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这3处文物保护单位划出“保护圈”!这些事不能干!

日前,自治区文化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公布3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68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我市8处文物保护单位入列,其中浦北县共3处。

我市列入建设控制地带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浦北越州故城遗址等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灵山三海岩摩崖石刻、灵山县四峡坳抗日烈士墓园、灵山县灵山人遗址、灵山县钦州故城遗址、 浦北县大朗书院和浦北县伯玉公祠等6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浦北县越州故城遗址

越州故城又名青牛城,城址始于南朝宋,废于隋,前后延续约140年,到南齐末发展为二十郡,五十五县,其辖地东至茂名,南至雷州半岛,西至北仑河畔,北至容县一带,成为与交、广并列的大州,在南朝时期政治版图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护城河外侧外延 30 米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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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千年越州故城遗址考古发掘现场

浦北县大朗书院

大朗书院始建于清朝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是浦北县清代兴建的16所书院中保存最完整的书院。客家文化浓郁,书香古风犹存,是一座古老的中原建筑文化和岭南建筑文化相交融的建筑群。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从书院墙体外延 20 米,南面至书院门 前凉亭外侧,西面至平马小学食堂,北面向书院墙体从排水沟外 延 20 米范围内。

浦北县伯玉公祠

伯玉公祠始建于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由清代进城乡六新上坪村人宋氏兄弟宋安甲、宋安柄筹建,属供奉宋氏祖先之场所兼民居。1923年遭当地土匪抢劫,长安村被枪杀十多人,典型建筑伯玉公祠也不能幸免于难,被土匪烧毁,4年后即1927年重修。土改前由宋安甲后裔分5户居住,分别为宋德孟、宋德仲、宋庭开、宋集群、宋佰权。土改后房屋收归国有,经合浦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合浦县第5小学(当时浦北县为合浦县一部分),1958年—1959年,由平马小学在此成立幼儿班,1960年—1962成立县委党校,党校搬出后,1963年—1965年为小江公社农场场部,1966年县委党校再次搬入,直到1983年迁往鲤鱼岭,1984年成立平马中学至1997年与小江中学合并,均为中学办学场所,2008年公布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 20 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对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开发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来源丨钦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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