国富、陈传兴、张起鸣、张昌彦、张照堂、张华坤、曾壮祥、焦雄屏、万仁、詹宏志、杨德昌、杨宪宏、廖庆松、齐隆壬、蒋勋、卢非易、赖声川、王墨林、蔡琴、吴静吉、张毅
1987年2月 《文星杂志》1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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