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火烧沟青铜时代遗址,当地建小学推毁了许多古墓幸被一知青发现
文图 若愚
火烧沟文化遗址是甘肃六大古文化遗址之一,出土于1976年。这是一处新石器时代后期的人类文化遗址,距今约3700年。该遗址位于玉门市清泉乡境内312国道边,范围约20平方公里,中心面积0.2平方公里,距玉门市区20公里。因火烧沟文化的出土地周围是一片红土山沟,土色红似火烧,所以这一古文化遗址被考古界称为"火烧沟文化"。1976年甘肃省文物考古队对其进行了大规模发掘,在遗址中心边缘发掘古墓葬312座,出土了大量珍贵的陶器、铜器、 玉器、骨器和部分金银器。因其遗址内有红土山沟,土色红似火烧,被考古界称为"火烧沟文化"。
火烧沟遗址以墓葬为主,已发掘清理出的古墓有312座,出土文物中彩陶、石器与金银器、铜器共存。最为突出的当推大量的陶器,它们大多制作精细,造型别致,其中不少属于珍品。如人型彩陶罐、人足彩陶罐、鱼型陶埙、鹰嘴壶、三狗方鼎等已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出土的20多只陶埙是远古时代的一种吹奏乐器,是国内已经出土的古代乐器中年代较为久远的古乐器之一,极富特色。鹰嘴壶、三狗方鼎等造型优美,制作细腻,形象逼真,表现了远古时期的火烧沟人高超的智慧和审美能力。火烧沟出土的陶罐有98种,质地繁多,图案花纹各异,极具艺术性,富有观赏价值。
古墓中的随葬品有狗、猪、牛、马、羊等,其中羊骨多而普遍。墓葬中的男女都佩带着金银首饰、松绿石珠、玛瑙珠等,证明当时的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商业已经很发达了。墓葬中男女的装束、发饰、发具等,都表现了古代游牧民族的一种风俗习惯。联想其发达的畜牧业,这里很可能是古代羌族部落的生活遗迹。
火烧沟,是玉门市清泉乡一个古老的地名。因其地沟壑纵横,山峦起伏,而山沟山峁又多呈火红色,所以人们将其地命名为火烧沟。1976年,玉门市清泉公社计划修建公社中学,并将建校地址选定在了公社以东的一片古墓群上,该古墓群就坐落在距公社驻地只有几百米的火烧沟。修建计划付诸实施后,当破土动工、平整地基的命令一发,施工队伍很快地便在距地表不深的地方挖出了一些石制器具、陶罐和铜制品。当时的施工队伍和公社领导并不知道这是一个古文化遗址,所以工程照常进行。为了争取时间,早日完成修建任务,施工队还开来了推土机,把一些凸起的墓葬推平。在推土机作业和人工开挖地基的过程中,大多数的出土文物被破坏,少量完好的文物,被人们因好奇而拿去争相传看。
幸运的是当时有几个兰州下乡知识青年正在清泉乡插队落户,其中有名男知青无意中到了施工现场。当他看到那些支离破碎的陶罐后,马上想到自己的一个亲戚是搞考古的,曾给自己讲过许多考古学方面的知识,自己也见过许多从其他地方发掘出来的文物。而眼前这些支离破碎的陶片,都应该是些珍贵的文物,可却遭到了如此大的破坏,实在有些可惜。于是捡了一些,拿回到了知青点。
不久,这位家在兰州的知识青年回家时,把这些陶罐带回了兰州,并把它们送到了在考古队工作的亲戚那儿鉴定。考古队的那位同志一看,便断定这是一些年代非常久远的文物,立即将此事报告了省文物考古队。过了几天,省文物考古队便派人下来实地查看。得到了情况属实的报告后,省文物考古队便报省文化厅批准,正式组织人力前来玉门发掘。于是,甘肃6大古文化遗址之一的火烧沟遗址发现了,这是建国后甘肃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
从遗址的发掘情况看,整个遗址主要是墓葬群,而墓葬又分上中下3层。最上面的一层,离地面约30到100公分;处在中间的一层,离地面约1到2米;最下面的一层,基本都在2米以下。考古工作者对上中下3层墓葬进行了清理,共出土了312座古墓。据考古专家推断和碳同位素测定,处在上面的一层,主要是魏晋墓和汉代墓;处在中间的一层,多数是汉代墓;而最下面的一层,为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墓葬,距今约3700年左右,约与夏代同时。因此,火烧沟遗址最有价值的部分是它的第三层。专家们认为,这一文化遗址基本属于齐家文化类型,但有些方面又很独特,便因其地命名为"火烧沟文化"。
火烧沟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锄、刀、斧、镰、锤和磨盘等农具,这些农具大多数是石制器具,也有不少铜制器具,说明当时的农业生产工具已有较大进步。在许多陶器和棺木中,贮存着栗粒和植物种子。在部分墓坑中,还出土了制作精美彩陶方杯、人形陶罐等酒器。酿酒业的出现,是农业有相当发展的标志,这说明在当时的玉门已经有了较为发达的原始种植业。
火烧沟遗址的墓葬中,用大量的羊作随葬品,出土了大量的羊头、羊骨,并伴有猪骨、牛骨、马骨和狗骨。其中第277号墓用羊多达44头。这一情况说明当时玉门的畜牧业是相当发达的,而且是最主要的经济门类。
火烧沟遗址中,还出土了20多个彩绘陶埙。埙体呈鱼形,以交叉的双条黑线修饰表面,装饰简约,形体美观。张开的鱼嘴是吹孔,埙体上有3个音孔,能吹宫、角、徵、羽4个骨干音,有的埙还能吹出清角,说明当时至少已经有了以宫、羽为主的四音阶调式,陶埚已经发展成了相当规范的乐器。
火烧沟遗址墓葬的形式,大多是竖井带台的侧穴墓,墓坑大多都是东西方向,呈长方形,并且尸骨都是头东脚西,这显然体现了少数民族的一种葬俗。佩带金银首饰并用其作陪葬品,是火烧沟遗址的一大特点。在许多墓坑中,死者不论男女,大多佩戴金耳环。有一部分墓葬,无论男女,都在头部有一枚骨针,似为古人的椎发工具。鼻饮环,发椎结,耳垂金银铜宝,显然是一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联系我国古代典籍中夏商之时甘青大部分地区都是羌族活动场所的记载,可以肯定,在中原地区的夏代末期,在西北地区的火烧沟生活的,一定是古代羌戎部落的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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