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2018年十大民生实事出炉,件件与你相关!
一、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
1、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457元、206元提高到503元、228元。
2、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且不低于当地现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
3、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1450元提高到156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880元提高到950元。
4、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
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至18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至2520元。
二、扶持就业创业
1、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00人,促进创业300人,劳动力技能晋升补贴800人,创业培训200人。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3、实施“圆梦计划”,资助符合条件的在埔务工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专、本科学习。
三、提高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
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流动并长期从教,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从每月人均不低于9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
四、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完成市下达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发放租赁补贴100户。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完成410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五、提升医疗卫生养老保障水平
1、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9万元提高至10万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27万元提高至28万元。
2、将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从450元降低至200元、二级医院从600元降低至450元、三级医院从800元降低至650元。
3、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二级医院从500元降低至450元、三级医院从800元降低至650元。
4、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1万元降为8000元、报销比例从70%提高为75%。
5、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起付标准从2000元下调至1000元,报销比例从80%提高至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130元。
7、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达60%以上。
六、增加教育体育公共资源供给
1、镇中心以上学校全部实施校园网提速工程,实现光纤网络延伸入班,普通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点实现30%以上。
2、推进大埔三小、家炳职校、大麻中小等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和高陂韩江水利枢纽工程安置区学校建设。
3、动工建设下坜九年一贯制学校。
4、建设城乡15分钟健身圈,为省定贫困村配建一套8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
七、巩固提升人居环境
1、全县57条省定贫困村基本建成新农村整洁村。
2、实施13宗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3、完成削坡建房边坡整治238处。
4、完成县城老城区市政综合提升改造和县城环城大道提升改造工程。
5、按计划完成森林消防蓄水池和瞭望台建设。
八、实施交通便民工程
1、新改建及路面改造国省道82.59公里,新改建县乡道177.15公里,改造国省道危桥4座、新建县乡道桥梁4座。
2、推进418公里乡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扩宽、改造50公里未通客车窄路基路面,完成60公里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
九、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支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制度,加强调节组织规范化建设,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7.5%,“民转刑”案件比2017年下降10%。
1、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按平均每亩不低于85元进行直接补贴。
2、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其中水稻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每亩每造保额从400元提高到800元。
3、对全县187.3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按规定提高每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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