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锋故居及墓园:陕西省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七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单,包括33处古遗址、4处古墓葬、56处古建筑、11处石窟寺和石刻、174处近现代史迹和代表性建筑、2处其他类型的遗产。另外,还有6处与已公布的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

西安蓝田县九间房镇街子村的汪锋故居及墓园名列其中。2007年1月18日,这里被蓝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蓝田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0月16日,在汪锋故居门前高大的皂荚下,蓝田县人民政府竖立起了这块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碑。不久,新的陕西第七批“省保”单位碑,估计会取代它——

汪锋故居及墓园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分为A区和B区。其中,A区:汪锋故居及墓本体各外扩10米;B区:东至龙头岭汪锋夫妇墓以东20米,南至街子村民居(东起王日龙家,西至穆宝岐家后院坡底),西至白灵寺后小河沟路以西50米,北至汪锋故居专线路以北小河沟。

从2008年4月到2010年6月,根据汪锋家人的回忆,以及村里老先生王乾生提供的平面图,结合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当地群众建房的风格,文物部门对汪锋旧居进行了大面积维修。2010年,汪锋同志诞辰100周年之际,这里建成汪锋同志故居纪念馆,原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题写了馆名。

走进纪念馆的大门,狭长的门道墙壁上,悬挂着汪锋和家人各个时期的生活照片,让每一位参观者仿佛步入了时间的隧道之中。随后,视线开阔,进入内院,右侧是曾经的故居和灶房,迎面就是纪念馆的陈列室。

这里围绕通过大量的图文和文字,讲述了汪锋同志创建西北革命根据地、受党中央委派到十七路军和杨虎城将军谈判,促成西安事变和平解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建国后领导地方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等内容。

同时,展柜内陈列了大量汪锋同志生前用过的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照片、自传、回忆录、手稿、书信、讲话、文章等珍贵的文物原件和复制品,都是在汪锋同志工作和战斗过的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北京等省市实地征集来的。

汪锋(1910~1998),原名王均治,蓝田县九间房乡街子村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转入中国共产党,乃蓝田县早期革命活动家之一。

曾经任过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中共甘肃省委第一书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第一书记,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文化大革命之中,汪锋受到林彪和“四人帮”的迫害,押往甘肃武都镇“两水农场”监督劳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被平反。1998年12月12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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