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15日、16日(连发三期)碧琳城养生课+昌吉老龙河胡杨林休闲摄影一日游

碧琳城:阜康市碧琳城旅游小镇是一个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旅游商业综合体。2016年6月开门揖客,占地137亩,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

碧琳城街区内规划建设了299家门店,目前已引进知名餐饮店10家,乡镇形象展示店、新疆特产专营店、服饰文化体验馆、民族乐器展厅、亲子乐园、动漫电玩城、主题酒店、主题酒吧、便利店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现在每天通过线上、线下到阜康游览的游客稳步增长,碧琳城旅游小镇正以其独特的文化品位、回归自然的街区,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中外宾客,形成了城区和景区景点交相辉映融合发展的大好格局。

老龙河胡杨林位于昌吉 市佃坝乡县道X122公路32-38公里之间,距乌鲁木齐市仅70公里,是新疆离城市最近的胡杨林了。在长约7公里宽1公里的河道上生长着年轻版的胡杨。较之新疆轮台县和新疆尉力县以及木垒县境内的胡杨,这里的胡杨似乎还年轻,充满生机,所以有人说是年轻版的,因为胡杨的寿命太长了。金秋十月,胡杨泛黄的叶子衬着蓝色的天空和大片的棉田点缀其中,景色五彩斑斓,仿佛进入世外桃源。我们准备设计的线路为徒步5公里左右,大家边走边拍照。徒步结束后我们去昌吉回民小吃街转转,品尝一下昌吉的特色回民小吃。预计5点30分上车,6点30分左右回到乌鲁木齐

【上车地点、时间】:10月14日、15日、16日

第一上车点:红山brt车站附近南航明珠酒店门前早8点00分整

第二上车点:新医路科技馆斜对面新医科大早8点10分

第三上车点:铁路局西单商场对面诺亚方舟酒店门前早8点30整集合出发

【活动费用】:一费制成人68元,儿童98元

【费用包括】往返包车费、午餐(大盘鸡6人一桌)、胡杨林门票、领队费。

三、参加队员要求:

1我们理解你报名后临时有重要和意外事情而无法前行,请于活动开始前1天中午14点之前提前告知领队,之后如有退坑,请自行找人填坑,否则请自觉分摊车费。找人填坑后,并请一定电话告知领队。

2户外活动是有一定的运动量和危险性的,因此有心脏病,高血压及有运动障碍疾病的患者谢绝参加。所以每个人在参加前需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评估后再报名,领队不对参加者这些疾病的发生意外负责!

3、参加活动的队员必须服从领队的指挥,遵时守纪,活动中不得擅自离开整体团队,独自行动!

4、参加活动队员请自行购买活动当天的意外伤害保险

5、在户外活动中,团队精神非常重要!欢迎有互助精神和有团队意识的队员参加,不支持个人英雄者和无团队意识者参加!

6、参加队员必须是一个绿色环保者,自己在户外产生的垃圾自己必须带回,绝不允许沿途抛弃,爱护环境是每一个队员应尽的义务和美德!

7、队员装备要求:徒步鞋、冲锋衣,速干衣裤、遮阳帽、飞巾、墨镜、手套、雨披等其他徒步装备,队员根据季节活动时间选择带上上述装备出行!

8、用餐食品和饮用水请自备,可尽量选择高热量午餐食品及(巧克力牛肉干)。

五、本次活动风险评估及应急方案:

1、交通安全由领队提醒驾车师傅按标志标线和限速行驶,不得疲劳驾驶。

2、预备晕车药和晕车帖。

3、队伍行进时,要求参加队员不要随意乱跑,不要离队伍太远,听到领队的集合哨声,及时集合,避免走失情况发生。需要方便的队员必须向领队请假后,方可暂时离队。

4、要求队员在活动中,如出现意外摔伤或扭伤.请及时通知领队,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理,如是较严重的摔伤或扭伤,领队根据当时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5、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严禁在徒步行进过程中拨打手机或看微信、微博、QQ信息等。

6、意外事件发生求助的次序是:先打山友救援队值班电话和通知救援队队员,也可同时打熟悉的户外店或俱乐部通知救援!

7、天气温差变化大,易受风寒。队员们应携带厚衣和薄衣物,随时加减衣物,避免伤风感冒。

8、领队根据天气、线路等情况有更改线路的权力。在本次活动中指导队员认识困难和预见危险性,同时也要求队员有责任预见危险时提出防范风险的建议,采用安全防范措施来降低自身风险。并要求每一位队员在本次活动中,除完成自身的救助义务外也具有对他人进行救助的义务!

六、特别条款:

1、户外活动有风险,请参与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帖全部内容,认定自已符合参加本活动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后,再报名参加本活动!2、代他人报名者,必须向所代报名队员如实地告知本帖的全部内容。3、所有参加本活动报名者都视为已充分了解和完全同意本帖全部内容,自愿参加本次活动,遵守本帖活动全部内容的约定!

【免责声明】参加人员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下方可参加,本人自愿加入此次活动,并能意识到户外徒步活动具有的风险性。每位参加人都应尽到团结友好、互帮互助的责任和义务,该活动的领队和协同不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所有报名人员,视为已经理解并同意以上内容;

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报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协作、全体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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