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没有出席他儿子百日宴,黑老大对其进行殴打还逼一起吸毒!西安这个涉黑案将庭审五天

本报讯 因某镇副镇长没有出席他儿子的百日宴,这个涉黑村主任对其进行殴打,还逼迫这位副镇长陪他一起吸食冰毒,并借机恐吓敲诈勒索房产钱财!39岁的第一被告人安某站在了西安灞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而十五年前,年仅24岁的他便通过贿赂拉拢,竞选当上了蓝田县华胥镇支家沟村村主任。

2020年12月7日,西安灞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某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灞桥检察院指控,从2005年起,安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当选蓝田县华胥镇支家沟村村主任、村长、村干部等,通过把持农村基层组织、侵占集体资产、破坏自然资源,欺压群众,大肆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逐步形成了以安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多年来,该组织为树立强势地位,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26起,其中刑事犯罪23起,打伤群众20余人。该组织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的同时,还通过多种手段,非法占用农用地经营垃圾沟倾倒建筑垃圾获取利益;非法采挖砂石获取利益;非法侵吞村集体财产获取利益;向辖区企业主强买强卖获取利益。此外非法圈占集体土地43.62亩,非法承揽蓝田县医院、田家炳中学等民生工程项目谋求发展,并以此经济基础为依托,支持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和组织及成员的生存发展。

以安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违法犯罪以及其他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获利逾千万元。多年来安某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获取的资产除自己挥霍、笼络组织成员外,还用于谋取组织发展,为违法犯罪行为“平事”以及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组织长期把持农村基层组织,为谋求不法经济利益,随意侵占、破坏集体资源,针对辖区企业主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破坏营商环境,通过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排挤竞争对手,非法承揽蓝田县域工程项目,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秩序;为树立强势地位,横行乡里,称霸一方,随意欺压群众,甚至殴打、敲诈国家工作人员,部分群众慑于该组织势力不敢报案,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媒体报道,这其中,安某因时任蓝田县某镇副镇长的胥某没有出席他儿子的百日宴,对其进行殴打,还逼迫这位副镇长陪他一起吸食冰毒,并借机恐吓敲诈勒索房产钱财。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安某等12名被告人涉及的犯罪事实和违法事件依法予以追究。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案情重大,灞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案的审判,由区扫黑办统一部署安排公安灞桥分局、交警灞桥大队、司法局、疫情防控部门、卫健部门、电力部门、网络部门等为庭审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

为坚决完成黑恶案件清结的审判目标,灞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学义先后5次召集协调调度推进会,确定由院领导李小鹏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黄小锋、审判员程东风及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并由全院各部门组成5个保障组,制订详细的庭审预案和保障方案,做好所有开庭准备工作。12月7日庭审当日,灞桥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军带领5人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管部门、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及被告人家属近200人分别在不同分会场参与庭审旁听。

截止发稿时,庭审仍在持续。预计庭审持续5天,择期宣判。

潇湘晨报记者 综合陕西都市快报、灞桥法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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