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洋楼丨澳门路21号 • “妃革命”律师张士骏曾居住过

小楼位于和平区澳门路21号,是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属于天津市一般保护级别的历史风貌建筑

小楼为砖混结构二层楼房,带半地下室。红瓦坡顶出檐。外檐一层为水泥抹灰,二层为清水墙面。建筑东侧建有阳台,铁制护栏作精美雕花。整座建筑造型美观大方。据附近居民介绍此建筑曾为律师张士骏居住。

张士骏,字子腾,直隶丰润县(今河北唐山丰润区)大齐坨人。出身书香世家、名门望族。其父张佩缮和张佩纶为堂兄弟。两广总督张人骏是其堂兄。张士骏毕业于天津法政学院。毕业后在天津任律师达35年。1919年,五四运动中张士骏向天津警察厅厅长杨以德施压,从法律角度伸张正义,令其释放天津的学生会主席马骏、南开中学学生代表周恩来等进步学生。

1931年,张士骏是文绣诉溥仪离婚案中文绣的代理律师之一(另两位是张绍曾、李洪岳)。他先安排文绣走出静园住地,摆脱“宫禁”,再致函溥仪,申明律师业已接受诉讼委托,迫使溥仪放下架子派人谈判,几经往返磋商、调停,溥仪不肯就范。天津地方法院发出传票和副状通知溥仪到法院民事调解处施行调处。溥仪不肯以“九五”之驾,对簿出堂,后经双方律师多次会晤商妥离婚条件,溥仪答应付给文绣终身生活费,允许带走常用衣服和用品,撤回诉状,办妥文约,双方完全脱离关系。溥仪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1934年当上伪满皇帝后,曾派亲信多次到天津缉拿张士骏,张士骏被迫躲避多年。

抗战期间,张士骏曾应地下党要求支援抗日,多次利用法律和社会地位,营救被捕的共产党人。抗战胜利后,他支持长子、次子奔赴延安,又与杨秀峰、李运昌等共产党人频繁接触,捐款筹粮,提供避难处所。

张士骏任律师期间,对穷人很少收费,如当事人太穷,代写诉状,出庭辩护全部免费,有时还负责当事人食宿,赠送回家盘费。每逢乡里受灾,都捐献粮款,赈济贫民百姓。

住在澳门路的著名律师除了黄宗法还有张士骏,他代理溥仪与文绣的离婚案最为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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