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双四九”银币,见证了新疆解放,极为罕见

新疆“双四九”银币,是1949年由新疆省造币厂铸造,银元每枚重7钱2分,含银量为九成,面值为大洋1元。正面内圈汉文竖写壹圆为实心字体围以两枝麦穗,左右各一枝,圈外上环为“新疆省造币厂铸”,下环为“一九四九年”五字。左右两侧各有一朵五瓣梅花相隔。背面珠圈外维吾尔文汉译为“新疆省造币厂铸”,珠圈内有阿拉伯数字“1”为币值,下部数字“1949”纪年为空心字体。

银币正面纪年公元纪年“一九四九年”,背面为“1949”纪年,新疆“双四九”银币的名称由此而来。

新疆银币本身铸造历史很短,1949年春,国民政府在正面战场上节节败退,在新疆的统治也摇摇欲坠,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和关金券本身在新疆认知度就不高,加之通货膨胀严重,国民政府又强制新疆主政者再次发行金圆券替代法币和关金券,结果自然招致广大民众强烈反对。

【关金券】

【金圆券】

新疆主政者对国民政府的统治也失去信心,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减少新疆经济损失,毅然在金融货币上断绝了与国民党中央政府的联系。1949年5月,在新疆省主席包尔汉主持下,新疆省银行发行了银元和银元票,流通于南北全疆。此处发行的银元,便是新疆“四九”银币。

【包尔汗】

银币铸制仓促,因而在版别上有细微差别,主要表现在字体和纪年上,依币正面上的汉字书写方式及背面“1”字的写法,可划分为普通版、壹横上翘版、细字版、方足1版、空心字版、杂体字版、童体字版等等。

新疆银币是新疆省最后一次独立铸造的银元,也是唯一以“元”为单位的大洋银元。直到1950年9月29日,新疆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新疆省银行,其业务全部并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原新疆省银行的各分支机构也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迁入新疆省银行行址内办公。

1951年10月1日发行印有维吾尔文的人民币统一全省,新疆“四九”银币才停止流通并被限期回收。至此,新疆省铸币厂的历史使命宣告结束。因新疆“四九”银币铸造流通时间短,发行数量少,回收较为彻底,加之主要在新疆省境内流通,流出新疆省外者极为稀少,极具收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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