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关于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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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非国有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欣赏等为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鼓励发展非国有博物馆,可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文化事业,整合民间文化资源,引导和规范民间收藏,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对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曲靖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博物馆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突出特色、依法管理”的发展思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设非国有博物馆,构建主体多元、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弘扬和传承全市优秀传统文化。
(二)发展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优先发展体现区域特色、行业特性和地方文化特点的各类专题博物馆,填补曲靖博物馆门类空白。力争5年内全市建成非国有博物馆50家以上。
二、扶持措施
根据自愿办馆、自筹资金、自负责任、自主管理的原则,从用地、资金、税收、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已设立、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非国有博物馆发展予以支持扶持。
(一)用地支持
1.新建及新迁入的非国有博物馆: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提供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用地。选址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凡划拨土地或享受财政补助的非国有博物馆,用地须严格按用途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博物馆终止,原划拨用地依法收回。
2.提升改造现有陈列展览馆登记备案为非国有博物馆:在符合城市(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优先提供现有陈列展览馆改扩建用地。在非公共文化事业用地上已建成的非国有博物馆,其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经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变更为公共文化事业用地。
3.鼓励和重点支持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以及利用工业旧厂房、景区景点内建筑等空间资源设立非国有博物馆,在用地权限审批上给予支持。
(二)财政补贴及奖励
1.建设奖励。新建的非国有博物馆,根据场馆建设规模和投资额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2.免费开放运转补助。对免费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经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按公共文化领域财权与事权的规定给予免费开放补助。
3.标准定级奖励。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参加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对被国家文物局评定为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的非国有博物馆,分别给予奖励。
4.历史文物类藏品品质奖励。对非国有博物馆常设展品有5 件以上一级文物的,给予一定奖励。一级文物须依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中相关规定,经省级文物鉴定机构认定并出具证书。
(三)税费优惠
1.非国有博物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可按权限报批后予以减免。
2.对符合非营利组织认定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经财政、税务部门认定后,其符合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3.个人、企业以及其他团体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捐赠、赞助,捐赠主体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四)金融支持
鼓励各类金融、担保机构为非国有博物馆提供融资、担保;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对自身无形资产进行专业评估,为顺利融资奠定基础。
(五)运营支持
1.文物部门、国有博物馆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在藏品保护、陈列展览、科学研究、社会教育、开放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指导、扶持和管理。文物部门要搭建馆际交流平台,促进资源共享,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快速发展。
2.将非国有博物馆的人才培养纳入市人才培训计划,非国有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归口市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3.国有文博行业现职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可到非国有博物馆兼职,鼓励文博行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到非国有博物馆工作。
4.文旅、教体、工青妇等部门积极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组织游客、学生、观众参观展览。
5.文物部门积极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搭建平台对文创产品研发、推广、销售等给予指导和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安排专项财政经费对非国有博物馆予以适当补助和奖励。文物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非国有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和旅游、税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二)强化行业管理。文物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非国有博物馆的管理体制、机制和办法,通过法规、政策、标准、评估、督导等措施为博物馆的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提供服务。民政部门要指导、帮助非国有博物馆成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促进行业自律,文物部门要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凭证执业、依法办馆、履行章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非国有博物馆在行业准入条件、评估定级、政策信息服务等方面,享受国有博物馆同等待遇。
(三)完善配套设施。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在城市重要区域、街道增设统一的博物馆标识系统,在博物馆周边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置停车泊位,为非国有博物馆馆藏、展览活动及游客参观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统筹规划,将有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纳入旅游推介路线,引导旅游机构安排旅游团体到非国有博物馆参观,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申报国家A级旅游景区。公用事业、规划部门要逐步将公交线路、停靠站规划延伸至各非国有博物馆,或者开辟博物馆公交专线,方便游客参观游览。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 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宣传,创造有利于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对于社会服务功能发挥良好、成绩突出的非国有博物馆,可按规定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要将非国有博物馆作为全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基地,有计划组织学生到非国有博物馆参观学习。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曲靖文旅
转自:曲靖M
编辑:王强
审核: 秦明禹 尹练武
监制:玉燕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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