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吴家大院,揭开尘封的故事······
吴家大院位于洋河镇中大街南侧,
(双栅栏)南巷口第一家,
位于大圩一组境内。
始建于嘉庆元年(公元1796年)。
”
壹
吴家大院
大院坐北朝南,北临中大街,东西长36米,全院的总建筑面积为1160平方米。其中面临中大街商铺四间,建筑面积216平方米,经营百货、杂货,商号为“兴盛”。
“明三暗五”瓦房
东临栅栏南巷,有面朝栅栏南巷的东大门,供客商佃户送货及家人出入。西与王氏宅基搭界,南与孙氏住房比邻,占地面积1520平方米。南北两道院落,东西两道院落,院内两幢“明三暗五”瓦房(明三间暗两间,等于五间),建筑风格 为仿徽式,青砖黛瓦,雕梁画栋,房屋高度为 4.5 米,墙壁厚度为40厘米,家庭居住,可谓冬暖夏凉。
当年进入正厅,迎面映入眼帘的是洞庭吴氏家训:
遵祖训为人坦诚公正,
传家风做事廉洁自律。
贰
吴氏家谱
据吴氏家谱记载:
吴氏一族上自始祖“吴太伯”,传至二十二世(公元前496年)夫差继位,后败于越王勾践。于公元前473年夫差自尽。吴氏一族唯恐累及宗室子孙,避居包山之销夏湾,后迁至莫厘虎山。辟土起宇于乘凉山下,自力农耕,丰衣足食,建祠立宗,隐姓埋名,自此将吴姓,改为姓“濮”。
夫差之子卒后,葬于乘凉山之下。因山为濮姓开辟,后将乘凉山改称“濮公山”。传至五十二世,吴氏后裔吴百生字承荣,生于南宋绍兴8年(公元1138年),吴百生器识宏远,举止过人,15岁考中贡生,在当地一贯解困济危,深受一方赞誉。公元1169年为大灾之年,灾民逃荒要饭,流离失所,吴百生慷慨解囊,带领族人将多年积聚的粮食、银两,开仓赈灾放粮,受灾民众无不为之感念。地方官员将此善意奏报皇上,宋王颁旨嘉奖,赐官七品。百生辞官不做,随即具书将一千六百多年隐姓屈辱呈奏皇上,恳求宋王恩准恢复“吴”姓。宋王勘实后,颁旨御准。夫差后裔一族自此恢复吴姓。
叁
公元1365年,吴氏支系为避张士诚军乱,由苏州迁居宿迁白洋河镇。因经营药材发迹,后代逐年繁盛。
据家谱记载:
清咸丰年间,大院先祖吴懋桐为九品官员。其子吴光昶为国学生,与国民政府军事参议院参议、北京政府陆军总长、陆军上将吴光新系同宗兄弟。
吴光新
吴光新是北洋皖系军阀将领、长江上游总司令,是北洋皖系军阀首领段祺瑞妻弟,是段祺瑞麾下“四大金刚之一”。吴光昶第三子吴必英,号任侠,在其伯父吴光新麾下任文职官员。因其为官清廉,办事勤勉,为人厚道,颇具声望,人称“少帅”。吴必英严遵祖训:不纳妾,不赌博,崇敬良善,厚代亲朋,深得伯父疼爱和赏识。
吴氏支谱·吴懋桐
在全国众多史料上都刊载吴光新是安徽合肥人。其实,吴光新是名副其实的 宿迁人 。从吴氏家谱上看,详细地址应该是宿迁洋河镇人。之所以误称其为安徽合肥人,大概因为吴的姐夫“段祺瑞”是安徽合肥人,吴光新随其短居,故误刊籍贯。2018年宿迁历史档案馆为打造旅游资源,欲更正吴光新居住籍贯,但无法查证准确依据,几经寻访,却在洋河吴姓族谱(草本)上,发现吴光新于洋河吴姓同族、同宗且直系不远。随即将吴氏族谱予以拍照,以作史证。
肆
中华民国政府公报吴光新令
吴光新对家乡饱含深情 ,在其官居将领时,身边有一马弁叫俞其尧,后提升为副官。此人是东北燎原人,十分感念知遇之恩,在吴光新被王占元诓诱囚禁以后,其投奔东北同乡缪征流。缪当时在国军中步步攀升,后晋升为国民党五十七军中将军长。1937年7月,缪征流当选为国民党江苏省政府委员。当年的马弁俞其尧已是缪军长麾下的旅长了。吴光新得知俞在江苏缪军长麾下,亲致书信嘱其关顾族中安全,俞某不忘当年伯乐,亲自登门拜访,吴家感激不尽,邀请家中及地方头面人物作陪,盛宴款待。
依照地方礼节,俞应为贵客,理当首席。俞其尧拱手说道:当年承蒙大帅不弃,收留我为马弁,后又提携为副官,我视大帅为再生父母,终身感激大帅知遇之恩,大帅叮嘱我关顾吴府安全,相当于到大帅家中。哪有马弁、下人做首席之礼。再三推让约半个时辰,俞执意不坐,无奈只得引其偏席。席间俞称:“只要吴家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只管吩咐,俞某在所不辞。”
伍
明清民居建筑
吴光新被王占元诓诱囚禁后,其侄儿吴必英回到故居。他深知民国期间军阀割据,勾心斗角,民心涣散,国民党不能领导中国走向光明。吴必英没有子嗣,只有一个女儿,可谓知书达理,许多豪门聘亲他始终不允。解放前夕,他将唯一疼爱的女儿吴应鸾许配给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战斗英雄、共产党员周长才。 吴应鸾于2019年病故,享年93岁。
吴氏族中还有一位名叫吴光誉(号养修),民国期间在洋河镇任知事,当年在白洋河也颇有影响。由此可见,当年的吴氏家族在白洋河镇一带可谓名门旺族。大院主人除经营商贸外,还拥有良田千余亩的“和泰”村庄,此庄佃户并不姓吴,但以庄主吴姓命名。
1955年“吴庄”为泗洪县陈集乡所辖,名称为“金龙二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称为陈集公社“红旗大队”,2013年至今划归洋河新区洋河镇拦马村。
1957年,吴家大院由政府安排作为洋河棉纺织厂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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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文物保护单位·吴家大院
1982年落实政策后,吴家后裔回归大院,但部分古建筑由于年久失修,墙面及屋顶破损严重,现有剩余的部分原建筑,于2010年4月被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确立为“宿迁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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