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文物年久失修,当地检方督促修缮

位于江苏淮安清江浦区的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文物,因未能有效保护,造成部分文物毁损。当地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后,向行政主管部门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最终促其采取保护性措施。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苏省检察院12月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上述“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保护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列入江苏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决定的典型案例。

淮安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是一座近现代历史遗迹及革命纪念物、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中公布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读书处旧址毗邻横贯淮安主城区的里运河,周边原本分布着“泗阳公馆”“义顺巷民居”等多处市级不可移动文物。

2015年前后,读书处旧址周边地块实施了数次征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对上述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有效保护, 造成部分文物毁损,后虽经维修,但个别建筑文物因长期无人管护,墙体外立面剥离脱落、窗户玻璃破损,外观历史风貌基本丧失。

检察人员对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文物损害情况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澎湃新闻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2020年9月,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对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文物受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查明案涉文物长期无人管护、年久失修的事实,遂依法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督促其履行法定监督检查和保护职责,对读书处旧址周边的不可移动文物在不改变原状的原则下进行维护保养。检察机关还发现,距读书处旧址东侧约二百米的一处违法占地开设的大规模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存在环境污染和消防安全隐患,亦依法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机关对文物保护现状展开监督检查,多次与文物产权人沟通,投入资金采取修补保养、环境清理等保护性措施,推进项目进程;取缔违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责令立即拆除地面构筑物、搬离清场,并对裸土进行了平整覆盖。

今年1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该省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立法保障。据统计,今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7495件,同比上升22%。其中,安全生产、公共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57件,占比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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